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项与 Coppermine Dental Studio Iii, Pllc 相关的临床结果
0 项与 Coppermine Dental Studio Iii, Pllc 相关的专利(医药)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b&B Bio-Tech CO., LTD. JS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27)
自願性公告
mRNA猴痘疫苗獲美國FDA的IND許可
本公告由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慧生物」,連同其
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自願刊發,以告知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本集
團最新業務發展的資料。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於美國(「美國」),美國食品藥物
監督管理局(「FDA」)已許可本集團自主研發的在研mRNA猴痘疫苗的臨床研究用
新藥(「IND」)申請。
猴痘由猴痘病毒引發,而猴痘病毒是痘病毒科正痘病毒屬的一員。該病毒屬包括
廣泛的病毒群,包含牛痘病毒、天花病毒及鼠痘病毒等。在臨床前研究中,與中
國所用的天花病毒減毒活疫苗天壇株相比,我們的在研mRNA猴痘疫苗引發的猴
痘中和抗體水平明顯更高,而且它對多種正痘病毒抗原具有廣譜交叉反應性。與
國外已獲許可的複製缺陷型猴痘疫苗相比,我們的在研mRNA猴痘疫苗具有出色
的免疫原性,為免疫力低下者(如HIV陽性者)提供了一個更合適的選擇。其為中
國首款、全球第三款獲得FDA的IND許可的在研mRNA猴痘疫苗。
關於中慧生物
我們是一家總部位於中國的疫苗公司,致力於創新疫苗及採用新技術方法的傳統
疫苗的研發、製造及商業化。我們密切追蹤傳染病的全球發病及疫苗研發的趨勢
來確定我們的產品管線,並專注於優質疫苗,以在中國取代傳統疫苗和進口疫
苗,並將我們的競爭優勢擴展至國際市場。我們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四價流感
病毒亞單位疫苗,三價流感病毒亞單位疫苗及在研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以及其
他在研疫苗。
承董事會命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董事長兼總經理
安有才先生
香港,2026年3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安有才先生、李潤香女士及何一鳴
先生;(ii)非執行董事程千文先生、于建林先生及杜沐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
事李向明先生、李建軍先生及陳乘貝先生。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關連交易
視作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增資合同
於2026年2月27日(交易時段後),現有股東(包括本公司)、同源康生物及認購人
訂立增資合同,據此,訂約方同意以總代價約人民幣83.5百萬元增加同源康生物
的註冊資本約人民幣6.49百萬元。增資完成後,同源康生物之總註冊資本將由人
民幣14.0百萬元增加至約人民幣20.49百萬元,而本公司於同源康生物之權益將由
約57.14%減少至39.03%,且同源康生物將不再為本集團之附屬公司。
增資合同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6年2月27日
訂約方:
(i) 認購人;
(ii) 同源康生物;及
(iii) 現有股東
同源康生物已同意發行,而認購人已同意以總代價約人民
幣83.5百萬元認購同源康生物註冊資本中約人民幣6.49百
萬元。各認購人的出資詳情載於本公告「同源康生物的股權
結構」一段。
標的事項:
同源康生物將把增資所得款項用作其營運資金,且除非獲
得認購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將任何所得款項用於以下
用途:(i)償還欠付其股東及關聯方的任何債務;(ii)非經營
性開支或同源康生物主營業務以外的經營性開支;(iii)收購
任何股票、衍生工具、公司債券、信託產品、私募股權投
資、非保本理財產品、保險單或其他金融投資;及(iv)回購
其股權或向其股東進行分配。
各認購人須於增資合同項下所有先決條件達成後15個營業
日內全額支付其各自的出資金額。
付款:
增資完成須待若干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包括:
先決條件:
(1) 現有股東已批准增資,並同意放棄其可能擁有的與增
資有關的任何優先購買權;
(2) 增資已獲得任何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且同源康生物
已提供該等批准(如有)的文件記錄;及
(3) 同源康生物及現有股東等根據增資合同作出的所有陳
述及保證直至完成日期仍保持真實、準確及完整且無
誤導,相關方已履行其各自於增資合同項下的義務,
且並無發生任何重大不利事件。
增資合同可根據其條款,經所有相關方一致同意,根據適
用法律或在發生任何重大違反增資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由非
違約方終止。
終止:
訂約方亦同意,倘若在增資合同日期起20個營業日內未向
認購人提供滿足增資合同所有先決條件的證明,任何一名
認購人可(個別就其本身之承諾)終止增資合同。
同源康生物的股權結構
同源康生物於緊接增資完成前及緊隨增資完成後的股權結構如下:
本公司
員工持股計劃平台1
吳豫生博士
深圳創新資本
寧波紅土
衢州啟真
衢州高質量發展
長興同源
深圳國海中恒
總計
附註:
(1)
包括長興禾源及長興璟源,各自為同源康生物運作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由於同源康生物
並非本公司的主要附屬公司,故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及運作不受上市規則第十七章規
限。本公司目前持有長興禾源98.00%的股權,目前將其入賬列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長
興璟源為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其普通合夥人為李新建先生(彼為同源康生物
運營總監及僱員,且管理員工持股計劃平台)。彼為獨立第三方,目前控制其99.26%的合
夥權益。
(2)
本表所呈列的所有數字均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兩位。
先前增資
於2025年10月28日,吳豫生博士亦根據先前增資合同完成對同源康生物的先前增
資,據此,彼以代價人民幣2.65百萬元獲得同源康生物註冊資本中的人民幣2.65
百萬元。先前增資旨在向吳豫生博士提供於同源康生物之股權,並使其利益與同
源康生物之利益保持一致,從而促進同源康生物之長期發展。截至本公告日期,
註冊資本已由吳豫生博士悉數繳足。吳豫生博士進行的先前增資(按獨立基準計
算)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義
務。
員工持股計劃平台亦與先前增資同時成立,並以代價人民幣3.35百萬元獲得約
23.93%的註冊資本,員工持股計劃平台將根據其各自的條款進行管理,且股權將
根據同源康生物的決定授予同源康生物的員工參與者。
