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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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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ING GENO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億騰嘉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98)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告;
(2)執行董事變動;及
(3)首席執行官變動
億騰嘉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
(「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報告期」)
之綜合業績,連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本集團於報告期的綜
合財務報表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於本公告內,「我們」指本公司,如文義另有所指,則指本集團。除另有界定者
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5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
有相同涵義。
主要財務摘要
業務回顧
2025年:我們進行戰略合併,揚帆起航
2025年,是本公司發展史上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一年。2025年12月30日,我們成功
完成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與億騰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戰略合併(「合
併」),涉及新上市申請,開創性地完成了首單上市規則第18A章項下涉及生物科
技公司的反向收購。這不僅是一次資本與資源的整合,更是一次戰略願景與核心
能力的深度交融。合併後的集團擁有經驗豐富且具有國際前沿科研視野的管理團
隊,已被驗證的商業化平台,差異化的產品管線以及清晰的戰略方向。
我們成功構建了統一、高效且充滿活力的管理組織與領導核心:合併完成後,我
們迅速組建了新的董事會與管理層,確保了戰略決策的連貫性與執行力。董事會
彙聚了在戰略規劃、商業管理、生物醫藥和公司治理等各領域的資深專家,為公
司的長遠發展保駕護航。管理團隊則融合了豐富的商業運營管理能力與生物醫藥
領域前沿的研發智慧。
我們以堅定的執行力,推動了商業化產品重大進展和核心管線的重要突破:合併
帶來的資源聚合效應將使原有的商業目標、研發目標加速實現。2025年,我們見
證了協同效應的初步顯現。合併後的集團擁有7款商業化產品,3款臨床階段及多
款臨床前產品管線,圍繞腫瘤、自身免疫、心血管、呼吸和抗感染五個核心治療
領域,為全球醫患帶來高質量且具有差異性的產品。
商業化最令人鼓舞的里程碑是,創新產品汝佳寧®(鹽酸來羅西利片)上市申請於
2025年5月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監局」)批准,汝佳寧®(CDK4/6抑制
劑)是一款擁有治療HR+╱HER2-乳腺癌晚期一線和晚期二線適應症的產品,市場
前景廣闊,該產品與集團另一款乳腺癌治療領域HDAC抑制劑景助達®(恩替司他
片)一併於2025年12月7日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國家醫保目錄」)。這兩款產品醫
保目錄列名成功,將和唯思沛®、穩可達®等四款創新產品一起,有望成為集團銷
售增長的新動力。
與此同時,我們的研發引擎持續輸出創新成果。我們的三特異性抗體GB268於
2025年7月獲得國家藥監局的臨床試驗批件,目前該產品已處在臨床I期擴展階
段,初步臨床數據顯示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PK/PD數據較優,在10mg/kg及
20mg/kg劑量組均觀察到抗腫瘤活性;小核酸領域一款靶向肝臟血管生成素樣蛋
白3(「ANGPTL3」)的siRNA藥物EDP167於2026年2月進入臨床II期試驗,展現了
我們在腫瘤免疫治療和小核酸前沿領域的持續探索能力。此外,通過積極的對外
合作,我們的GB261已在海外與Candid Therapeutics, Inc.(「Candid」)達成戰略合
