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luating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S-1+CDDP in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Metastatic, or Unresectable Gastric Cancer
100 项与 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的临床结果
0 项与 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的专利(医药)
撰文|东内祥浩(WaRA Consulting)翻译|文英淑(泰格医药日本公司副总裁)中文版翻译负责人|医药研发达人主编 高野哲臣(t2T Healthcare股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25年6月27日出版,医药研发达人中文版“出海日本”第12期,系列B《日本的监管制度及其实际情况》第五篇 // · 日本PMDA对临床试验申报分类严格,并明确不同类型试验的申报时间要求,如需30天调查的临床试验需提前至少30天申报,确保安全合规。· 资料明确了临床试验变更和终止时的申报规范,要求变更前提交变更申报书,终止时立即申报,保障临床试验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便于监管机构及时掌握动态。· 30天调查的临床试验流程复杂,要求申办者快速回应PMDA问询;而14天规则适用试验流程简便,建议提前咨询,以提高申报效率。本连载的系列B将介绍日本药品监管制度的基本信息。这一期将介绍在日本的临床试验申报制度。计划实施临床试验的个人、组织或者研究机构(以下统称申办者)在日本开展涉及如下试验药物的临床试验时,必须向PMDA申报临床试验。“试验药物”是指作为临床试验对象的药物,该临床试验的结果用于支持该药物在日本的生产销售注册申请。另一方面,临床试验中用于评价试验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对照药物、联合用药、补救用药、试验药物给药前药物等称为临床试验的使用药物。涉及以下试验药物的临床试验:① 与已批准药物活性成分不同的药物② 与已批准药物活性成分相同但给药途径不同的药物③ 与已批准药物的活性成分比例、功效、作用、用法或用量不同的药物④ 与已批准药物活性成分相同但再审查尚未到期的药物⑤ 生物制剂⑥ 利用重组基因技术生产的药物1. 临床试验的申报时间申报时间原则上取决于申报类型。① 临床试验申报书(用于临床试验申报)(a)如果所申报的临床试验属于需进行30天调查*的范畴,申办者应在计划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的至少30天前申报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合同必须在申报30天后签订。需进行30天调查*的试验药物:在日本首次用于人体的以下试验(无论该药物是否有海外使用经验)。i) 与已批准药物等活性成分不同的药物。ii) 与已批准药物等活性成分相同但给药途径不同的药物。iii)与已批准药物等活性成分比例不同的药物。(b)除上述以外的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在计划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的至少两周前申报临床试验。但是,如果所申报的临床试验涉及I期试验等,则建议提前与PMDA协商申报时间。笔者精选信息630天调查与14天规则需要进行30天调查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在计划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的至少31天前申报临床试验,而其他临床试验,需要在计划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的至少两周前申报临床试验。虽然两种临床试验的申报时间在PMDA发布的相关通知里描述略有不同,但实际流程却大相径庭。申报临床试验的目的首先是确保“针对日本人”的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因此,即使有海外人体试验的临床试验数据,在日本首次进行人体试验的临床试验时,PMDA会根据非临床研究结果和临床试验进展情况,谨慎确认试验药物的安全性。针对需要进行30天调查的临床试验,在申办者申报临床试验大约一周后,PMDA将提出针对申报资料里所附的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的问询事项。申办者需要对此作出回应,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修改方案和/或知情同意书。PMDA会基于申办者的回应和修改后的文件开展调查,并在申办者申报临床试验的25天后将调查结果上报到厚生劳动省(MHLW)。MHLW将确认上报的内容,完成30天调查。换句话说,从PMDA发出问询到提交回应和修改的文件只有18天(约14个工作日)的时间,根据问询的内容,如果涉及方案修订等耗时很长的工作时,回复的截止日期迫在眉睫。特别是,如果申办者的总部位于海外,时间安排会变得更加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申办者提出延期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的时间,PMDA也不会因此接受延长调查期的请求。30天的调查期需要严格遵守,因此如果申办者无法在该期限内作出回应,则必须撤回所申报的临床试验,修改必要的部分后重新申报,并接受新一轮30天的调查。这可能会推迟临床试验的启动时间。而对于不受30天调查约束的临床试验,适用14天规则。由于这类试验并非是在日本首次进行人体试验,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PMDA不会发出问询。如果14天后未收到PMDA的反馈,则申办者可以与研究机构签订合同。