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公共资源中心 编辑:wangxinglai2004 2022年10月19日,甘肃公共资源中心发布了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第47批),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近期有36家企业的45个药品提交撤废申请,其中40个药品平台有同品种不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可保障供应,有5个药品平台无中标,自2022年10月25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涉及品种: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阿奇霉素颗粒(II) 、橘红颗粒、注射用头孢拉定、利脑心胶囊、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盐酸托烷司琼口服溶液、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注射液、乳酸菌素片、乳酸菌阴道胶囊、维生素AE胶丸、丁溴东莨菪碱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复方熊胆滴眼液、熊胆降热片、风湿骨痛胶囊、硫糖铝咀嚼片、逍遥丸、醋酸泼尼松片、六味香连胶囊、注射用腺苷钴胺、注射用头孢匹胺钠、谷维素片、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维生素C片等; 通知原文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近期有36家企业的45个药品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我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为维护正常采购秩序,做好保障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废后保障供应措施 本批次共有36家企业的45个药品申请撤废药品,其中40个药品平台有同品种不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可保障供应;有5个药品平台无中标,请医疗机构使用同功能主治的替代药品。 二、其他事宜 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采购,自2022年10月25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年至2年之间撤废的,按照每批次申请撤废品种数量处理;2年以后撤废的免于处理;2017-2018年公开招标企业确认接续品种及国家(含省级、联盟)集采采购中选及联动周期内品种申请撤废的,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因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无法供应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原则上可免于处理,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免于处理的,一经核实,对企业从重追加处理,执行前接受申诉质疑。 对此次撤废品种,鼓励其他企业同功能主治药品申请阳光挂网,我省对性价比优于平台已中标挂网的药品实行绿色通道阳光挂网。 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联系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66、0931-2909383 省卫生健康委0931-481812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受理邮箱:yycgcsh@163.com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第47批撤废药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