作,共同推進自身免疫性疾病領域的臨床研究,驗證了其國際化潛力。我們豐富
的商業化產品和管線組合,將為集團發展帶來新的增長引擎和對外合作潛力。
我們實施了審慎的財務與運營管理,為未來增長蓄力:面對複雜的市場環境,我
們始終堅持穩健的經營原則。一方面,我們高度重視運營效率,通過整合,我們
優化了資源配置,顯著降低了運營開支,並保持了充裕的現金儲備。另一方面,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投資未來的必要性,我們將確保集團資源向最具市場潛力與科
學價值的管線傾斜,以構建長期、可持續的產品梯隊。
業務摘要
我們的產品和管線組合
本集團擁有7款商業化產品,包括三款原研產品-穩可信®、希刻勞®和億瑞平®,
以及四款創新產品-唯思沛®、穩可達®、景助達®和汝佳寧®。共有六款產品已納
入國家醫保目錄。治療領域涵蓋抗感染、呼吸系統、心血管、血液和乳腺癌領域。
本集團的新藥研發管線包含了3款臨床階段及多款臨床前產品,涵蓋腫瘤、自身
免疫病、慢性炎症、心血管代謝、呼吸系統疾病等領域。本集團致力於打造一體
化的藥物研發體系,包括早期新藥發現,臨床前研究,到臨床試驗及申報上市,
實現從早期發現到商業化的全鏈條覆蓋。
研發管線
|Col1|項目|靶點╱分子類型|適應症|先導分子發現|PCC|IND支持性研究|I/II期臨床|III期臨床|
|---|---|---|---|---|---|---|---|---|
|心血管代 謝╱腎病|EDP167|ANGPTL3|HoFH||||||
||||混合性高脂血症||||||
||EDP168|siRNA-bispecifc|高脂血症,ASCVD||||||
||EDP169|siRNA|IgA腎病||||||
|腫瘤|GB268|PD-1/CTLA-4/VEGF|實體瘤||||||
||GB261|CD3/CD20|B細胞淋巴瘤,自免||||||
||EDP004|CD3/BCMA/GPRC5D|多發性骨髓瘤||||||
||GBD201|CCR8/CTLA-4|實體瘤||||||
||EDP005|BsAb-ADC|乳腺癌||||||
|自免╱炎症|EDP001|CD3/CD19/CD19//BCMA|自身免疫病||||||
||EDP007|BsAb/multi-specifc Ab|哮喘,COPD,特應 性皮炎||||||
•
於報告期內取得的主要進展
本集團已實現商業化產品7款,包括三款原研產品-穩可信®、希刻勞®和億
瑞平®,以及四款創新產品-唯思沛®、穩可達®、景助達®和汝佳寧®。報告
期內,本集團主要收入來自三款原研產品的銷售。四款創新產品已有三款產
品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創新產品組合預期將為集團帶來新的銷售增長動力。
➢ 萬古黴素注射劑穩可信®為特殊使用級抗生素,2025年,因臨床使用風險
高,採納部門和專家意見後未納入第十一批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名錄。本
集團預計未來穩可信®將持續依託其原研產品的高品質優勢,以及長期以
來在臨床實踐中積累的品牌信任,鞏固並擴大在該品種市場中的主導地
位。
➢ 2025年12月7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
(2025年)公佈,景助達®(恩替司他片)和汝佳寧®(鹽酸來羅西利片)兩
款乳腺癌領域1類新藥成功新增納入目錄,調整後的新版醫保藥品目錄於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於2026年1月,兩款創新藥均已成功納入國
內31省╱直轄市的醫保雙通道藥品目錄中。
本集團的新藥研發管線包含了3款臨床階段及多款臨床前產品,涵蓋腫瘤、自
身免疫病、慢性炎症、心血管代謝、呼吸系統疾病等領域。本集團已搭建大
分子抗體藥物研發平台和小核酸藥物研發平台,致力於打造一體化的藥物研
發體系。
➢ GB268
GB268是一款創新三特異性抗體,通過同時阻斷PD-1/CTLA-4/VEGF信
號通路,實現多重機制協同增效;GB268獨特的分子設計使其能優先結
合腫瘤微環境中的PD-1+CTLA-4+ T細胞,豁免外周CTLA-4單陽性Treg
細胞,顯著降低系統性毒性,拓寬治療窗。該產品已於2025年7月獲國
家藥監局臨床批件,目前處於I期臨床擴展階段,初步數據顯示安全性與
耐受性良好,PK/PD數據優異,10mg/kg及20mg/kg劑量組均觀察到抗腫
瘤活性。
➢ EDP167
EDP167是靶向肝臟ANGPTL3的GalNAc-siRNA創新藥物,用於血脂異
常的治療。其通過特異性降解肝細胞ANGPTL3 mRNA、抑制蛋白表
達,實現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與甘油三酯(「TG」)雙重降
低,作用機制獨立於低密度脂蛋白受體(「LDLR」)通路,可突破傳統降