为了减少30天调查对启动临床试验的阻碍, PMDA在其网站(网站信息请参阅参考文献)上发布了与30天调查相关的问询确认清单(针对抗癌药物和生物制品质量部分,均为日语)以及首次提交临床试验申报书时需要考虑的非临床安全事项(早期考量)《原文:Points to Consider for nonclinical safety matters when submitting the initial clinical trial notification (Early Consideration)》。然而,正如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建议申办者在首次申报临床试验之前,先与PMDA咨询,得到相关建议后,再准备相应的文件用于申报临床试验。② 临床试验变更申报书(用于临床试验变更申报)(a)临床试验申报书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原则上必须在每次变更前提交临床试验变更申报书。(b)在临床试验变更申报书里增加需接受30天调查的试验药物时,必须在开展变更后的临床试验(按照增加该试验药物的方案)的至少30天前进行申报。(c)在临床试验变更申报书增加不需要30天调查的试验药物或在日本尚未积累足够安全性信息的临床试验的使用药物时,必须在开展变更后的临床试验(按照增加该试验药物或者临床试验使用药物的方案)的约两周前进行申报。此外,变更目的或目标疾病时,必须在开展变更后的临床试验(按照变更目的或目标疾病的方案)的约两周前进行申报。(d)以下事项可在变更发生后约6个月内一并申报:・ 生产或销售机构名称、地点、企业代码发生变化,但实际情况没有改变・ 因《日本药典》修订而导致的通用名变更,以及JAN (Japanese Accepted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s,日本药品通用名称)的确定等导致的成分和含量的变更,但实际情况没有改变・ 仅变更进口国生产商的名称,以及进口国销售名称的变更等实际情况没有改变生产方法的变更・ 因与最早签订临床试验合同的研究机构签订合同日期的变更,导致的临床试验实施期间发生变更的微小变更(请注意,如果计划推迟研究机构的最终观察结束预计日期,则必须事先申报)・ 删除临床试验协调研究者及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成员,变更临床试验协调研究者及临床试验协调委员会成员的姓名、所属机构、所属部门・ 负责临床试验申办及管理相关全部或部分工作的受托方【合同研究组织 (CRO) 】的名称、地址及委托工作范围的变更及增删・ 临床试验申报人(见下文“4临床试验申报人”)的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及代表人变更,但实际情况未发生改变)、地址及委托工作范围的变更・ 临床试验申报人的具体申报人员的姓名、所属部门、电话号码、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的变更及增删・ 外国生产企业名称(公司名称变更及代表人变更,但实际情况未发生改变)及地址的变更・ 未签订合同的研究机构的删除,研究机构名称、诊疗科室、所在地及总机电话号码的变更・ 主要研究者姓名的变更・ 因删除研究机构而删除主要研究者・ 接受研究机构委托开展部分临床试验相关工作的受托方【例如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 (SMO) 】的名称、地址及委托工作范围的变更及增删・ 伦理委员会设立方的名称和所在地的变更及增删(e)临床试验申报人变更导致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申报,而非提交变更申报书。(f)以下事项无需按照临床试验变更申报,可以按照临床试验完成或临床试验提前终止一并申报。・ 临床试验的使用药物计划发放(采购)的数量(计划供应给研究机构的数量)及受试者预计人数的变更・ 次级研究者的姓名变更及增删③临床试验提前终止申报书(用于临床试验提前终止申报)针对每个临床试验申报书,只要临床试验提前终止,应立即申报。④临床试验完成申报书(用于临床试验完成申报)针对每个临床试验申报书,收到所有参与研究机构的临床试验完成通知、并回收所有试验用药品后,应立即申报2. 申报临床试验时应附的资料原则上应根据申报类型提交如下文件作为附件。① 临床试验申报,除提供临床试验申报书以外,提交如下文件。· 说明认为该临床试验申办在科学上正当性的理由的文件· 临床试验方案· 用于知情同意的说明文件及同意书· 病例报告表样本· 最新研究者手册· 质量相关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与DNA反应性(致突变性)杂质评估和管理相关的文件,或与使用已建立的细胞系生产的蛋白质药物质量相关的文件等)② 临床试验变更申报,除提供临床试验变更申报书以外,提交如下文件。根据情况提供与变更相关的文件。③ 临床试验提前终止申报,除提供临床试验提前终止申报书以外,提交如下文件。根据情况提供与提前终止原因相关的文件(包括提前终止前所实施的病例信息)。3. 研发终止申报书如果决定终止已申报的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的研发,申办者必须在决策后立即向PMDA提交研发终止申报书。此外,申办者必须具体说明终止研发的理由。请注意,申办者自首次申报临床试验之日起就必须履行报告安全性信息的义务,直至获得批准或提交研发终止申报书为止。因此,务必牢记,即使在一个临床试验结束后根据其结果讨论是否继续或终止开发之时,仍需报告安全性信息。4. 关于临床试验申报人临床试验的申报人是申办者或国内临床试验管理人(ICCC:In-Country Clinical Caretaker)。在日本,如果有意在日本开展临床试验的申办者在日本没有成立法人,则必须指定国内临床试验管理人(ICCC)代表申办者申办临床试验。通常,国内临床试验管理人对所开展的临床试验负有责任,并与业务受托方CRO共同开展临床试验。该临床试验的最终责任由外国的申办者承担。