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项与 凝血酶散(湖南一格) 相关的临床结果
100 项与 凝血酶散(湖南一格) 相关的转化医学
100 项与 凝血酶散(湖南一格) 相关的专利(医药)
4
项与 凝血酶散(湖南一格) 相关的新闻(医药)河北、江西牵头,省际联盟集采开始。
品种范围:已参加过省际联盟集采协议期满品种,总计122个。
时间安排:2026年7月14日—7月27日。
品种目录:
序号
品种名称
1
雷尼替丁注射剂
2
肌苷注射剂
3
氟比洛芬贴剂
4
烟酸注射剂
5
多种维生素(12)注射剂
6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剂
7
磷霉素注射剂
8
尿激酶注射剂
9
甘露醇注射剂
10
维生素D2口服常释剂型
11
枸地氯雷他定口服常释剂型
12
纳美芬注射剂
13
左甲状腺素口服常释剂型
14
丙帕他莫注射剂
15
凝血酶散剂
16
银杏达莫注射剂
17
维生素D口服液体剂
18
维生素K1注射剂
19
氨甲苯酸注射剂
20
血液滤过置换基础液注射剂
21
艾地苯醌口服常释剂型
22
曲克芦丁注射剂
23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液体剂
24
甘草酸二铵口服常释剂型
25
硫普罗宁注射剂
26
茶碱缓释控释剂型
27
氢化可的松注射剂
28
氯唑西林注射剂
29
氨溴索口服液体剂
30
去乙酰毛花苷注射剂
31
乙酰谷酰胺注射剂
32
灭菌注射用水注射剂
33
前列地尔注射剂
34
普拉洛芬滴眼剂
35
氨溴特罗口服液体剂
36
开塞露外用液体剂
37
尼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
38
辅酶Q10注射剂
39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注射剂
40
复方氯化钠注射剂
41
脑苷肌肽注射剂
42
奈达铂注射剂
43
磷酸肌酸钠注射剂
44
枸橼酸钠注射剂
45
尼可刹米注射剂
46
维生素AD口服液体剂
47
复方维生素(3)注射剂
48
蚓激酶口服常释剂型
49
奥拉西坦注射剂
50
复方乳酸钠葡萄糖注射剂
51
氟替卡松软膏剂
52
水飞蓟宾葡甲胺口服常释剂型
53
阿洛西林注射剂
54
卤米松软膏剂
55
齐拉西酮口服常释剂型
56
钆塞酸二钠注射剂
57
乙哌立松口服常释剂型
58
碘比醇注射剂
59
乌苯美司口服常释剂型
60
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剂
61
胶体果胶铋口服常释剂型
62
阿比多尔口服常释剂型
63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体剂
64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
65
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
66
格列齐特口服常释剂型
67
绒促性素注射剂
68
精氨酸注射剂
69
红霉素口服常释剂型
70
苯扎氯铵外用液体剂
71
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液体剂
72
枸橼酸铋钾口服常释剂型
73
苯海拉明注射剂
74
曲安奈德益康唑软膏剂
75
小儿电解质补给注射剂
76
罗通定注射剂
77
奥扎格雷注射剂
78
果糖注射剂
79
复方氨酚烷胺口服常释剂型
80
克霉唑阴道片
81
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剂
82
尿促性素注射剂
83
骨肽注射剂
84
头孢哌酮他唑巴坦注射剂
85
硝呋太尔口服常释剂型
86
尼麦角林注射剂
87
脂溶性维生素(Ⅱ)/水溶性维生素注射剂
88
克拉霉素缓释控释剂型
89
加贝酯注射剂
90
头孢孟多酯注射剂
91
吲达帕胺缓释控释剂型
92
小檗碱口服常释剂型
93
顺铂注射剂
94
钆贝葡胺注射剂
95
美洛西林舒巴坦注射剂
96
醋氯芬酸口服常释剂型
97
酚磺乙胺注射剂
98
甲氧明注射剂
99
替硝唑注射剂
100
阿扎司琼注射剂
101
咪康唑软膏剂
102
鱼精蛋白注射剂
103
头孢曲松他唑巴坦注射剂
104
阿魏酸哌嗪口服常释剂型
105
香菇多糖注射剂
106
东莨菪碱注射剂
107
辅酶Q10口服常释剂型
108
胺碘酮口服常释剂型
109
尼美舒利口服常释剂型
110
罂粟碱注射剂
111
托烷司琼注射剂
112
天麻素注射剂
113
烟酰胺注射剂
114
哌拉西林舒巴坦注射剂
115
美洛西林注射剂
116
头孢拉定注射剂
117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体剂
118
头孢克肟口服液体剂
119
糠酸莫米松软膏剂
120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颗粒剂(4:1)
121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射剂
122
黄体酮注射剂
关于开展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接续采购信息预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和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为做好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品种的接续采购工作,河北、江西两省牵头成立“省际联盟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办公室”(简称“接续采购办公室”),代表联盟地区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社会办医药机构,对部分协议期满(含部分省份未到协议期药品)开展接续采购。现开展相关药品信息预填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经研究,本次信息预填报范围为前期已参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且协议期满(含部分省份未到协议期药品)的药品(详见附件)。凡属于填报范围、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其境内责任人或境内代理人)均应参与信息填报。
二、填报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类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原则上以国家医保局企业数据库相关信息为准。
(二)药品基本信息。品种名称、剂型、规格、转换比、包装材料、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等基本信息,原则上以国家医保局药品数据库为准。企业需填写注册批件有效期、质量类型(参比制剂/过评/未过评),上传药品注册批件和再注册批件、说明书、药品质量标准、质量类型证明材料。
(三)中选价格信息。填报该药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最新最低中选价格,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中选通知书、官方公告或系统截图等)。如同一药品在多个省际联盟或同一联盟不同批次中均有中选价,应填报其中最新且最低的中选价格。未中选药品填报该药品在全国挂网价格及挂网省份,并上传相关挂网截图。