脂藥物局限。該藥物於2025年6月獲國家藥監局臨床批准,I期健康人及
輕度血脂異常研究已順利完成,整體安全性與耐受性良好,詳細數據將
在年內醫學年會公佈。2026年2月,EDP167針對純合子家族性高膽固
醇血症(「HoFH」)的II期臨床研究正式啟動,主要終點為評估給藥後24
周LDL-C較基線的降幅,預計2026年Q4完成主要終點分析,有望填補
HoFH領域未被滿足的重大臨床需求。
GB261是一款靶向CD3/CD20的差異化雙特異性抗體,治療B細胞淋巴瘤
及自身免疫性疾病。該分子採用低CD3親和力的獨特設計,可有效降低
細胞因子釋放相關安全風險,具備臨床開發優勢。目前項目已完成I/II期
臨床劑量爬坡,整體安全性表現突出,在DLBCL、FL等患者中展現出
良好的有效性與安全性平衡。2025年,公司已與Candid達成戰略合作,
共同推動GB261在自身免疫領域的臨床開發,現已啟動類風濕關節炎
(「RA」)、系統性紅斑狼瘡(「SLE」)等多項臨床研究,持續拓展其治療
應用場景。
➢ EDP001
EDP001是靶向CD3/CD19/CD19/BCMA的有高度創新性的四特異性T細
胞銜接器,主要用於多種B細胞驅動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該分子採用高
特異性、高親和力結合BCMA與CD19,並通過CD19雙表位設計顯著提
升對CD19⁺ B細胞的結合能力,可高效清除B細胞;同時靶向BCMA清除
分泌自身抗體的漿細胞。CD3臂採用低親和力設計降低細胞因子釋放,
在提升療效的同時優化安全性。臨床前研究顯示EDP001對原代B細胞及
B淋巴瘤細胞系均具備強效殺傷活性,且成藥性優異,支持後續皮下製
劑開發。目前項目正推進IND申報的臨床前研究,相關臨床前數據將於
2026年美國癌症研究協會(「AACR」)年會以壁報形式發表。
本公司無法保證其將能成功開發並最終將其任何在研候選藥物推向市場。本
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我們的商業化產品
原研產品
•
穩可信®(注射用鹽酸萬古黴素)
穩可信®是萬古黴素產品的原研品牌。本集團於2019年10月自禮來收購穩可
信®在中國和意大利的產品權利。萬古黴素是用於治療若干細菌感染的三環糖
肽抗生素,尤其適用於治療MRSA感染,其由一種已對多種抗菌藥物產生耐
藥性的革蘭氏陽性細菌所引起。由於獲證實安全可靠及療效顯著,萬古黴素
被視為治療MRSA感染的金標準,是國家醫保目錄中治療MRSA感染的主要
療法中的核心用藥。根據2025年上半年銷售收入計,穩可信®於中國萬古黴
素藥物市場所佔份額為78.7%。
➢ 萬古黴素注射劑穩可信®為特殊使用級抗生素,2025年,因臨床使用風險
高,採納部門和專家意見後未納入第十一批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名錄。本
集團預計未來穩可信®將持續依託其原研產品的高品質優勢,以及長期以
來在臨床實踐中積累的品牌信任,鞏固並擴大在該品種市場中的主導地
位。
•
希刻勞®:希刻勞®幹混懸劑、希刻勞®膠囊、希刻勞®緩釋片(II)
希刻勞®是原研頭孢克洛產品,一種治療眾多細菌感染的廣譜抗生素。本集團
於2019年10月自禮來收購希刻勞®在中國的產品權利及在中國的希刻勞®生產
基地。集團生產、推廣及銷售三種劑量形式的希刻勞®產品,包括幹混懸劑、
膠囊及緩釋片。本集團的銷售重點為醫院外零售市場。
希刻勞®幹混懸劑是中國市場領先的兒科用抗菌藥物,其香甜的草莓口味及
產品上的草莓圖案提高其品牌識別度及聲譽,尤其是於兒科醫生、兒童患者
及其家長當中,在中國頭孢克洛零售渠道銷售佔主導地位且市場份額不斷上
升,2025年上半年市場份額達到83%。希刻勞®除了幹混懸劑主要用於兒科
外,其緩釋膠囊劑型為成人抗菌藥。因此,希刻勞®的目標醫院科室亦包括呼
吸科、耳鼻喉科、泌尿科及急診科。希刻勞®所有的三種劑型均已被納入國家
醫保目錄乙類。
•
億瑞平®(丙酸氟替卡松霧化吸入用混懸液)
億瑞平®是最新一代的ICS(吸入性糖皮質激素)霧化劑,適用於治療中國兒童
和青少年的輕度至中度哮喘。本集團於2020年5月完成收購GSK在中國以及
荷蘭的產品權利,並於2024年2月在自有生產基地開始生產億瑞平®。ICS是
迄今用於治療哮喘的最有效控制藥物,是少數能有效抑制哮喘氣道炎症的藥
品之一。億瑞平®已被納入國家醫保目錄乙類,並有望成為霧化吸入市場的領
導品牌。
•
唯思沛®(二十碳五烯酸乙酯「IPE」)
唯思沛®是首個獲得FDA及國家藥監局批准的可以降低心血管事件風險的降甘
油三酯藥物,用於全面降低心肌梗死、卒中、冠狀動脈血運重建和不穩定型
心絞痛需住院治療風險。繼2023年重度甘油三酯血症(VHTG)適應症獲批上
市後,2024年降低心血管事件風險適應症(心血管風險降低適應症)又相繼獲
得批准。本集團於2015年2月獲得Amarin的獨家許可,在大中華地區進行唯
思沛®的開發及商業化。
在過去的三十年裡,他汀標準化治療作為心血管事件管理方面的金標準,受
