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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治疗中国成人获得性上睑下垂患者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Ⅲ期临床试验
评价盐酸羟甲唑啉滴眼液在中国成人获得性上睑下垂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HD-NE02缓释滴眼液在中国健康成人中单次/多次给药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Ⅰ期临床研究
主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单/多次使用HD-NE02缓释滴眼液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单/多次使用HD-NE02缓释滴眼液的PK特征。
氨磺必利注射液用于预防术后恶心呕吐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主要目的:
评价氨磺必利注射液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的有效性,为本品的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1)评价氨磺必利注射液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的安全性。
2)评价氨磺必利注射液在中国患者中预防术后恶心和呕吐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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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药监局 整理:wangxinglai2004近日,江苏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通知,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pH值”不符合规定,被处以罚没合计662万,值得注意的是处罚货值金额为1.05倍而非10倍起步。通知原文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企业名称: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苏20160447 省份:江苏省 分类码:AhCh 注册地址:江苏省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正本) :江苏省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塑料安瓿(吹灌封一体化)],片剂,硬胶囊剂,眼用制剂(滴眼剂),吸入制剂(吸入液体制剂)******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副本):江苏省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路1号:大容量注射剂(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塑料安瓿(吹灌封一体化)],片剂,硬胶囊剂,眼用制剂(滴眼剂),吸入制剂(吸入液体制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宿药罚〔2022 〕1号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经检验,“pH值”项目不符合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处罚类别:没收不合格药品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174720支(其中尚未销售160590支,召回14130支);没收违法所得 2406430.5元;处货值金额1.05倍罚款:4019095.8元×1.05=4220050.59元。罚没款合计:2406430.5元 +4220050.59元=6626481.09元。编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相关条款的描述,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按照最低限度本次的处罚金额应为4019095.8元*10=40190958元,即4019万,而实际处罚仅为422万,江苏省的处罚可谓法外开恩,否则根据该企业目前可查的经营现状(经查该企业近期股权冻结、偷税等负面信息较多),可谓是谈笑间灰飞烟灭,希望该企业能够痛定思痛,同时也再次给行业内敲响警钟;(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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