(四)GMP符合性材料。1.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或公布的GMP符合性检查相关证明材料。进口药品可提供境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GMP符合性证明材料(须附中文翻译件及公证书)。2.如申报药品的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材料不在有效期内,须同时提供同类型制剂的最近一次GMP符合性检查结果。3.如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材料未载明具体药品名称,须同时提交承诺书,承诺申报药品在已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生产线上生产,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生产记录、情况说明等)。
(五)上市销售材料。提供申报药品近5年以内(2021年7月以来)的上市放行记录或国内销售证明(须提供2021年7月以来任意2个时间点的相关材料,且两个时间点间隔须在24个月以上)。
(六)关联企业信息。企业需如实填写是否与同品种其他申报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包括相同法人/实控人、存在控制关系等,并提供营业执照、《中国医药工业统计年报2025》的企业隶属关系、企业出资/股权构成等证明材料。
(七)授权人信息。包括被授权人姓名、电话、邮箱等。
具体材料以平台上传要求为准。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填报时间。2026年7月14日—7月27日。
(二)填报方式。请各相关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Index),选择“单位登录”进入招采子系统,依次点击“药品招标管理-药品填报管理-产品信息填报”菜单,选择“河北江西牵头省际联盟集采药品接续采购项目”填报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如有多个品种或规格属于本次信息填报范围的,应全部填报。本次接续采购品种最终范围、企业投标资质要求等,以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二)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填报符合条件的品种信息,避免漏报、错报影响后续参与接续采购。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0791-88130800、0791-86390516
新版基药目录分析最新表格:表一、细化药品名称完整表,包含所有详细的药品名称及规格、新增品种的年销售额、企业数;表二、总表分析,增加调整类型;表三、新增品种及剂型的药品批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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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2025年版《中国药典》)已颁布实施。笔者对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思路、概况及药品标准的收载情况进行解析。以期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使用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该版《中国药典》二部。
【关键词】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增修订
202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颁布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公告(2025 年第 29 号)》,明确 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 2025 年版《中国药典》)自 2025 年 10月 1 日起实行。在本版药典的编纂过程中,国家药典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着眼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这一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保证药品标准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为此,国家药典委员会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收载的化学药品标准进行了科学的体系化管理。笔者将选择体系关键项目进行剖析,以期《中国药典》的使用者能够理解好、使用好本版药典。
01
总体思路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工作,遵循《2025 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及化学药品各专业委员会有步骤、有计划地完成编制大纲的各项任务要求,使化学药品标准达到或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5 年来,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工作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临床用药需求和制药工业发展实际,同时,持续推进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药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期遴选更多适宜的化学药品收载入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02
编制概况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编纂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做到标准严谨、内容严谨,加强审核和校对,把 2025 年版《中国药典》编制成经得起行业、历史检验的精品。
国家药典委员会始终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审校的全过程。在进行药典化学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一是力保化学药品标准的严谨性,标准制修订过程将药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有机结合,审慎考量并基于我国制药工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完善并适度提高药品标准。良好的药品标准,其科学性是基础,以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和可靠;先进性则不断推动药品标准的技术改进和更新,以保证《中国药典》所采用的方法更高效;而适用性则确保了药品标准能在实际操作中被有效执行,更适应行业现状和资源条件。二是确保《中国药典》收载标准的高质量。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增修订内容基本来自国家标准提高工作。国家药典委员会加强和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按照相关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研究课题从征集、遴选、立项,到起草、复核、审核一体化管理,保障了《中国药典》收载标准的高质量。