到業界廣泛認可,其可帶來25-35%的心血管獲益;但即使在他汀類藥物治療
之後,仍有65%-75%的心血管殘餘風險。唯思沛®作為研究用藥的大型心血
管結局試驗REDUCE-IT強力循證結果表明,對他汀治療後仍存在高甘油三酯
血症的確診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高危患者,能顯著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
事件相對風險達25%,是目前唯一一款與他汀類藥物聯用可將心血管死亡率
降低高達20%的降脂藥物。預計唯思沛®將具有巨大的銷售潛力。
➢ 2025年,TG領域的學術空白和唯思沛®降事件的唯一性凸顯,唯思沛®的
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IIT)受到廣大心內科專家認可,至今已啟動約60
個IIT研究。
➢ IPE已獲得全球80餘部、國內20部指南和共識的積極推薦,用於進一步
降低剩餘風險。其中,2025年國內新增三部分指南和共識:泛血管疾病
代謝異常管理專家共識(2024版),中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4版),心血
管-腎臟-代謝綜合徵患者的綜合管理中國專家共識。此外,2025年美
國臨床內分泌醫師學會指南、2025ESC/EAS血脂異常管理指南均積極推
薦IPE。
➢ 2025年,唯思沛®獲得廣大患者的認同,成為京東雙十一原廠血脂用藥第
4名,僅次於立普妥、可定和益適純。
➢ 在中國,每年約有160萬台PCI手術。2025年,唯思沛®覆蓋1,500名心內
科PCI手術醫生,惠及約2萬名PCI術後患者,全面降低了PCI術後再次事
件復發的風險,為患者、社會和國家帶來福利。
穩可達®作為新一代小分子口服血小板生成素受體激動劑(「TPO-RA」),用於
治療特定患者的血小板減少症,安全性較高,療效顯著,無需注射和劑量滴
定,是唯一一款不受飲食限制或藥物間相互作用影響的快速有效增加血小板
的優選藥物。在肝病領域,僅有蘆曲泊帕和阿伐曲泊帕獲批肝病適應症,阿
伐曲泊帕2025年進入第十一批國家集採,蘆曲泊帕是唯一不受集採影響的口
服小分子TPO-RA。本集團於2019年獲得鹽野義製藥株式會社獨家授權在中
國、香港、澳門開發及商業化穩可達®,其後於2024年取得相關產品權利。
➢ 2025年12月國家醫保目錄公佈,穩可達®成功轉入常規目錄乙類。
•
景助達®(恩替司他片)
景助達®作為首個口服、周療H D A C 抑制劑,聯合芳香化酶抑制劑用
於治療激素受體( H R ) 陽性、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2 ( H E R - 2 ) 陰性
(「HR+╱HER2-」),經內分泌治療復發或進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患
者,擁有獨特的逆轉耐藥機制,可延長生存。本集團於2023年自泰州億騰景
昂取得景助達®在中國的營銷、分銷、銷售及推廣權。
➢ 2025年,景助達®納入中國抗癌協會乳腺癌專委會&中華醫學會腫瘤學分
會《乳腺癌診治指南與規範(精要本2026版)》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抗
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25版)》推薦。
➢ 2025年12月,乳腺癌領域1類新藥景助達®(恩替司他片)成功納入國家醫
保目錄,是乳腺癌領域唯一納入醫保的HDAC抑制劑。
➢ 2026年1月,醫保執行第一個月,景助達®醫保落地醫院76家,造福約
100名患者。
•
汝佳寧®(鹽酸來羅西利片)
汝佳寧®是一種新型、強效、具選擇性、可口服的生物活性CDK4/6i,與
內分泌療法相結合,治療HR+╱HER2-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乳腺癌患者。
HR+╱HER2-是最常見的乳腺癌子類型,佔所有中國乳腺癌發病率的約
65%。汝佳寧®療效強,安全性高,將為患者更好的生存提供有力保障。
➢ 2025年,納入中國抗癌協會乳腺癌專委會&中華醫學會腫瘤學分會《乳
腺癌診治指南與規範(精要本2026版)》推薦,位列2025年新上市的四款
CDK4/6i產品第一位。納入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
導原則(2025版)》推薦。
➢ 2025年12月,汝佳寧®(鹽酸來羅西利片)成功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是
2025年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三款CDK4/6i產品中唯一擁有晚期一線和晚
期二線適應症的產品。
