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DIA资讯关注我们2025年4月17日,2025 DIA RAC全球法规热点第一期直播如期举行。本次线上讲座以《马来西亚医药行业法规监管趋势》为主题,邀请到了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研究用药品部门负责人Zaril Zakaria作为主讲人,主持人为辉瑞亚洲区药品注册文件出版中心负责人吉申齐。此次线上讲座聚焦于马来西亚医药行业的监管全景与最新法规动态,旨在为参会者提供全面且深入的洞察。重点解读了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PRA)的组织结构和职能,详细剖析研究用药品申请要求,包括首次人体试验(FIH)最新进展、一期临床试验审评流程,以及马来西亚已获批临床试验概况,为计划在马来西亚开展临床试验的企业提供权威参考。此外,还系统讲解马来西亚药品上市申报流程及加速路径,帮助参会企业清晰把握从研发到上市的全流程关键节点。不仅如此,还探讨了马来西亚建立药品生产设施的流程,为寻求在马来西亚拓展业务的企业提供指导与建议。本文将带大家回顾当天精彩的演讲内容和问答环节。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PRA)简介NPRA全称为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马来西亚卫生部下属的机构,除NPRA外,卫生部下属的机构还包括药品执法处、药品实践与发展处、药品政策与战略规划处,以及马来西亚药品委员会。NPRA主要负责药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及有效性监管,但不涵盖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由马来西亚医疗器械管理局(Medical Device Authority, MDA)监管。在马来西亚,药品以及膳食补充剂需进行注册审批。而化妆品则适用于备案管理,而非注册制。NPRA的监管职能涵盖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从上市前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药品供应链管理规范(Good Distribution Practice,GDP)等GXP到上市后(产品监测、药物警戒、产品投诉、产品召回以及实验室检测)。马来西亚研究用药品申报马来西亚的临床试验活动主要受以下法规监管:《1952年药品销售法》(Sale of Drugs Act 1952)《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1989年毒物条例》(Poisons Act 1989)这些法规共同构成了马来西亚药品监管的法律框架,旨在确保药物和化妆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临床试验进口许可证(Clinical Trial Import License, CTIL)和临床试验豁免(Clinical Trial Exemption, CTX):CTIL用于批准临床试验相关产品的进口,而CTX则是允许本地生产未注册产品用于临床试验。常规审评时间:对于拟用于I期临床试验的生物制品、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改良型新化学实体。审评时间为45个工作日。除此以外,其他产品为30个工作日。快速通道审评:为公共卫生利益,在特定情况下,除FIH临床试验外,可考虑对用于治疗或预防的研究用药物申请进行快速通道审评,对于拟用于I期临床试验的生物制品、细胞基因治疗产品和改良型新化学实体,大约需要22个工作日,其他分子,大约需要14个工作日。国家临床研究委员会:NPR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家临床研究委员会的常设秘书处,负责协调委员会的日常运作。该委员会由马来西亚卫生部卫生总干事直接领导采用基于多方协同的共治机制, 政府部门代表,医药产业代表,学术机构代表(主要包括大学),召开会议探讨制定临床试验发展政策,监督临床研究实施,促进各利益相关方协作。临床试验登记:在马来西亚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必须在国家医学研究注册中心(National Medical Research Register,NMRR)登记。NMRR是马来西亚官方的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其功能定位与ClinicalTrials.gov类似。相关指南:依据1984年《药品和化妆品管制条例》第29条规定,药品服务局局长有权向相关个人或机构发布书面指令及指南,以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特别是涉及临床试验的监管要求。现行主要监管指南包括:1) 马来西亚临床试验进口许可证(CTIL)与临床试验豁免(CTX)申请指南(8.0版,2024年4月)(Malaysian Guideline for Application of CTIL and CTX in Malaysia)2) 马来西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检查指南(第二版,2018年8月)(Malaysian Guideline for Good Clinical Practice Inspection)3) 马来西亚I期临床试验机构检查与认证指南(第一版,2018年6月)(Malaysian Guideline for Phase 1 Unit Inspection and Accreditation Programme)4) 马来西亚生物等效性研究检查指南(第一版,2014年10月)(Malaysian Guideline for Bioequivalence Inspection)5) 马来西亚独立伦理委员会注册及检查指南(第一版,2016年5月)(Malaysian Guideline for Independent Ethics Committee Registration and Inspection)首次人体(FIH)试验:在2019年之前,在马来西亚进行首次人体(FIH)试验是不被接受的。这意味着,如果产品是在马来西亚制造的,如果想进行FIH试验,仍需要到马来西亚以外的地方进行。在多方积极推动下,从2019年6月开始,允许进行简单分子和改良型新化学实体的FIH试验。疫情期间,该范围进一步扩大,2022年1月起接受在马来西亚进行研发的本地制造商生产的COVID-19疫苗的FIH试验。2023年1月,FIH试验范围进一步扩大至生物制品,但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除外。从2025年4月开始,接受细胞基因疗法产品的FIH试验。自2018年起,设立针对进行FIH试验的I期机构认证计划,为了确保现场符合当地和国际监管要求,确保试验参与者的安全和福祉得到保护,为马来西亚进行FIH试验创造一个安全的监管环境以及向申办方保证FIH试验的质量和完整性,马来西亚的所有FIH试验必须在NPRA认证的I期机构内按照计划进行。截至2024年5月,已认证的I期机构包括Hospital Umum Sarawak以及Clinical Research Ward, Clinical Trial Unit, Clinical Research Centre, Hospital Ampang。