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物制品注册申报电子化及 eCTD 的法规梳理

2022-12-26
药物审批
进入 21 世纪,我国药品注册先后历经《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 第 35 号,2002 年 10 月 1 日施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17 号,2005 年 5 月 1 日施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28 号,2007 年 10 月 1 日施 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 27 号,2020 年 7 月 1 日施行,现行版)几个阶段.
自 2002 年的局令第 35 号起,以附件三的形式明确了生物制品的注册分类和对于申报资料的结构要求。
2017 年 6 月,国家药监局(NMPA)加入了 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并于 2018 年 6 月当选为 ICH 监管机构成员 (Regulatory Members)。
2017 年 7 月 12 日,NMPA 成立了 ICH 工作办公室,机构设立在药品审评中心(CDE),主要成员单位有中检院、药典委、药审中心、 核查中心、评价中心、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药学会等,目的是为了持续推进 ICH 指导原则在中国的落地实施。
当然,在加入 ICH 后对生物制品注册申报的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的实施也只是时间问题,生物制品注册申报的资料由原来的纸质文档转化为电子形式并最终实现以 eCTD 格式的提交也是大势所趋,并符合事物发展的正常规律。
01生物制品注册申报电子化历程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28 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 第 28 号,2007 年)的贯彻实施,CDE 启动了过渡期品种的集中审评工作,于 2008 年 5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通过中心网站提交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电子文档的通知”。自该通知发布后至今将近 15 年的时间里,各药企的药品注册申报人员仍在按照该通知要求提交电子资料,该通知也标志着我国药品注册工作在纸质版申 报资料提交的基础上,正式拉开了电子提交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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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蒲公英Ouryao
2019 年 5 月 6 日,CDE 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提交药品注册检查检验用申报资料光盘的通知”。通知要求,应在注册申请受理后 10 日内提交光盘并包含全套申报资料(含临床试验数据库),主要目的是供现场检查、检验使用,而非注册申请受理及形式审查。除申报资料之外,该光盘中还包括药品研制情况信息表、药品生产情况信息表、现场主文件清单、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研究信息表、临床试验信息表等 5 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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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及控制日益增多的纸质资料邮包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2022 年 1 月 29 日,CDE 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受理工作方式及接收申报资料要求的通知”,该通知中首次提出基于光盘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受理, 也是注册申报由基于纸质向电子形式转化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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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1 月 4 日,NMPA 发布了“关于药品注册申请实施电子申报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2022 年 11 月 30 日,NMPA 发布“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2022 年第 110 号)”;2022 年 12 月 2 日,CDE 发布“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有关要求的通知”。
上述征求意见稿仅历时 26 天转正,通知发布后仅间隔 3 天 CDE 进一步发布通知规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期间的 11 月 23 日,CDE 还举办了“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线上培训班”,以指导申请人如何进行电子申报,电子签章的申领和使用。在不到 1 个月时间里,从征求意见稿发布、组织培训,到正式稿发布、实施细则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局对全面实施并做好电子化申报注册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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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生物制品注册申报(eCTD 提交)历程
2019~2020 年,在对 eCTD 文档结构、技术规范、验证标准等先后数次的征求意见后,NMPA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正式发布“关于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的公告(2021 年第 119 号)”,并及时发布了 eCTD 验证软件及电子签章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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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 119 号公告中,生物制品的 eCTD 仅适用于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 1 类的上市许可申请,且并非强制执行;由于仍使用光盘提交, 且在 eCTD 光盘资料受理后,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所以,针对于国内的生物制品的申报注册而言,至今并没有施行正式的 eCTD 申报。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 如果采用 eCTD 申报,则需要购买相应的第三方服务软件和授权,再加上 eCTD 并没有强制实施,因此企业对于 eCTD 的执行意愿普遍不高。
以上从法规层面简要梳理了生物制品注册申报的电子化历程,并在近几年有较为明显的提速,主要原因还是加入 ICH 后,必须做好 ICH 相应法规政策在中国的落地实施并更好的和国际接轨。
另外,持续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 CDE 对于资料受理和审评逐渐由基于纸质资料向电子资料转化,无形中也为注册申报电子化并最终实现 eCTD 电子网关提交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作为申请人而言,注册申报全面施行电子化,减少了企业申报注册人员对纸质申报资料的校对、打印、装订、搬运、快递发运等繁琐的体力工作,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的一致性得到了更好的保证,也使得与 CDE 进行资料交互更加便利和快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等的不断更新和完善,生物制品的 eCTD 注册申报最终会顺利在中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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