➢ 2026年1月,醫保執行第一個月,汝佳寧®醫保落地醫院88家,造福約
200名患者。
研發
我們的藥物研發核心產品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管線核心產品的開發取得顯著進展,達到了以下研發里程
碑:
臨床階段核心產品
GB268:靶向PD-1/CTLA-4/VEGF三特異性抗體進入臨床I期開發,用於多種實
體瘤治療
•
機制與設計:GB268是一款高度創新的三特異性抗體,同時阻斷PD-1和
CTLA-4免疫抑制信號通路,逆轉T細胞耗竭,促進T細胞活化與增殖,並抑
制VEGF介導的腫瘤血管生成。多重機制協同以期產生更好的抗腫瘤活性,
並引入獨特的分子設計,可以有效降低傳統CTLA-4抑制劑帶來的免疫相關不
良反應的風險。
•
臨床進展:GB268已於2025年7月獲得國家藥監局的臨床試驗批件,目前,
該產品已處在臨床I期擴展階段,初步臨床數據顯示安全耐受性良好,PK/PD
數據較優,在10mg/kg及20mg/kg劑量組均觀察到抗腫瘤活性。
EDP167:靶向肝臟ANGPTL3的小干擾RNA(siRNA)藥物啟動臨床II期研究,用
於治療HoFH
•
機制與設計:ANGPTL3由肝臟分泌,可同時抑制脂蛋白脂肪酶和內皮脂肪酶
的活性,從而調控多種致動脈粥樣硬化脂蛋白的代謝。遺傳學研究顯示,攜
帶ANGPTL3功能缺失突變的人群,其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明顯
降低。EDP167通過GalNAc(N-乙醯半乳糖胺)載體結合靶向肝細胞,可特
異性降解肝細胞內的ANGPTL3 mRNA,抑制ANGPTL3蛋白的表達,從而實
現對LDL-C和TG水平的雙重降低。
•
完成臨床I期試驗:2025年6月,EDP167獲得國家藥監局批准開展臨床試
驗。2025年7月,本集團開展了一項在健康及輕度血脂異常人群中進行的隨
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單次劑量遞增(SAD)的I期臨床研究,分為五個劑量
組,共入組40例受試者,並於2025年12月12日完成末次訪視。該研究系統評
估了不同劑量下EDP167皮下注射的安全性、耐受性、藥代動力學、藥效學及
免疫原性特徵。結果表明,EDP167整體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具體數據預計
將在今年召開的醫學年會上披露。
•
啟動臨床II期研究:2026年2月4日,一項針對HoFH成人患者的多中心、劑
量探索、開放標籤的II期臨床研究啟動,該研究旨在評估EDP167在HoFH患
者中的療效和安全性,主要終點為給藥24周後LDL-C水平相較基線的變化,
預計於2026年Q4完成主要終點的評估。HoFH是一種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
約85%~90%是由於LDLR基因發生致病性突變,導致LDL-C代謝嚴重障礙,
若未能得到有效治療,多數HoFH患者會在30歲前因心血管事件死亡。由於
傳統降脂藥物(如他汀類)及PCSK9抑制劑的作用機制均依賴於LDLR功能,
對HoFH患者的療效極為有限,該領域存在顯著且未被滿足的臨床需求。
EDP167的作用機制獨立於LDLR途徑,突破了傳統降脂藥物依賴於LDLR的
局限性,該特點為HoFH等血脂異常疾病的患者提供了重要的創新治療選擇,
具有廣闊的臨床應用場景。
GB261(CND261):靶向CD3/CD20的雙特異性抗體,用於B細胞淋巴瘤和自身免
疫性疾病
•
機制與設計:GB261是一款高度差異化的靶向CD3和CD20的雙特異性TCE,
CD3親和力低,旨在降低因細胞因子釋放而引起的安全性風險。
•
臨床結果:已在B細胞淋巴瘤患者中完成I/II期劑量爬坡研究,臨床數據顯示
安全性優異,在DLBCL/FL患者中顯示出具有高度優勢的安全性╱有效性平
衡。
•
與Candid達成戰略合作,2025年,共同推進GB261在自身免疫性疾病領域的
臨床研究。目前已啟動針對RA、SLE等適應症的臨床研究。
臨床前資產
公司管線佈局持續深化,目前已有多項處於發現與臨床前階段的雙多特異性抗體
及小核酸候選藥物。項目聚焦當前臨床未被充分滿足的重大需求,努力突破現有
治療手段的局限與技術瓶頸,持續構建有差異化、有競爭力的早期研發管線。
EDP001:靶向CD3/CD19/CD19/BCMA的高度創新性TCE,用於治療多種B細胞
驅動型自身免疫性疾病
•
機制與設計:EDP001是一款專為自身免疫病量身定做的四特異性T細胞銜接
器,旨在增加安全性的同時能深度清除B細胞以達到疾病得以長期緩解的療
效。EDP001具有高特異性高親和力結合BCMA及CD19,CD19雙表位結合
的獨特設計顯著提高了對CD19+ B細胞的結合力,可以非常有效地去除B細
胞,而靶向BCMA則可清除分泌自身抗體的漿細胞,CD3臂用了低親和力抗
體,減少細胞因子分泌水平。
•