三是品种收载必须保证规范性,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品种“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使用安全、工艺成熟、质量可控”的遴选原则,同时通过医学遴选和药学遴选的适宜品种才可收载入《中国药典》。四是不断增强药典的实用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语言更规范,体例更简洁,以方便读者使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增修订内容,均经过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审核,涉及化学药品第一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二专业委员会和化学药品第三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一般化学药品标准的审核;化学药品第四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抗生素药品标准的审核;生化药品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生化药品标准的审核;放射性药品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放射性药品标准的审核;名称与术语专业委员会,负责有关产品通用名称的核准。
为增强药品标准增修订内容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药品标准管理的公开透明,审核确认后的增修订内容均要求进行上网公示。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增强社会对药品标准的监督,尽可能发现公示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主动性。
同时为保证药典内容的准确性,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药品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药检机构、高校等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进行多次校核,以避免错漏的产生。
03
药品标准体系概况
3.1 品种来源
药品是人民生命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基础,而《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核心,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典。2025 年版《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的来源,一方面,主要以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为基础,统筹考量国家药品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等工作成果;另一方面,临床需求是重要的考量因素,重点关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药目录)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品种;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相关生产企业在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也充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药品标准来源的多元化,进一步促使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品种的遴选要更加严谨,坚持收载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使用安全、质量稳定、质控标准较完善的品种。遴选品种需经药学专业委员和医学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增入新版药典,保证药品标准的高质量和保障临床使用的高要求。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新增品种覆盖基药目录(2018 版)[1]和医保目录(2023 版)[2]中抗肿瘤药、心血管系统用药、降糖药、抗菌药、抗凝血药和胃肠外营养药等多种类化学药品。如临床广泛使用的低分子肝素类系列产品,其质量和质量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在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过程中对上述品种的国内外药品标准进行了详细对比,并结合产品特点对药品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确证。同时,针对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此类药品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最终达肝素钠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那屈肝素钙注射液等品种通过医学和药学遴选收载入新版药典。又如目前广泛用于心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抗肿瘤和抗病毒治疗的复方制剂,在协同治疗、改善患者依从性、降低不良反应等方面具有优势,得到广大患者的认可,但上述复方制剂存在处方组成复杂、情况多样的特点,给药典收载带来了挑战。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订了复方制剂医学遴选原则,满足条件可通过遴选,一是国外主流药典已收载的复方制剂,其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已经过确认;二是国外主流药典未收载的复方制剂,原研产品在国外上市多年,且在我国也上市多年,具有良好的临床价值,临床上已广泛认可并使用;三是被推荐收载于《中国药典》的复方制剂的剂型和规格应与国外原研产品或参比制剂一致。
通过对遴选要求的不断完善,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筛选并通过一系列工艺稳定成熟、临床必需、疗效肯定的品种,进一步满足了公众的用药需求
3.2 凡例
凡例是《中国药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使用《中国药典》的基本原则,是对品种正文、通用技术要求以及药品质量检验和检定中有关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凡例在药品质量检验中遇到争议时提供解决争议的依据,确保药品质量检验的公正性,帮助药典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变化是在四部总体要求统一协调的基础上,兼具二部的内容特点。如凡例第二条明确将指导原则从通用技术要求中分列出来,并说明指导原则不是强制内容,属于推荐性技术要求。凡例第十七条,增加对残留溶剂、元素杂质和遗传毒性杂质风险控制的有关要求。凡例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采用“GB/T8170-2008”等。2025 年版《中国药典》的凡例更具指导性和实用性。
