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企业公告 编辑:wangxinglai2004近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以17,500万元将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中清大,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01公告主要内容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中清大。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122.11元,并偿还标的公司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 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02关于被交易企业公司名称: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药品、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除外);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亚药业总资产2,811.97万元,净资 产-2,109.7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99万元,净利润-442.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