EDP001臨床前數據表明,EDP001對原代B細胞及B淋巴瘤細胞系均表現出極
高效的殺傷作用,展示了其在難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及B細胞惡性腫瘤中的
治療潛力。此外,該分子良好的成藥性數據支持後續皮下製劑的開發。目前
項目正推進IND申報的臨床前研究。
•
相關臨床前數據將於2026年AACR年會以壁報形式發表。
我們的平台搭建
•
大分子抗體藥物研發平台
我們已成功搭建一個集發現、創新、應用於一體的全方位、高效率的大分子
抗體藥物研發平台。該平台整合了資深的抗體研發團隊、前沿技術及人工智
能,具備從源頭開始進行靶點發現、抗體早期篩選、雙╱多特異性抗體設計
與優化、體外活性鑒定、體內藥效與藥代動力學分析到成藥性評估的全鏈條
研發能力。研發團隊在雙╱多抗、T細胞銜接器、抗體偶聯藥物及納米抗體
等多種分子形式方面擁有豐富的研發經驗,能夠根據靶點生物學與疾病機制
設計優異的分子形式,在藥物開發的全過程及多方位進行差異化創新並注重
有切實的臨床獲益。早期管線中有多個項目處於新藥發現階段,預計2026年
將完成2-4個臨床前候選化合物分子,涵蓋腫瘤,自免與慢性炎症。這些項目
致力於不斷創新,解決未滿足的重大臨床需求,將進一步豐富集團在中長期
的研發管線與產品梯隊。
集團已快速搭建了小核酸藥物的自主研發平台,佈局未來慢病領域競爭力。
研發平台涵蓋siRNA和反義寡核苷酸(ASO)等多種小核酸藥物類型。在搭建
序列設計、化學修飾和靶向遞送三大核心技術模塊的基礎上,以臨床需求導
向並結合靶點生物學機制和小核酸技術特性進行管線佈局,涵蓋心血管、代
謝、自免和肝病等慢病領域,並針對性開發了雙靶點小核酸平台,通過同步
精準沉默兩個關鍵致病靶點,實現機制協同、效應疊加,不僅顯著提升治療
效果,還能降低用藥劑量、簡化給藥方案。於本公告日期,已有兩個項目獲
得先導化合物,預計2026年將有不少於2個項目進入IND準備階段。
2026年:整合元年邁向新紀元
展望未來,我們對公司的前景充滿信心。站在歷史性的新起點上,我們將致力於
打造一家兼具卓越研發創新能力與強大商業化實力的、可持續發展的生物醫藥領
軍企業。
2026年,將是本集團從全面戰略整合到實現價值創造的關鍵元年。我們將鞏固商
業化優勢,打造創新產品第二增長曲線,並加速研發管線推進和重要管線產品的
臨床研究和對外合作機會。
深化商業化能力,全力驅動核心產品增長:我們將繼續推動原研產品的收入增
長,並全力推進創新產品的銷售爬坡,快速放量。我們將精細化運營我們的商業
化平台,持續提升銷售能力和運營效率,並成為集團創新研發的動力引擎。
優化研發資源配置,聚焦關鍵里程碑:我們將積極推進包括GB268和EDP167在內
的核心管線的臨床開發和對外合作,同時科學評估和優化早期研發管線。我們的
目標是構建一個「臨床需要,商業可行」的差異化創新產品管線,最大限度發揮公
司研發和商業化雙向賦能的差異化優勢。
GB268計劃於2026年第四季度在歐洲腫瘤內科學會(ESMO)公佈初步I期臨床數
據,於2026年第四季度啟動II期單藥研究入組,並於2027年第四季度啟動III期
單藥臨床研究入組。此外,計劃於2026年第二季度進行Ib/II期聯合臨床研究遞交
IND。
EDP167的I期臨床數據預計將於2026年下半年在國際心血管年會上公佈;在
HoFH人群中開展的II期臨床研究已於2026年2月啟動入組,預計於2026年第四季
度完成II期主要終點評估,III期研究預計於2027年第一季度啟動入組,並於2027
年第四季度完成III期主要終點評估;在混合型高脂血症(MD)人群中開展的II期臨
床研究預計於2026年第三季度啟動入組,並於2027年第三季度完成II期主要終點
評估。
GB261計劃於2026年第二季度啟動單藥治療復發╱難治邊緣區淋巴瘤的II期臨床
研究,同時遞交聯合用藥的1b/II期臨床研究IND,並計劃於2026年第二季度啟動
聯合治療臨床研究。2027年,計劃於美國血液學年會披露相關研究數據。
財務回顧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的財務報表反映了於2025年12月30日完成的
合併所帶來的重大影響。根據合併,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與億騰醫
藥集團有限公司(「億騰醫藥」)及其附屬公司(「億騰醫藥集團」)合併,而基於交
易的實質內容,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億騰醫藥被識別為會計收購方。
因此,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按億騰醫藥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的延續編製。億騰醫藥
集團的資產及負債按合併前的賬面值確認,而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原有附屬公司的已識別資產及負債則按於2025年12月30日(「合併完成」)的