参考文献·30天调查问询事项确认清单https://www.pmda.go.jp/review-services/trials/0024.html·Points to Consider for nonclinical safety matters when submitting the initial clinical trial notification (Early Consideration)https://www.pmda.go.jp/files/000274660.pdf预告下期(第13期)是由高野哲臣先生撰写的系列A《日本的临床试验和药品市场》第六篇《日本的临床试验费用计算方法》,预计将于2025年7月上旬出版。中文版第12期作者简介东内祥浩先生(Yoshihiro Higashiuchi)东内祥浩先生是一位拥有20年经验的资深监管事务顾问、监管科学家,负责领导监管活动,包括与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的咨询、新药申请(NDA)提交和新分子实体(NME)、新适应症/产品线扩展(NILEX)的监管批准,其中包括5个NME和3个NILEX的监管批准。通过13年(自2008年起)组织策划日本药物信息协会(DIA)监管事务培训课程的活动,东内祥浩与PMDA的审评员建立了深厚的个人联系。每年50名学生中有1/3是PMDA的年轻审评员,此外,培训课程的20名辅导员中有1/3是PMDA经验丰富的审评员。2004年,他加入了礼来亚洲,在神户的药品开发部门日本法规事务团队中担任法规科学家,九年后晋升为高级法规科学家。2019年,他加入Amicus Theconsultingpeutics,在东京担任法规事务高级经理,并于2022年晋升为法规事务副总监。2024年6月,东内祥浩先生开始了自雇生涯。高级日语译者简介文英淑女士近年来,泰格医药大力开拓日本医药市场,已成功助力多家中国生物制药公司的新药在日本成功上市,同时也积极引入日本企业到中国发展。文英淑目前担任泰格医药日本公司副总裁,负责日本制药/生物科技公司的临床试验业务开发及泰格医药集团在日本的业务发展,是一位具备战略规划、关系建立、出色沟通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专业人士,并精通中文、英文、日语和韩语。她熟练掌握领导力,专注于团队协作和流程管理。此前,她在春天医药担任日本办负责人。在加入春天医药之前,文英淑在多家大型知名日企如NEC、SONY担任高管。致谢我们衷心感谢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泰格医药作为本栏目联合主办单位,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和支持。往期回顾第1期(系列A-1):医药研发达人中文版“出海日本”首期:日本临床试验的历史(上)第2期(系列B-1):日本药监部门的全面介绍|医药研发达人中文版“出海日本”第2期第3期(系列A-2):ICH E17实施后两级分化的东亚临床试验格局|日本临床试验的历史(下)第4期(系列C-1):宇山佳明:PMDA监管科学的灵魂人物第5期(系列B-2):聚焦日本药品监管法规:药事法、药械法第6期(系列A-3):日本独有的临床试验信息登记网站挑战第7期(系列B-3):终于出来了!PMDA咨询深度指南第8期(系列A-4):日本的J-GCP与ICH-GCP有什么区别?ICF有哪些日本特色?第9期(系列C-2):中村健一:日本国立癌症研究中心如何改变亚洲临床试验格局第10期(系列B-4):PMDA如何鼓励罕见疾病药物的开发?第11期(系列A-5):日本临床试验IRB:通往单一IRB、国际化与电子化的期待之路编辑 | 毛冬蕾mao.donglei@PharmaDJ.com编辑 | 高野哲臣t2.takano@outlook.com总第2485期访问研发客网站,深度报道每日新闻抢鲜看www.PharmaDJ.com
撰文|东内 祥浩 (WaRA Consulting)翻译|文英淑 (泰格医药日本公司副总裁)中文版翻译负责人|医药研发达人主编 高野 哲臣 (t2T Healthcare股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2025年4月25日出版,医药研发达人中文版“出海日本”第7期,系列B《日本的监管制度及其实际情况》第三篇) // •虽然PMDA咨询(相当于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开展的沟通交流)并非强制要求,然而,PMDA的创立目的是为了提供从临床试验启动前到审批为止的整体指导和审评,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接受PMDA的建议对于减少审评期间的问询和开发品种尽早获得批准非常有帮助。•PMDA咨询中所提供的建议均是从注册申请品种的审评角度给出的。这意味着,咨询申请人按照PMDA的建议进行研发,将更有可能符合PMDA的审评标准并获得批准。•在所有阶段开展PMDA咨询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咨询申请人需要根据研究药物的情况充分考虑何时进行PMDA咨询。根据笔者经验,至少在开展日本人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启动前(如Ⅰ期临床试验启动前或Ⅱ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以及Ⅱ期临床试验结束后进行咨询,以得到PMDA关于开发方针的认同,是一个较为合理的选择。本连载的系列B将介绍日本药品监管制度的基本信息。这一期将谈一谈PMDA咨询。1. PMDA咨询的特点PMDA为开发药品等产品的公司、大学和研究机构提供有关开发方针、临床试验内容、申报资料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因为与PMDA主要就临床试验相关的事宜进行面对面的咨询,从而获得相应的建议,因此这被称为“面对面建议”或“临床试验咨询”。在本文中,笔者将称之为“PMDA咨询”。其特点如下:① 结合咨询申请人的需求,根据开发阶段,PMDA细致的应对各种类型的咨询内容。② 在提供新药临床试验咨询时,PMDA将考虑拟进行临床试验的伦理性、科学性、可靠性及受试者的安全性,确认其是否符合注册申请的要求,并提供旨在提高临床试验质量的建议等。③ PMDA为大学、研究机构等学术机构以及新兴药企、风险投资企业提供临床开发初期所需的临床试验计划制定等相关的指导和建议。这被称为监管科学(Regulatory Science, 以下简称RS)战略咨询。