3.3 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明确国家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典委)对药品通用名称进行核准。药典委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体系基础上制定了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体系,维护了我国药品通用名称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公平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对可能引起误用的药品通用名称进行了规范,如将 2020 年版《中国药典》中“凝血酶冻干粉”变更为“凝血酶散”;根据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规范了复方制剂的药品通用名称,如处方为坎地沙坦酯和氢氯噻嗪的复方制剂;根据制剂通则要求规范新增品种的药品通用名称,如硫酸特布他林吸入溶液。2025 年版《中国药典》已进行通用名称修订的药品,应当使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中载明的名称,其原名称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4]。
3.4 药品基本信息
3.4.1 相对分子质量的确认更新
2025 年版《中国药典》根据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的 2021 年版原子量表,对药品和杂质的分子量进行重新确认更新。同时,对因相对分子质量改变而产生变化的滴定度也进行了确认和修改。
3.4.2 增订 CAS 编号
CAS 编号具有全球通用性,《美国药典》和《欧洲药典》等国外主流药典均收载 CAS 编号。2025 年版《中国药典》增订 CAS 编号,进一步提升药典标准的规范性和实用性,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药品标准的互认,通过遵循统一的标准,将有助于我国药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同时提升国际竞争力。2025 年版《中国药典》对 1 269 个品种的 CAS 号有关信息进行了确认,并核准增加 CAS 编号约 940 个。
3.4.3 外观性状和溶解度要求解析
凡例规定药品的外观性状和溶解度均作为参考信息。外观性状和溶解度结合其他药品质量检验项目,可以判断药品是否发生本质变化,但不应孤立地成为判定药品质量优劣的指标。同时,还需注意的是,①药典标准对同一药品的外观性状提出共性要求,不对个别企业产品的个性化内容进行描述,如片剂,一般不规定片的性状、薄膜衣的颜色等;②影响药品溶解度的因素较多,经实验确认无法获得统一结果,则不适宜收入药典标准。如某些产品进行溶解度检查时,发现不同品牌和级别的溶剂对溶解度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表现为各企业产品溶解度有差异,故不收载此溶剂的溶解度描述。
3.5 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监管的核心内容。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以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对有关标准进行了必要的增修订。
3.5.1 有关物质控制的科学严谨性
2025 年版《中国药典》运用现代分析技术,不断优化分析方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依据《中国药典》相关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和 0800 系列的相关检查法,借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第四版)相关研究和应用技术要求,同时兼顾与 ICH 相关指导原则的协调。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对 110 多个品种标准有关物质检查项进行了增修订,如硫酸新霉素,新增四电位波形模式高效阴离子交换色谱-脉冲安培电化学检测(HPLCPAD)法测定有关物质,方法分离度更佳、专属性更强、检出杂质更多,同时解决了《欧洲药典》三电位波形模式有关物质检测方法专属性差、电极耐用性差的不足。
在进行有关物质控制过程中,不断强调应运用“杂质谱”的理念,关注杂质的来源与分类,不断优化有关物质分离方法和色谱系统适用性要求。同时关注:①原研企业和仿制药企业产品的杂质种类是否相同;各企业间因产品工艺等不同,造成的杂质差异。②科学审慎地与国外药典相关方法进行比对、分析和确认,从而完善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制定的杂质控制要求与国际主流药典接轨,在保证国内上市产品的质量同时,拓展其国际竞争力。③密切关注国际上其他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制定机构及相关文献在杂质控制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转化应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持续关注色谱柱填料对不同结构、不同极性药品与杂质分离的适用性,对液相色谱柱填料进行科学分类。开展适用药典方法的色谱柱数据采集及分析,获得有关物质典型色谱图、紫外光谱图和质谱图,为药典标准中有关物质检查和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2025 年版《中国药典》中10 个品种有关物质检查项删去推荐的色谱柱品牌,进一步提高了药典方法的普适性。
与此同时,2025 年版《中国药典》进一步探索了复杂结构生化药品有关物质的控制方法。如合成多肽类药物,相较于小分子化学药,合成多肽药物杂质谱更为复杂,包括由起始物料引入的杂质、工艺相关杂质、降解杂质等。合成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的差向肽、缺失肽、错结肽等相关肽杂质,由于这些杂质与目标产物结构、化学性质非常相近,分离检测的难度大。2025 年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多肽类药物比伐芦丁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全面比较注册标准和国际主流药典中同品种标准有关物质检查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方法优化,建立了反相色谱法、亲水色谱法及分子排阻色谱法 3 种体系,基本覆盖了比伐芦定不同类型的有关物质,优化后的方法在专属性和耐用性方面优于《美国药典》收载的比伐芦定和注射用比伐芦定标准,该研究为多肽类药物杂质的控制策略提供了参考。