公允價值確認。反向收購的代價包括:1)會計收購方視作已發行股份的公允價值
(其乃參考緊接合併完成前本公司的市值釐定);及2)本公司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
安排中與合併前服務期有關的公允價值。該代價超出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
限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已識別資產淨值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商譽。該等綜合
財務報表所呈列的比較資料已予重列,以反映億騰醫藥集團於完成合併前的財務
表現及財務狀況。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應用反向收購會計處理反映了交易的實質內容,據
此,億騰醫藥集團被視為已收購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的腫瘤及自身
免疫性疾病藥物業務。因此,嘉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
司的資產、負債及業績已自完成合併日期起綜合併入億騰醫藥集團的財務報表。
有關處理確保綜合財務報表能夠對本集團於合併後的財務狀況及表現提供有意義
且準確的呈列。有關合併、反向收購會計處理基準、視作已發行股份計量以及交
易產生的商譽的進一步詳情,載於本公告「綜合財務報表」一節。
2025年
2024年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
收入
本集團收入由2024年的人民幣2,546.0百萬元減少約2.3%至2025年的人民幣
2,487.5百萬元。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所示期間按產品劃分的總收入明細以及總收入與淨收入的
對賬。本集團按總額基準呈列按產品劃分的收入,有關收入乃按扣除銷售返
利及營業稅前的收入計算。銷售返利及營業稅並無分配至各產品,因此按產
品劃分的收入明細並未計及該等項目。
收入
(1)
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羅可曼(2024年:羅可曼及西力欣)。
(2)
指(a)自2024年上半年起景助達®的推廣活動收入;及(b)自2025年上半年起GB491及
GB268的業務支持服務收入。
於2025年,創新藥唯思沛®的銷售總收入為人民幣189.1百萬元,較2024年增
加人民幣111.6百萬元,增幅為144.0%。本公司加大了唯思沛®的銷售推廣力
度,帶動其銷售實現良好增長。另一方面,於2025年,穩可達®的銷售總收
入較上年減少人民幣109.5百萬元,降幅為46.1%。主要原因為於2025年,泊
帕類產品均處於市場調整階段,終端市場整體需求下降。希刻勞®於上半年
的收入為人民幣264.3百萬元,而於下半年則為人民幣542.5百萬元。與2025
年上半年相比,希刻勞®於下半年的收入大幅增加,而全年收入與去年基本
持平,略有下降。2025年上半年希刻勞®銷量下滑,主要由於希刻勞®零售市
場受到2025年上半年中國抗菌藥物市場放緩影響,以及集團調整了零售銷售
策略,優先於全國及區域連鎖藥房合作,減少與小型批發商的業務往來。然
而,隨著創新性抗菌藥物逐步增加及相關適應症患者患病率緩慢上升,集團
零售業務於下半年恢復增長,與集團戰略計劃一致。報告期內,希刻勞®的平
均售價維持穩定。
2.
銷售成本
本集團的銷售成本由2024年的人民幣829.8百萬元減少至2025年的人民幣
792.2百萬元,與本集團的收入趨勢一致。
3.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的毛利由2024年的人民幣1,716.3百萬元減少至2025年的人民幣1,695.2
百萬元,與本集團的收入趨勢一致。整體毛利率為68.2%,較2024年的67.4%
略有上升,主要由於本公司整體成本控制有效。
4.
銷售及分銷開支
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開支由2024年的人民幣659.6百萬元減少9.2%至2025年
的人民幣598.6百萬元,主要由於會議開支減少。於2025年,本公司加強對市
場拓展活動的管理,聚焦營銷成效,並減少了會議活動支出。此外,銷售人
員的人工成本亦有所下降。
5.
行政開支
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由2024年的人民幣206.0百萬元增加8.6%至2025年的人民
幣223.8百萬元,主要由於僱員福利開支(包括股份獎勵開支)增加。
6.
