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正式发布通知,对部分中成药的挂网情况进行调整,不仅将10个药品纳入红黄标分级管理,更明确对34个独家通用名中成药 “不予挂网” 。从附件清单来看,四子健脾口服液、田七镇痛膏、牛黄降压胶囊等34个独家药品,已被明确列入“不予挂网”名单。
多重因素交织的必然选择
经中医药专家论证,部分独家品种被认定为“非临床必需”,这是河北省此次“不予挂网”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医疗资源有限的大背景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医疗效率至关重要。临床必需药品是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有效治疗疾病的关键,而那些存在其他更经济、有效替代方案的非临床必需独家品种,若继续占据医保资金和医院采购资源,无疑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医保控费的现实要求
价格因素也是此次严控的关键考量。经价格评估,部分独家品种需与现有挂网药品同组比价,然而其日用金额却高于本组同剂型已挂网中成药的最低价格。在医保基金面临较大压力的当下,控制药品费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成为重要任务。高价药品不仅会增加医保基金的支出,还会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
“躺赢”时代终结
长期以来,“独家”二字对于中成药而言,宛如一张通往高利润市场的“通行证”。许多独家产品凭借其独特的配方和工艺,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享受着高价带来的丰厚利润。
然而,河北省的此次举措却让“独家”的光环黯然失色。以往,独家品种在定价上拥有较大自主权,能够凭借稀缺性和特殊性维持较高价格。但随着医保控费和药品集中采购的深入推进,市场对药品价格和性价比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独家品种不能证明其临床必需性,或者在价格上缺乏优势,不进行降价调整,就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河北省的这一举措,无疑是对独家品种的一次严峻考验,宣告靠独家身份“躺赢”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除了对中药独家品种,河北省本次还同步公布了被纳入红黄标管理的10个药品,日均治疗费用高于同品种最低价3倍(含)至5倍的,标识为黄标;高于同品种最低价5倍(含)以上的,标识为红标。其中北京汉典制药的补中益气颗粒2个规格被标注为红标管理,二者与其同品种日均最低费用价差均为7.28倍;其余8个药品被标注为黄标,包含健胃消食口服液、金嗓散结颗粒、香砂养胃片、桂枝茯苓胶囊、藿香正气软胶囊5个品种。规则执行相当严格。
零售渠道涨价之路也被堵死
有“最严、最全”之称的河北省挂网规则威力不止于此。“不予挂网”对于这些独家中成药来说,后果可谓十分严重。它不仅仅意味着这些药品被逐出了医院渠道,无法在医院销售,更意味着在医保定点药店也将举步维艰。医院和零售这两个渠道已经统一,药企在医院之后退而求零售渠道也不可能了。医保药品在河北销售已经没有医院和零售之分了,必须通盘考虑、以实现二者的相辅相成。
在河北省的药品挂网新规则中,在贯彻同通用名药品必须保持合理价差的同时,最受行业关注的还包括一条:企业供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统筹药店的所有药品应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公开挂网挂价。企业申报内容须包括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展示的药品产品信息和挂网价格,“挂网不挂价”属于无效挂网。
为更好方便民众用药,越来越多零售药店被纳入门诊统筹,有和医院同等的报销政策,这让零售成为越来越受药企关注的渠道,医院渠道价格被限后,还有不少药企将目光直接转向零售渠道。河北率先对零售渠道开启价格管控的省份。
去年12月,河北省医保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的通知》,通知表示,医保定点机构在上传参保患者就医费用明细时,将触发校验该机构费用明细上传的药品医保编码是否在省平台有采购记录的比对机制,有采购记录的,校验通过,费用明细可正常上传和结算;没有采购记录的,校验不通过,阻止该药品明细上传和结算。该校验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这意味着,医院诊疗的医保结算将和其是否在省采购平台上采购全面挂钩,只要有医保结算,那么药品就必须是通过省采平台采购的药品,即其价格必须是医保局监督之下,且符合药品挂网规则价格。通过这种方式,将所有纳入门诊统筹的药店采购价格也纳入了监管,这样医保在进行监管时,不再只是买单者角色,而是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采购价格。
本次新挂网规则发布,要求企业如果供应零售的话也必须在省采购平台挂网则是对此的进一步强化,药企想在河北零售渠道销售,其价格必须符合挂网要求。同时,不符合挂网要求就无法挂网,影响的不仅仅是医院渠道,在零售销售也难了。
喜欢我们文章的朋友点个“在看”和“赞”吧,不然微信推送规则改变,有可能每天都会错过我们哦~
免责声明
“汇聚南药”公众号所转载文章来源于其他公众号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行业相关知识,传递当前最新资讯。图片、文章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在留言栏及时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信息。
信息来源:
往期推荐
本平台不对转载文章的观点负责,文章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暗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