增資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是一家即將進入商業化階段的生物製藥公司。同源康生物為一家非全資附
屬公司,專注於雙抗、三抗及ADC,獨立於本集團的核心業務及營運。增資及先
前增資預計將有助於為同源康生物產生營運資金,同源康生物是一家處於早期階
段的初創企業,預計在實現商業化之前,其在不久的將來將有大量的資金需求。
因此,該等交易將使本集團能夠將其資源集中於本集團營運的其他方面,使本集
團能夠更好地管理其營運,同時保留於同源康生物的重大權益及參與程度。
增資合同及先前增資合同的條款(包括各認購人向同源康生物出資的金額)乃由訂
約方經公平磋商後按正常商業條款釐定,並已考慮同源康生物的營運資金需求以
及各投資者預計對同源康生物作出的貢獻(包括彼等的財務貢獻、行業網絡聯繫
及彼等作為同源康生物股東能夠向同源康生物提供的其他專業知識)等因素。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增資合同及先前增資合同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
的交易屬公平合理,儘管該等合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並非於本集團日常及一
般業務過程中訂立,但乃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吳豫生博士及顧虹博士作為於長興同源中擁有間接權益的董事及╱或同源康生物
現有股東,已就批准訂立增資合同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視作出售事項的財務影響
於增資完成後,本公司於同源康生物的股權將由約57.14%攤薄至39.03%,且同源
康生物將不再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並將成為本集團的聯營公司。本公司預計將
就增資合同項下的擬議交易確認約人民幣100百萬元的收益(有待管理賬目及本公
司審計的最終情況確定)。該收益乃根據本公司於該交易完成後於同源康生物保留
的股權的公允價值與本公司應佔同源康生物淨資產的賬面值之間的差額計算。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為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為
一家即將進入商業化階段的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發現、收購、開發差異化靶向
治療並對其進行商業化,以滿足癌症治療中亟待滿足的醫療需求。
同源康生物
同源康生物為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目前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其
主要專注於雙抗、三抗及ADC。其股權結構詳情載於本公告「同源康生物的股權
結構」一段。
同源康生物自2025年7月成立以來的關鍵未經審計財務資料載列如下:
自2025年7月17日(即其成立日期)至
除稅前虧損
-12,549,775.96
-12,549,775.96
除稅後虧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源康生物的未經審計總資產及淨資產分別約為人民幣
6.97百萬元及人民幣0.10百萬元。
認購人
深圳創新資本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並主要從事投資管理及控股。該公司由
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創投集團」,其最大股東為深圳市人民政府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有其約28.20%的註冊資本)全資擁有及控股。
寧波紅土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並主要從事股權投資,而其普通合夥人
為上海紅土創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深創投集團控股的公司)。持有寧波
紅土重大權益的有限合夥人包括(i)寧波和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由寧波市人民政
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最終控股的公司);(ii)深圳市紅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由深創投集團控股的公司);及(iii)寧波市鎮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由寧波市鎮海
區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最終控股的公司),分別持有權益約26.79%、25.00%及
17.86%。
衢州啟真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並主要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
理、資產管理等活動,而其普通合夥人為浙江浙大啟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由浙
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國資委」)最終控股的公司)。持有
衢州啟真重大權益的有限合夥人包括(i)浙江啟真創新中心有限公司(由衢州市人
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衢州國資委」)最終控股的公司)、(ii)浙江浙大
科創集團有限公司(由浙江國資委最終控股的公司);及(iii)衢州綠石新材料股權
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由衢州國資委最終控股的有限合夥企業),分別持有權
益約36.00%、33.00%及30.00%。
衢州高質量發展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並主要從事股權投資,而其普通合
夥人為衢州市國資信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由衢州國資委最終控股)及浙江金投盛
源股權投資有限公司(由浙江省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控股)。持有衢州高質量發
展重大權益的有限合夥人包括(i)衢州同富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由衢州
國資委最終控股的有限合夥企業);(ii)浙江省產業基金有限公司(由浙江省財政廳
最終控股的公司);及(iii)衢州信安眾合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由衢
州國資委最終控股的有限合夥企業),分別持有權益約39.97%、29.98%及29.98%。
長興同源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並主要從事企業管理及諮詢,而其普通合
夥人為騰遠(上海)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該有限合夥企業由張蘭、鄭州德
瑞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鄭州德瑞」)、寧波國興樂成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及孫