④ 此外,PMDA还提供“简单咨询”,用于确认注册申请的申请类别等简单问题,以及“咨询前面谈”等,用于提前整理咨询内容等,以促进 PMDA 咨询顺利进行。笔者建议在申请任何PMDA咨询之前进行咨询前面谈。在咨询前面谈中,不仅可以整理咨询中需要讨论的问题,还可以捕捉到PMDA对所咨询事项的接受难易度以及解决问题的关键点。能否成功捕捉PMDA的想法,取决于制药企业注册负责人员的经验技能(参见笔者精选信息4)。笔者精选信息4咨询前面谈的重要性在咨询前面谈时,PMDA将对咨询申请人拟咨询的事项表达其意见。例如,当咨询事项为确认临床试验方案中设定的主要终点的妥当性时,PMDA会在咨询前面谈中要求说明设定主要终点的根据,包括其与目标疾病的相关性以及它将带来的临床上的改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PMDA要求的信息需要体现在后续的正式PMDA咨询(正式咨询)时的咨询资料中。更重要的是,如果PMDA认为咨询申请人拟设定的主要终点经不起审评过程中针对科学性的推敲,则会在咨询前面谈时提出非常严苛的要求。如果咨询申请人预判在正式咨询资料中给不出满足严苛要求的内容时,变更主要终点可能是明智之举。如果在与 PMDA的咨询前面谈中无法捕捉到PMDA对变更与否的看法,而维持原有的主要终点直接进入正式PMDA咨询时会面临被拒绝的风险。在PMDA咨询期间,万一PMDA给出的官方结论表明无法接受主要终点时,咨询申请人需要更改主要终点后再次申请PMDA咨询,以确认修改后的主要终点的可接受度,开发周期也随之延长。2. PMDA咨询的类型和实施时间如上所述,根据咨询的目的和内容,PMDA咨询有详细的分类,本文将重点介绍对药物研发至关重要的部分。图1显示了与药物研发相关的PMDA咨询的主要类型及其实施时间。图1. 药物研发相关的PMDA咨询的主要类型与实施时间(1)临床试验相关的咨询① Ⅰ期临床试验启动前咨询根据前期获得的质量、安全性、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外国人体使用经验、国外批准情况、同类药品等信息,提供I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② Ⅱ期临床试验启动前咨询在Ⅰ期临床试验结束到确定临床推荐剂量前,根据已获得的Ⅰ期临床试验等的数据、外国人体使用经验、国外批准情况、同类药品等信息,提供Ⅱ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剂量探索试验)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③ Ⅱ期临床试验结束后咨询确定临床推荐剂量后,根据已实施的临床试验结果和类似药物的信息,就试验用药品的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提供指导和建议。除了咨询Ⅲ期临床试验的研究设计外,此次咨询还需要确认注册申请时需提交的临床数据集(完整的临床数据)以及注册所需的电子数据集。也就是说,除了Ⅲ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符合预期以外,还需要哪些试验才可以满足注册申请的要求?在此次咨询确认获批所需其他试验非常关键。如果忽视这一点,当PMDA在注册申请前咨询或提交注册申请后指出缺少数据时,将会浪费大量时间。④ 注册申请前咨询当临床开发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正在准备注册申请所需的申报资料时,PMDA将结合迄今为止的临床试验结果,就如何撰写申报资料以及资料是否充分提供指导和建议。根据笔者的经验,如果是按照Ⅱ期临床试验结束后咨询的内容开展的Ⅲ期试验,且结果符合预期,通常会跳过注册申请前咨询,直接递交注册申请。另一方面,即使Ⅲ期临床试验的结果不如预期好,但如果能够解释该研究药物的临床意义,并且申请人认为它是患者必需的产品,则可以在注册申请前咨询中询问PMDA是否批准。(2)监管科学(RS)战略咨询PMDA主要向大学、研究机构和新兴药企、风险投资企业,提供从药品、医疗器械、再生医疗等产品的开发产品候选物确定的最终阶段到临床开发初期【直至概念验证试验(相当于Ⅱ期早期试验)】所需的临床试验计划制定等相关的指导和建议。① RS 综合咨询PMDA主要面向不熟悉咨询及注册申请的人员,确认拟咨询的内容是否适合进行RS战略咨询,并说明RS战略咨询业务的内容和程序。针对药械法的制度,以及PMDA开展的审评审批等相关问题给予一般性的说明。① RS战略咨询PMDA相关审评部门的审评小组审查咨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告知PMDA对拟开展的临床试验及注册申请的各类咨询事项的官方意见以及所提供的具体的指导和建议。3. 从申请PMDA咨询到接收咨询记录的流程图2显示了从申请PMDA咨询到接收咨询记录的流程。图2. 从申请PMDA咨询到接收咨询记录的流程(1)咨询前面谈申请在希望咨询前面谈的大约两周前,咨询申请人需要向PMDA提交咨询前面谈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填写目标疾病、所开发品种的信息,以及希望在PMDA咨询时确认的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描述或附加已经获得的数据,PMDA也不会在咨询前面谈时评估这些数据,所以咨询申请人不会得到PMDA对这些数据的反馈意见。提交申请书几天后,PMDA负责部门的联络人会通知咨询申请人几个备选日程,咨询申请人协调日程后,确定咨询前面谈的时间。咨询前面谈通常在PMDA内的小型会议室进行。面谈时间大约为20~30分钟,参加咨询前面谈的人数一般限制为5人。但如果希望更多人参加,可与PMDA负责部门的联络人协商。咨询前面谈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笔者以往的经验,即便在咨询前面谈中大致了解了PMDA的想法,也不建议跳过后续的正式PMDA咨询(正式咨询)。原因是咨询前面谈不会进行数据评估,而只是针对PMDA咨询时需要讨论的事项给出咨询资料应包含哪些内容的一般性建议。为了获取该研究药物审评审批相关的PMDA的官方意见,PMDA咨询是必不可少的。(2)从咨询前面谈到申请PMDA咨询日程的协调如“笔者精选信息4”中所述,咨询申请人将根据咨询前面谈的结果决定正式PMDA咨询的日期。