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NPRA目前接受的国际GMP认证包括以下三类:PIC/S认证:制药检查合作计划(PIC/S)成员国的GMP认证欧盟QP声明:符合欧盟质量受权人(Qualified Person)要求的声明ICH成员国GMP认证:来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监管成员国的认证文件针对ICH成员国,申报企业需提交有效的GMP合规证明文件,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关键信息:马来西亚药品上市申报马来西亚药品申报上市流程图如下图所示,包括预提交、提交阶段、评估阶段以及批准后。采用亚洲通用技术文件(ACTD)格式。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行政信息第二部分:质量文档第三部分:非临床研究第四部分:临床研究全流程电子化,通过NPRA在线申报系统完成。其中,评估阶段为核心环节,评估阶段最多只进行五轮正式沟通。随后,召开药品评估委员会会议,药品评估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后提交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将召开终审会议,最终批准决定基于委员会专业评估决议。加速审批:NCE常规审评时间需要245个工作日。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品种(如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等)设置有加速审批路径。加速审批主要分为以下五类:1)简化注册路径(Facilitated Registration Pathway, FRP)-信赖机制经严格监管机构(Stringent Regulatory Agencies ,SRA)/世界卫生组织列名机构(WLA)/世卫预认证与东盟联合评估计划批准的产品验证(Validation)时限:30个工作日;简化(Verification)时限:90个工作日需提交评估报告及问答清单有效期:5年适用于新化学实体/生物制品/仿制药/生物类似药2)优先审评例如:未满足的医疗需求、救命药物、公共卫生利益、紧急供应、首个-前三个仿制药/生物类似药新化学实体&生物制品:120个工作日仿制药:100个工作日有效期:6年3)灾害期间药品有条件注册符合预定义标准自动获得优先审评(70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4)罕见病药物(孤儿药)根据《马来西亚孤儿药指南》罕见病清单认定自动获得优先审评(120个工作日)有效期:5年5)未满足医疗需求条件下的药品有条件注册(Conditional Registration ,CR)至少经1家参考药监机构批准注册新化学实体&生物制品:245个工作日(可获120个工作日的优先审评)基于早期临床数据(如II期数据)提出申请确证性试验(III期)数据可后续提交有效期:2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如下为在马来西亚建立药品生产设施的流程以及对国外生产设施进行GMP检查的流程。马来西亚遵循PIC/S标准。NPRA可以为想要在马建立药品生产施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如果不符合PIC/S要求,申请人可以随时要求GMP检查员对进行检查。监管支持方面,针对本地生产产品,NPRA可以协助进行优先审评申请,并优先进行GMP检查,并从早期开始协助产品开发。针对进口产品,NPRA同样可以协助进行优先审评申请,可协助申请豁免Zone 4B(30°C±2°C/75%RH±5%)数据,尤其是在已有Zone 4A数据的情况下,但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科学依据以支持豁免请求。此外,针对改良型新化学实体,在非临床(第三部分)和临床数据(第四部分)方面也具有一定灵活性。在技术转移方面,马来西亚已建立完善的技术转移框架,并在胰岛素输注、非专利药物等关键领域具备成熟能力。重点开放疫苗、激素制剂及呼吸吸入装置等技术合作。最后,Zaril Zakaria总结到:在制药生产领域,马来西亚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战略合作:技术转移方面,通过引进先进制药技术提升本土化生产能力,降低进口依赖;创新与可持续发展领域,重点应用自动化生产和人工智能技术,结合绿色工艺提升生产效能与行业抗风险能力;监管协同方面,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对接与审批流程优化,加速创新技术应用与产品上市;能力建设上,通过联合培训与研究项目培育专业人才,为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我们诚邀全球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制药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路径,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制药产业生态体系。问答环节如下:Q在马来西亚的加速审批程序下,临床试验审评时间可缩短至14或22个工作日。这种情况下会遇到哪些典型挑战?如何解决?A在快速审批过程中,最大的挑战在于确保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申办方及时回复监管问询。为满足严格的时间要求,申办方必须提供详尽且符合指南的申请材料,任何遗漏或延迟都会影响审批进度。马来西亚药监局(NPRA)采用小组评估机制,由至少4名评估员同时审评一个产品,既保证了速度又确保合规性。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加速审批仅适用于紧急公共卫生需求,如新冠肺炎等疫情。Q哪些药物更容易获得有条件批准或优先审评?在申请加速审评时,最常见的被拒原因是什么?申办方应如何与NPRA有效沟通?A涉及重大公共卫生利益的短缺药品(如胰岛素)更可能获得有条件批准或优先审评。加速审评被拒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符合特定审评路径的要求(如数据不完整或超出时限),导致申请转为常规审评(245个工作日)。为提高成功率,申办方应提前对照指南核查资格,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以避免补充资料延误,并确保技术文件(如中英文翻译)的专业性和术语一致性。此外,建议利用NPRA提供的免费预提交会议,与审评、GMP等部门提前沟通,减少正式申请后的延误风险。DIA中国近期会议/培训Jun13-14● 2025 DIA新药研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课程► 点击阅读Jun20-21● 2025 Rare to Awareness :DIA罕见病研发与患者参与线下培训► 点击阅读Jun27-28● 2025 DIA全球化药品开发与监管策略实战线下研讨班► 点击阅读Jul4-5● 2025 DIA稽查精英特训营:深入临床一线,掌握核心技能► 点击阅读Jul11-12● 2025 DIA 放射性药物研修班:从基础理论到临床应用的全面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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