烽分別控股約33.30%、33.30%、23.40%及10.00%。鄭州德瑞因此為本公司董事
長兼總裁吳豫生博士的聯繫人。因此,長興同源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長興同
源的四名有限合夥人為(i)上海准興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由蔣菊民及蔣俊豪控股的
公司)、(ii)張玉娣;(iii)貝沃特醫藥技術(上海)有限公司(由非執行董事顧虹博
士全資擁有的公司);及(iv)孫烽,分別持有權益約47.27%、30.30%、12.12%及
10.30%。
深圳國海中恒為於中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並主要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創
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社會經
濟諮詢服務;健康諮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
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獨立經營活動。),而其持有50.00%合夥權益的普通合夥人
為國海創新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由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000750)全資擁有的公司)。持有餘下50.00%合夥權益的
唯一有限合夥人為廣西梧州中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
司,股票代碼:600252)。
據本公司所知悉,除本公告披露的關係外,同源康生物、認購人及其各自最終實
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增資將導致削減本公司於同源康生物的持股量,故構成視作出售事項。本公
司董事長兼總裁吳豫生博士於長興同源(為認購人之一)的普通合夥人中間接擁有
33.30%權益。因此,訂立增資合同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關
連交易。
先前增資乃由吳豫生博士作出並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關連
交易,惟獲悉數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申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
東批准規定。
由於有關增資及先前增資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增資及先前增
資(均於增資合同日期前12個月內發生,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81條合併計算)共
同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
批准規定,且不構成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易。
釋義
香港,2026年2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吳豫生博士,非執行董事李鈞博士、顧
虹博士、蔣鳴昱博士、何超先生及朱向陽博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冷瑜婷博士、許
文青博士、沈秀華博士及江曉林先生。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b&B Bio-Tech CO., LTD. JS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27)
(股份代號:2627)
盈利預告-預期虧損減少
本公告由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慧生物」,連同其
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13.09(2)條,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的內幕消息
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對
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5財年」)的未經審計綜合管理賬目的初
步評估,本集團預期於2025財年錄得介乎約人民幣446百萬元至人民幣493百萬元
的營業收入,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59.6百萬元營業收入增加
約71.8%至89.9%,並預期於2025財年錄得介乎約人民幣157百萬元至人民幣197
百萬元的淨虧損,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58.7百萬元淨虧損減
少約23.9%至39.3%。
董事會認為,上述收入增加以及淨虧損收窄主要得益於:
1.
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治理能力持續加強,信息化系統和手段賦能智能化製造和
智慧監管,保證產品質量批簽發合格率100%,從而降低銷售成本;
2.
數字化精準營銷決策市場銷售策略與實施,大模型銷售數據實時可視化分
析、目標區塊劃分及沙盤推演糾偏、精準敏捷的差異化政策,加上大規模人
群上市後評價、孕婦、腎病綜合徵患者等特殊人群學術研究,以及省市區到
終端的學術推廣服務覆蓋准入區域的終端市場和消費者。更具針對性的數據
驅動營銷方式提高了營銷費用的使用效率,在支撐收入增長的同時,有助於
降低銷售費用;
3.
公司2025年的產品發貨相較於2024年進一步增加覆蓋了232個疾控中心以及
2,563個接種門診,因此,公司的接種渠道相較去年為消費者產品提供了更多
區域的選擇,直接推動了營業收入的增長;
4.
在研發費用持續投入的基礎上,公司降本增效取得初步成效,雖然2025年本
集團上市費用大幅度增加,但收入增長與成本管控收緊的綜合效應使得2025
財年淨虧損進一步收窄。
董事會謹此強調,本公告所載的資料僅為本公司管理層根據本集團2025財年未經
審計綜合管理賬目作出的初步評估。本公告所載資料未經本公司核數師審計或審
閱,並可予調整及更改。本集團2025財年的財務業績及表現詳情將於本公司年度
業績公告披露,該公告預期於2026年3月底刊發。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江蘇中慧元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董事長兼總經理
安有才先生
香港,2026年2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安有才先生、李潤香女士及何一鳴
先生;(ii)非執行董事程千文先生、于建林先生及杜沐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
事李向明先生、李建軍先生及陳乘貝先生。
100 项与 Coppermine Dental Studio Iii, Pllc 相关的药物交易
100 项与 Coppermine Dental Studio Iii, Pllc 相关的转化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