原则上,需要在希望进行PMDA咨询月份的两个月前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到下午4点)提交PMDA咨询日程的协调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收到来自PMDA负责部门的联络人针对咨询日期的答复。之后,咨询申请人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费用并提交PMDA咨询申请书。咨询费用的收费标准从Ⅰ期临床试验启动前的约460万日元(根据近期汇率,大致等于23.6万元人民币)到注册申请前的约950万日元(根据近期汇率,大致等于45.6万元人民币)不等。具体金额,请参阅PMDA网站(日语)。 https://www.pmda.go.jp/files/000272392.pdf(3)从提交咨询资料到实施PMDA咨询咨询申请人需根据咨询前面谈中得到的建议准备咨询资料,并在PMDA咨询日期的约5周前的星期一提交咨询资料约两周后,PMDA将发出针对咨询资料内容的问询事项,而咨询申请人需在一周内答复相关事项。在答复1~2周后,PMDA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针对咨询事项的意见(PMDA的初步意见)。咨询申请人需要在1周内对该初步意见作出答复,或给出同意初步意见的反馈,或给出不同意初步意见并对PMDA未理解之处进行补充说明的反馈。PMDA咨询当天面对面咨询的流程如下:① 与会人员互相介绍② 咨询申请人陈述(对PMDA的初步意见的反馈)及问答环节③ 讨论咨询的事项④ 总结如果咨询申请人在PMDA咨询前收到的初步意见中了解了PMDA对所有咨询事项的立场并且没有异议,咨询申请人可以取消面对面的PMDA咨询,仅接收咨询记录。相反,只要咨询申请人不取消PMDA咨询,将如期举行面对面的咨询(包括线上会议)。也就是说,在日本,不会出现违背咨询申请人的意愿而无法进行咨询申请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直接对话的情况。此外,如果在PMDA咨询时,有无法当场给出结论的问题,则双方可以协商将问题带回各自讨论后,再次安排与PMDA的咨询(事后咨询)。(4)撰写咨询记录PMDA咨询结束后2~3周,PMDA将发送一份咨询记录草案。咨询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咨询记录草案,对任何含糊不清或与咨询申请人见解不同的陈述,都要寻求PMDA的解释或要求修改相关内容。咨询记录将在PMDA咨询后30个工作日内定稿。咨询记录的开头将记载如下固定语句:“请注意,本咨询记录中所示的判断和其他决定是基于所提交的资料和实施PMDA咨询时的科学水平做出的。因此,本咨询记录中所示的判断和其他决定的妥当性可能会根据新获得的知识和科学进步等而发生变化。”其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通过PMDA咨询获得的建议并不能保证100%获得批准。以笔者的经验来看,世上没有100%的事情,所以PMDA特意加了这段声明。因为PMDA对PMDA咨询时的所表达的意见负有重大责任,一般不会出现违背咨询建议而进行审评的情形。另一方面,咨询申请人在PMDA咨询时的陈述也将被谨慎对待,当递交的注册申请内容与PMDA咨询记录不一致时,则很可能会被视为审评中重点讨论的事项,审评工作也极有可能无法继续进行。因此,在PMDA咨询后需要对计划作出重大变更时,建议就该点进行“追加咨询”并得到PMDA的认可。4. 总结由于PMDA咨询不是强制性的,因此咨询申请人可以跳过研发阶段的咨询而直接递交注册申请。然而,PMDA创立的目的是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从临床试验启动前到审批为止一脉相承的指导和审评。因此,PMDA咨询中所提供的建议,均是从注册申请品种的审评角度给出的,咨询申请人按照PMDA的建议进行研发将减少PMDA在审评期间的问询,对于尽早获得批准非常有帮助。在所有阶段开展PMDA咨询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咨询申请人需要根据研究药物的情况充分考虑何时进行PMDA咨询。根据笔者的经验,至少在开展日本人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启动前(Ⅰ期临床试验启动前或Ⅱ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以及Ⅱ期临床试验结束后进行咨询,得到PMDA关于开发方针的认同。预告计划2025年5月上旬出版的第8期将是由高野哲臣先生撰写的系列A的第四篇,ICH-GCP 与 J-GCP 之间的差异、日本独有的共通的ICF模板。中文版第7期作者简介东内祥浩先生(Yoshihiro Higashiuchi)东内祥浩先生是一位拥有20年经验的资深监管事务顾问、监管科学家,负责领导监管活动,包括与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的咨询、新药申请(NDA)提交和新分子实体(NME)、新适应症/产品线扩展(NILEX)的监管批准,其中包括5个NME和3个NILEX的监管批准。通过13年(自2008年起)组织策划日本药物信息协会(DIA)监管事务培训课程的活动,东内祥浩与PMDA的审评员建立了深厚的个人联系。每年50名学生中有1/3是PMDA的年轻审评员,此外,培训课程的20名辅导员中有1/3是PMDA经验丰富的审评员。2004年,他加入了礼来亚洲,在神户的药品开发部门日本法规事务团队中担任法规科学家,九年后晋升为高级法规科学家。2019年,他加入Amicus Theconsultingpeutics,在东京担任法规事务高级经理,并于2022年晋升为法规事务副总监。2024年6月,东内祥浩先生开始了自雇生涯。高级日语译者简介文英淑女士近年来,泰格医药大力开拓日本医药市场,已成功助力多家中国生物制药公司的新药在日本成功上市,同时也积极引入日本企业到中国发展。文英淑目前担任泰格医药日本公司副总裁,负责日本制药/生物科技公司的临床试验业务开发及泰格医药集团在日本的业务发展,是一位具备战略规划、关系建立、出色沟通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专业人士,并精通中文、英文、日语和韩语。