3.5.2 加强残留溶剂、元素杂质的风险管控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逐步实施、稳步过渡”的策略,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已上市药品中残留溶剂、元素杂质的控制策略,有序推进 ICH 相关指导原则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转化实施。转化过程中的要求在凡例和四部相关通则和指导原则中进行规定和说明,有关论述鼓励上市许可持有人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残留溶剂和元素杂质进行风险识别、研判与控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在对产品完成相关风险评估后,向国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并申请对该产品药品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3.5.3 加强遗传毒性杂质控制
持续加强对药品生产可能引入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与控制,对遗传毒性杂质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制定合理的检验方法,限度应符合指导原则 9306 遗传毒性杂质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指导原则 9306遗传毒性中明确其内容主要来源于 ICH 相关指导原则,如其发生变更或与指导原则 9306 内容不一致,可参照 ICH 指导原则最新版。
3.5.4 加强口服固体制剂溶出释放行为的研究
完善溶出度和释放度检查。根据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对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如氯化钾缓释片,将通过评价产品标准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在2025 年版《中国药典》标准中增订为方法三至方法六。
3.5.5 优化药品红外光谱鉴别方法
《药品红外光谱集》(2023 年版)在历版《药品红外光谱集》收载图谱基础上,新增图谱 92 幅,重新录制图谱 27 幅,并对部分图谱相关品种的化学结构式、分子式、通用名称进行了规范。依据《药品红外光谱集》(2023 年版),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相关品种红外鉴别进行修订,更加关注多晶型药品的红外鉴别,如利福昔明存在多晶型现象,红外鉴别中增加了如与图谱不一致时的转晶处理方法,与《英国药典》一致。
3.6 放射性药品标准的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放射性药品发展势头强劲,因其产品特殊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深入推进放射性药品检查方法等方面研究的要求,借鉴国际药典和英国药典,增订放射性药品生物分布测定法,为检测放射性药品生物分布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对 11 个活性成分有明确结构的放射性药品,增订活性成分的化学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 CAS 号,进一步完善了放射性药品标准体例。
04
结语
我国正在逐步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要求全面提升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编制,始终践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科学监管理念,持续扩大成熟分析技术应用,保证药品检测的专属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现代化的检验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最大限度减少或替换毒性强、污染大的检验检测试剂,充分发挥了标准体系在“绿色检验”中的导向作用。同时,2025 年版《中国药典》积极推动 ICH 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的科学转化和实施,与国际通行标准协调一致,助力中国医药产品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我们还将持续关注有关品种的药品标准进展,如复方氨基酸类注射液系列产品,2025 年版《中国药典》增订 9308 复方氨基酸类注射液中铝元素杂质测定指导原则,我们将关注此指导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对上述产品中铝元素杂质控制的积极作用[5],以期能够更好地保障我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只有不断规范和健全国家化学药品标准体系,才能有效推动我国药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 年 1 月 1 日《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们将以《中国药典》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国家化学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完整性、操作性更强的工作程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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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2025年版《中国药典》)已颁布实施。笔者对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思路、概况及药品标准的收载情况进行解析。以期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使用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该版《中国药典》二部。
【关键词】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 增修订
2025 年 3 月 25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颁布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公告(2025 年第 29 号)》,明确 2025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 2025 年版《中国药典》)自 2025 年 10月 1 日起实行。在本版药典的编纂过程中,国家药典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着眼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这一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保证药品标准的严谨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为此,国家药典委员会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收载的化学药品标准进行了科学的体系化管理。笔者将选择体系关键项目进行剖析,以期《中国药典》的使用者能够理解好、使用好本版药典。
01
