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张家界市医保局发布《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公告,根据张家界市公立医疗机构现行在用药品目录形成本次的采购药品目录,目录共涉及1241个药品品种。
采购周期从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2年。
如遇国家、省级、市级带量采购品种覆盖集中谈判、竞价议价品种,按国家、省级、市级带量采购结果执行。为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在采购周期内对中标品种实行动态管理。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专家与现行供应张家界市医疗机构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谈判,在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和省药品平台挂网价的基础上达到预期降幅后,直接入围。
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分2个质量层次分别竞价或议价。
第一质量层次: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参比制剂;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 录集》的药品
第二质量层次:通过 GMP 认证药品和其他药品中成药及生物制剂类药品不区分质量层次。
竞价、议价药品目录按通用名、分组剂型、规格等药品属性及质量层次,分为不同评审组进行评审。同一质量层次下,同通用名、同分组剂型、同规格的药品确定为同一评审组。
1.中选品种出现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责令召回等措施的,取消中选资格。2.中选企业出现中选品种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同评审组参与报价的其他品种作为替补。根据替补品种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递补产生;报价相同的,第一质量层次的优先。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候补排序予以公布。3.候补品种成交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原成交品种价格与本品最终报价。4.对采购周期内不能保障供应的药品(包括中选品种及替补中选品种),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可根据临床需求,按照本采购文件另行组织采购工作。5.在采购周期内,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如遇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在采购周期内,将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若出现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高于医疗机构现行实际采购成交价等情况的,实行价格纠偏调整其中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