她熟练掌握领导力,专注于团队协作和流程管理。此前,她在春天医药担任日本办负责人。在加入春天医药之前,文英淑在多家大型知名日企如NEC、SONY担任高管。致谢我们衷心感谢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泰格医药作为本栏目联合主办单位,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和支持。编辑 | 毛冬蕾mao.donglei@PharmaDJ.com编辑 | 高野哲臣t2.takano@outlook.com总第2410期访问研发客网站,深度报道每日新闻抢鲜看www.PharmaDJ.com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金风送爽,春华秋实。2024年11月30日,由广东省抗癌协会主办,广东省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24年肿瘤药物I期临床研究学术会议在广州胜利召开,并圆满落下帷幕。
I期联盟(ACTS)是由国内外权威专家以及百家知名药企联合组建的新药研发阵营。2024年肿瘤药物I期临床研究学术会议邀请了丁健院士、于金明院士、徐兵河院士、徐瑞华院长、张力教授、周彩存教授、程颖教授、潘宏铭教授、殷咏梅教授、卢铀教授等40多位行业大咖,以及阿斯利康、安斯泰来、百奥泰、百吉生物、百力司康、百利天恒、北京春天医药、毕诺济、第一三共、鼎泰&美斯、翰森制药、辉瑞、君实、康方生物、康宁杰瑞、科伦博泰、联拓生物、荣昌生物、罗氏、赛生医药、深度制耀、石药、亚盛、宜联、英诺湖医药、正大天晴等30多家国内外知名药企。与会嘉宾们聚焦“抗肿瘤新药临床研究与创新药物研发”等热点问题,展开了跨领域、多层次、多样化的交流和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
开幕式
▲ 赵洪云 教授
▲ 王峰 教授
▲ 黄岩 教授
开幕式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I期病区主任赵洪云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院长助理兼内科主任王峰教授、内科黄岩教授共同主持致辞环节。赵洪云指出I期临床研究是创新药物研究全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希望能够通过本次会议的举办,搭建一个学术交流和应用转化的良好平台,群策群力助力新药研发事业。
▲ 院士致辞:丁健院士(图一)、于金明院士(图二)、徐兵河院士(图三)
中国科学院大学药学院丁健院士强调,在新药研发中,临床研究既是最初的一公里也是最后的一公里,临床研究的进步离不开临床需求导向。山东省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提出新药研发是医学技术的源动力,更是肿瘤防治的重要抓手,I期临床研究作为新药研发的起点,是科学创新转化为临床应用的关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徐兵河院士回顾了我国新药临床研究的发展历程,他强调了I期临床研究的特殊性与高标准,以及其在药物研发与上市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 致辞:徐瑞华院长(图一)、张力教授(图二)、周彩存教授(图三)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徐瑞华院长指出创新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I期临床研究的独特性、未知性和探索性,要求临床医学科学家的不懈努力和探索。作为I期联盟的发起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张力教授介绍了I期联盟的品牌和成果,并对联盟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愿景。上海市东方医院周彩存教授强调I期联盟的平台汇聚了医药行业的领军人物,吸引了多方力量的参与,对这种新颖的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临床专家新药研发分享
▲ 讲者:中国科学院大学药学院丁健院士
▲ 主持:张力教授、程颖教授;讨论:张晓青女士、夏明德先生、郭晓宁先生、王娜女士
盛大的开幕式之后,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张力教授和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教授主持介绍中国科学院大学药学院丁健院士。丁院士以《中国肿瘤新药研发》的主旨报告,全面总结了国内外新药研究的最新进展,深入探讨了肿瘤新药研发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他指出,我国的新药研发在原创性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癌症的复杂机制和新通路为新药研发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可以从个性化的精准治疗、机制指导下的联合用药、免疫调节剂与肿瘤微环境等方面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并与翰森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张晓青女士、英诺湖医药(杭州)有限公司夏明德先生、毕诺济(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郭晓宁先生以及安斯泰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王娜女士从ADC药物、细胞疗法等领域对如何进行原创的新药研发进行了讨论。
▲ 讲者:中国医学科院肿瘤医院徐兵河院士