总体思路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工作,遵循《2025 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及化学药品各专业委员会有步骤、有计划地完成编制大纲的各项任务要求,使化学药品标准达到或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药品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5 年来,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编纂工作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立足临床用药需求和制药工业发展实际,同时,持续推进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积极稳妥地做好化药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期遴选更多适宜的化学药品收载入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从而进一步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02
编制概况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编纂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做到标准严谨、内容严谨,加强审核和校对,把 2025 年版《中国药典》编制成经得起行业、历史检验的精品。
国家药典委员会始终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审校的全过程。在进行药典化学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一是力保化学药品标准的严谨性,标准制修订过程将药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有机结合,审慎考量并基于我国制药工业的实际发展水平,完善并适度提高药品标准。良好的药品标准,其科学性是基础,以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和可靠;先进性则不断推动药品标准的技术改进和更新,以保证《中国药典》所采用的方法更高效;而适用性则确保了药品标准能在实际操作中被有效执行,更适应行业现状和资源条件。二是确保《中国药典》收载标准的高质量。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增修订内容基本来自国家标准提高工作。国家药典委员会加强和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按照相关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研究课题从征集、遴选、立项,到起草、复核、审核一体化管理,保障了《中国药典》收载标准的高质量。三是品种收载必须保证规范性,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品种“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使用安全、工艺成熟、质量可控”的遴选原则,同时通过医学遴选和药学遴选的适宜品种才可收载入《中国药典》。四是不断增强药典的实用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语言更规范,体例更简洁,以方便读者使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增修订内容,均经过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审核,涉及化学药品第一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二专业委员会和化学药品第三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一般化学药品标准的审核;化学药品第四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抗生素药品标准的审核;生化药品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生化药品标准的审核;放射性药品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放射性药品标准的审核;名称与术语专业委员会,负责有关产品通用名称的核准。
为增强药品标准增修订内容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药品标准管理的公开透明,审核确认后的增修订内容均要求进行上网公示。通过广泛征集意见,增强社会对药品标准的监督,尽可能发现公示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主动性。
同时为保证药典内容的准确性,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药品标准起草单位、相关药检机构、高校等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进行多次校核,以避免错漏的产生。
03
药品标准体系概况
3.1 品种来源
药品是人民生命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基础,而《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核心,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保护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制定的法典。2025 年版《中国药典》收载品种的来源,一方面,主要以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为基础,统筹考量国家药品抽检(以下简称抽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等工作成果;另一方面,临床需求是重要的考量因素,重点关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药目录)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品种;同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相关生产企业在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也充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药品标准来源的多元化,进一步促使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品种的遴选要更加严谨,坚持收载临床常用、疗效确切、使用安全、质量稳定、质控标准较完善的品种。遴选品种需经药学专业委员和医学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增入新版药典,保证药品标准的高质量和保障临床使用的高要求。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新增品种覆盖基药目录(2018 版)[1]和医保目录(2023 版)[2]中抗肿瘤药、心血管系统用药、降糖药、抗菌药、抗凝血药和胃肠外营养药等多种类化学药品。如临床广泛使用的低分子肝素类系列产品,其质量和质量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在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过程中对上述品种的国内外药品标准进行了详细对比,并结合产品特点对药品标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确证。