▲ 主持:殷咏梅教授、潘宏铭教授;讨论:毛力先生、绪方恒晖先生、邹建军女士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殷咏梅教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潘宏铭教授主持并介绍中国医学科院肿瘤医院徐兵河院士。徐院士以《中国创新药的研发现状、趋势及国际化》的讲题详细介绍了抗肿瘤新药审批通过情况、中国在全球新药管线中的占比、以及中国在研管线等方面的进步与成就。同时,徐院士也指出了中国抗肿瘤药物创新差异化不足、靶点同质化严重、源头创新储备不足等问题,提出人工智能、生物信息技术融合、多学科交叉及多领域协同等新药研发策略。并与赛生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毛力先生、第一三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绪方恒晖先生、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邹建军女士就国内药企所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的方向进行了讨论。
▲ 讲课:上海市东方医院周彩存教授
▲ 主持:马飞教授、苏春霞教授;讨论:秦续科先生、牧磊先生、宋青春女士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马飞教授和同济大学附属上海肺科医院苏春霞教授担任主持并介绍了上海市东方医院周彩存教授。周彩存教授带来的《肺癌治疗与药物研发新趋势》介绍了基于肺癌生物学特性及耐药机制的pipeline研发,以及不断优化的肺癌治疗策略,分享了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研发思路,总结了优化药物开发的创新试验设计,同时还还分享了基于AI及深度学习等技术的临床证据整合,进一步赋能肺癌的精准化诊疗。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秦续科先生、上海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牧磊先生、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宋青春女士就不同企业First-in-class versus best-in-class的药物研发策略展开激烈讨论。
药企研发分享
主旨报告后,会议进入了新药研发企业交流环节,共19位新药研发企业代表进行了分享。
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的徐震先生介绍了阿斯利康公司目前研发的有前景新药以及利用AI技术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的发展策略。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小平先生对博泰ADC平台重点项目SKB264(TROP2-ADC)在NSCLC领域布局进行了分享。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朱义先生指出目前ICI+ADC治疗已形成新的趋势,TCE+ADC治疗已开始早期探索,GNC+ADC治疗是未来新的探索领域。
在广东省人民医院周清教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卢铀教授和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李苏教授共同主持下,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张剑教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顾康生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蔡清清教授参与讨论。
第一三共(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陆文彬先生介绍了Dxd ADC的早期开发,在化合物开发的早期就遵循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剂量优化。
苏州宜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薛彤彤先生对新一代ADC技术及产品开发经验进行了分享,对ADC药物的稳定性和高效性进行了介绍。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沈宏先生从罗氏肿瘤管线出发,从精准用药、新颖分子模式、科学联合用药、早诊断早治疗四个方面展开介绍。
在山东省肿瘤医院王哲海教授、中国抗癌协会阎昭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赵洪云教授共同主持下,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王立峰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赵媛媛教授、河南省肿瘤医院李宁教授参与讨论。
百奥泰生物制药公司李胜峰总经理介绍了公司早期肿瘤研发管线中的部分项目,认为肿瘤治疗应以创新为核心。
苏州亚盛医药有限公司潘文涛高级医学总监通过讲述APG-2449新药的研发背景和开发意义,指出新药的使用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传统治疗的局限性。
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郝金恒副总裁介绍了石药集团八大创新研发平台、六大重点适应症领域。
在中山大学药学院张克坚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黄岩教授共同主持下,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崔久嵬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阮丹云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马宇翔教授参与讨论。