同时,针对抽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此类药品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最终达肝素钠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那屈肝素钙注射液等品种通过医学和药学遴选收载入新版药典。又如目前广泛用于心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抗肿瘤和抗病毒治疗的复方制剂,在协同治疗、改善患者依从性、降低不良反应等方面具有优势,得到广大患者的认可,但上述复方制剂存在处方组成复杂、情况多样的特点,给药典收载带来了挑战。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订了复方制剂医学遴选原则,满足条件可通过遴选,一是国外主流药典已收载的复方制剂,其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已经过确认;二是国外主流药典未收载的复方制剂,原研产品在国外上市多年,且在我国也上市多年,具有良好的临床价值,临床上已广泛认可并使用;三是被推荐收载于《中国药典》的复方制剂的剂型和规格应与国外原研产品或参比制剂一致。
通过对遴选要求的不断完善,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筛选并通过一系列工艺稳定成熟、临床必需、疗效肯定的品种,进一步满足了公众的用药需求
3.2 凡例
凡例是《中国药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使用《中国药典》的基本原则,是对品种正文、通用技术要求以及药品质量检验和检定中有关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凡例在药品质量检验中遇到争议时提供解决争议的依据,确保药品质量检验的公正性,帮助药典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变化是在四部总体要求统一协调的基础上,兼具二部的内容特点。如凡例第二条明确将指导原则从通用技术要求中分列出来,并说明指导原则不是强制内容,属于推荐性技术要求。凡例第十七条,增加对残留溶剂、元素杂质和遗传毒性杂质风险控制的有关要求。凡例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采用“GB/T8170-2008”等。2025 年版《中国药典》的凡例更具指导性和实用性。
3.3 药品通用名称
《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明确国家药典委员会(以下简称药典委)对药品通用名称进行核准。药典委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INN)体系基础上制定了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体系,维护了我国药品通用名称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公平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对可能引起误用的药品通用名称进行了规范,如将 2020 年版《中国药典》中“凝血酶冻干粉”变更为“凝血酶散”;根据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规范了复方制剂的药品通用名称,如处方为坎地沙坦酯和氢氯噻嗪的复方制剂;根据制剂通则要求规范新增品种的药品通用名称,如硫酸特布他林吸入溶液。2025 年版《中国药典》已进行通用名称修订的药品,应当使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中载明的名称,其原名称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4]。
3.4 药品基本信息
3.4.1 相对分子质量的确认更新
2025 年版《中国药典》根据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的 2021 年版原子量表,对药品和杂质的分子量进行重新确认更新。同时,对因相对分子质量改变而产生变化的滴定度也进行了确认和修改。
3.4.2 增订 CAS 编号
CAS 编号具有全球通用性,《美国药典》和《欧洲药典》等国外主流药典均收载 CAS 编号。2025 年版《中国药典》增订 CAS 编号,进一步提升药典标准的规范性和实用性,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药品标准的互认,通过遵循统一的标准,将有助于我国药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同时提升国际竞争力。2025 年版《中国药典》对 1 269 个品种的 CAS 号有关信息进行了确认,并核准增加 CAS 编号约 940 个。
3.4.3 外观性状和溶解度要求解析
凡例规定药品的外观性状和溶解度均作为参考信息。外观性状和溶解度结合其他药品质量检验项目,可以判断药品是否发生本质变化,但不应孤立地成为判定药品质量优劣的指标。同时,还需注意的是,①药典标准对同一药品的外观性状提出共性要求,不对个别企业产品的个性化内容进行描述,如片剂,一般不规定片的性状、薄膜衣的颜色等;②影响药品溶解度的因素较多,经实验确认无法获得统一结果,则不适宜收入药典标准。如某些产品进行溶解度检查时,发现不同品牌和级别的溶剂对溶解度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表现为各企业产品溶解度有差异,故不收载此溶剂的溶解度描述。
3.5 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药品监管的核心内容。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以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对有关标准进行了必要的增修订。
3.5.1 有关物质控制的科学严谨性
2025 年版《中国药典》运用现代分析技术,不断优化分析方法,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依据《中国药典》相关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和 0800 系列的相关检查法,借鉴《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第四版)相关研究和应用技术要求,同时兼顾与 ICH 相关指导原则的协调。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对 110 多个品种标准有关物质检查项进行了增修订,如硫酸新霉素,新增四电位波形模式高效阴离子交换色谱-脉冲安培电化学检测(HPLCPAD)法测定有关物质,方法分离度更佳、专属性更强、检出杂质更多,同时解决了《欧洲药典》三电位波形模式有关物质检测方法专属性差、电极耐用性差的不足。