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振玖先生出席会议,着重介绍了以双抗ADC为核心的产品管线。
荣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王岩副总裁积极探索了ADC联合IO的道路,为抗肿瘤治疗方案的应用提供了思路。
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百勇分享了研发肿瘤免疫双抗新药的思路和历程,探讨如何改造药物结构从而减轻不良反应,发挥其临床价值。
在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邓艳红教授、湖南省肿瘤医院张永昌教授、浙江省肿瘤医院宋正波教授共同主持下,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李文斌教授、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陈华林教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峰教授参与讨论。
辉瑞投资有限公司鲍伊雯研发总监对辉瑞肿瘤早期研发管线进行全面的介绍,提出了一些药物具有成熟的靶点。
百力司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魏紫萍董事长在题为《差异化开发ADC产品》的演讲中,详细介绍了公司在全球竞争中最有优势的产品线布局。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戴峻总监分享了高效推进创新药物一期临床研究的思考。
在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于起涛教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叶峰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杨云鹏教授共同主持下,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李响教授、甘肃省人民医院杨孝来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张阳教授参与讨论。
翰森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张晓青首席医学官介绍了翰森抗肿瘤领域创新药物在研产品管线。
广州百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韩德平博士针对实体肿瘤的新型免疫细胞药物研发与临床开发进行浅谈,阐述了免疫细胞治疗实体瘤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策略。
北京深度制耀科技有限公司孙向奎先生以《人工智能撰写临床试验文档》为主题进行了讲述,展示了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填补临床写作短板,提高写作效率的可能性。
鼎泰&美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夏琳博士主要讲述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新药开发与注册策略,提出以患者需求为核心,提供更优质的临床服务是最终目标。
在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张东生教授、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苏省肿瘤医院史美祺教授、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方文峰教授共同主持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林小燕教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吴敬勋教授参与讨论。
大会总结
会议的最后,执行主席赵洪云教授、黄岩教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总结,她们指出:本次会议形式新颖,汇聚国内外顶尖的专家学者和药企代表,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机会难得的交流平台;不仅展示了中国在肿瘤新药研发领域的最新进展,也为中国抗肿瘤药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希望能够激励临床研究从业者共同努力,推动中国抗肿瘤药物的研发迈向更高水平,为更多患者带来希望和生机。本次I期联盟大会的举办圆满成功,不仅加强了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合作交流,也为我国乃至全球的肿瘤治疗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来源: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赵洪云教授)
声 明
凡署名原创的文章版权属《肿瘤瞭望》所有,欢迎分享、转载。本文仅供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了解最新医药资讯参考使用,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该等信息不能以任何方式取代专业的医疗指导,也不应被视为诊疗建议,如果该信息被用于资讯以外的目的,本站及作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100 项与 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的药物交易
100 项与 北京春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的转化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