在进行有关物质控制过程中,不断强调应运用“杂质谱”的理念,关注杂质的来源与分类,不断优化有关物质分离方法和色谱系统适用性要求。同时关注:①原研企业和仿制药企业产品的杂质种类是否相同;各企业间因产品工艺等不同,造成的杂质差异。②科学审慎地与国外药典相关方法进行比对、分析和确认,从而完善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制定的杂质控制要求与国际主流药典接轨,在保证国内上市产品的质量同时,拓展其国际竞争力。③密切关注国际上其他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制定机构及相关文献在杂质控制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方法,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转化应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持续关注色谱柱填料对不同结构、不同极性药品与杂质分离的适用性,对液相色谱柱填料进行科学分类。开展适用药典方法的色谱柱数据采集及分析,获得有关物质典型色谱图、紫外光谱图和质谱图,为药典标准中有关物质检查和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支持。2025 年版《中国药典》中10 个品种有关物质检查项删去推荐的色谱柱品牌,进一步提高了药典方法的普适性。
与此同时,2025 年版《中国药典》进一步探索了复杂结构生化药品有关物质的控制方法。如合成多肽类药物,相较于小分子化学药,合成多肽药物杂质谱更为复杂,包括由起始物料引入的杂质、工艺相关杂质、降解杂质等。合成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的差向肽、缺失肽、错结肽等相关肽杂质,由于这些杂质与目标产物结构、化学性质非常相近,分离检测的难度大。2025 年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多肽类药物比伐芦丁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全面比较注册标准和国际主流药典中同品种标准有关物质检查方法的基础上,通过方法优化,建立了反相色谱法、亲水色谱法及分子排阻色谱法 3 种体系,基本覆盖了比伐芦定不同类型的有关物质,优化后的方法在专属性和耐用性方面优于《美国药典》收载的比伐芦定和注射用比伐芦定标准,该研究为多肽类药物杂质的控制策略提供了参考。
3.5.2 加强残留溶剂、元素杂质的风险管控
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逐步实施、稳步过渡”的策略,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已上市药品中残留溶剂、元素杂质的控制策略,有序推进 ICH 相关指导原则在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转化实施。转化过程中的要求在凡例和四部相关通则和指导原则中进行规定和说明,有关论述鼓励上市许可持有人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残留溶剂和元素杂质进行风险识别、研判与控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在对产品完成相关风险评估后,向国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并申请对该产品药品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3.5.3 加强遗传毒性杂质控制
持续加强对药品生产可能引入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与控制,对遗传毒性杂质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制定合理的检验方法,限度应符合指导原则 9306 遗传毒性杂质的要求。需要说明的是指导原则 9306遗传毒性中明确其内容主要来源于 ICH 相关指导原则,如其发生变更或与指导原则 9306 内容不一致,可参照 ICH 指导原则最新版。
3.5.4 加强口服固体制剂溶出释放行为的研究
完善溶出度和释放度检查。根据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对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如氯化钾缓释片,将通过评价产品标准的释放度检查方法,在2025 年版《中国药典》标准中增订为方法三至方法六。
3.5.5 优化药品红外光谱鉴别方法
《药品红外光谱集》(2023 年版)在历版《药品红外光谱集》收载图谱基础上,新增图谱 92 幅,重新录制图谱 27 幅,并对部分图谱相关品种的化学结构式、分子式、通用名称进行了规范。依据《药品红外光谱集》(2023 年版),对 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相关品种红外鉴别进行修订,更加关注多晶型药品的红外鉴别,如利福昔明存在多晶型现象,红外鉴别中增加了如与图谱不一致时的转晶处理方法,与《英国药典》一致。
3.6 放射性药品标准的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放射性药品发展势头强劲,因其产品特殊性,2025 年版《中国药典》深入推进放射性药品检查方法等方面研究的要求,借鉴国际药典和英国药典,增订放射性药品生物分布测定法,为检测放射性药品生物分布情况提供技术支持,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对 11 个活性成分有明确结构的放射性药品,增订活性成分的化学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和 CAS 号,进一步完善了放射性药品标准体例。
04
结语
我国正在逐步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要求全面提升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的编制,始终践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科学监管理念,持续扩大成熟分析技术应用,保证药品检测的专属性、准确性和稳定性。现代化的检验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2025 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最大限度减少或替换毒性强、污染大的检验检测试剂,充分发挥了标准体系在“绿色检验”中的导向作用。同时,2025 年版《中国药典》积极推动 ICH 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的科学转化和实施,与国际通行标准协调一致,助力中国医药产品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我们还将持续关注有关品种的药品标准进展,如复方氨基酸类注射液系列产品,2025 年版《中国药典》增订 9308 复方氨基酸类注射液中铝元素杂质测定指导原则,我们将关注此指导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对上述产品中铝元素杂质控制的积极作用[5],以期能够更好地保障我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只有不断规范和健全国家化学药品标准体系,才能有效推动我国药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 年 1 月 1 日《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们将以《中国药典》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国家化学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完整性、操作性更强的工作程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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