研發開支
本集團的研發開支由2024年的人民幣121.9百萬元增加33.4%至2025年的
人民幣162.6百萬元,主要由於因本公司的核心臨床階段產品(即GB268及
EDP167)持續推進,以及新項目(包括生物製劑及產品本地化)的開發,導致
新藥開發成本及測試費用增加所致。
7.
財務成本淨額
本集團的財務成本淨額由2024年的人民幣254.6百萬元減少45.6%至2025年的
人民幣138.5百萬元,主要由於貸款利息開支減少。於2025年,本公司的部分
貸款已獲展期,進一步降低了財務成本淨額。
8.
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由2024年的人民幣94.6百萬元增加至2025年的人民幣
97.0百萬元,而同期實際稅率由19.6%下降至19.5%,主要由於動用及確認過
往年度未確認的稅項虧損╱可扣減暫時性差異,以及根據本集團稅項的自我
評估作出調整所致。
9.
物業、廠房及設備
本集團的物業、廠房及設備主要包括我們蘇州工廠的生產及研發資產。本集
團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270.2百萬元增加至2025
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283.7百萬元。
10. 其他無形資產及商譽
本集團的其他無形資產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053.3百萬元增加人民幣
185.5百萬元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238.8百萬元,而本集團的商譽由
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12.1百萬元增加人民幣287.2百萬元至2025年12月
31日的人民幣399.2百萬元。於2025年,由於合併完成,本集團的其他無形資
產增加人民幣367.7百萬元,而商譽增加人民幣287.2百萬元。此外,其他無
形資產淨值因攤銷而減少人民幣188.2百萬元。
11. 指定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
本集團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投資由2024年12月31日的零增加
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02.3百萬元。該增加乃因合併而確認。
12. 存貨
本集團的存貨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552.8百萬元減少至2025年12月
31日的人民幣432.3百萬元,主要由於(1)本公司消耗過往年度的穩可信®存
貨,導致穩可信®存貨減少約人民幣52.7百萬元;(2)唯思沛®於下半年的銷售
增加,導致存貨減少人民幣51.2百萬元;及(3)億瑞平®的若干產品臨近到期
日,故計提減值撥備人民幣18.3百萬元。
13. 貿易應收款項
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319.5百萬元增加至2025
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631.4百萬元。這主要由於下半年銷售增加,而應收分
銷商款項於年末尚未收回所致。應收賬款主要來自信用良好的國內大型分銷
商,而董事認為不存在重大信貸風險。於2026年2月底,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91.4%貿易應收款項已結清。
14.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已抵押存款
我們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11.7百萬元增加至
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054.9百萬元,主要由於合併完成帶來的現金等價
物增加人民幣885.7百萬元所致。我們的已抵押存款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
民幣395.7百萬元減少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0.4百萬元,主要由於本公
司償還相關貸款後,有關存款已獲釋放。
15.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我們的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451.2百萬元增
加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707.7百萬元。這主要由於本公司就合併預留
部分將予發行的代價股份,而有關股份將於扣除相關股東的所得稅後於日後
發行所致。
16. 計息銀行借款
於2025年12月31日,我們的長期及短期計息銀行借款較2024年末減少人民幣
552.9百萬元,主要由於償還及續期若干銀行借款所致。
17. 遞延稅項負債
我們的遞延稅項負債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1.6百萬元增加至2025年12
月31日的人民幣100.6百萬元,主要由於就與合併有關的資產增值確認遞延稅
項負債所致。
18. 主要財務比率
下表載列所示具體情況的主要財務比率:
附註:
1.
流動比率按同日的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計算。
2.
速動比率按同日的流動資產減存貨及預付款項,再除以流動負債計算。
3.
負債比率按同日的負債總額除以資產總額計算。
19. 重大收購及出售以及重大投資的未來計劃
除合併外,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合併聯
屬實體或關聯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無任何具體已承諾而須予披露的重大投資及資本資
產計劃。
20. 或然負債
於2024年4月15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嘉和生物藥業獲通知,其於上
海新理念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出的訴訟中被
列為被告,原因為該公司被指控違反雙方於2013年12月30日訂立的合作協議
及其補充協議。申索金額為人民幣15百萬元。
根據本集團法律顧問的意見,董事認為嘉和生物藥業可對該申索提出有效抗
辯,因此,除相關法律及其他費用外,本集團並無就該訴訟所產生的任何申
索計提撥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重大或然負債。
21. 外匯風險
於報告期內,我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開展業務,大部分交易以人民
幣結算。我們的呈列及功能貨幣為人民幣。我們面臨交易性貨幣風險。該等
風險因經營單位的買賣與投資控股單位的投資及融資活動以該等單位功能貨
幣外的貨幣進行而產生。
於2025年12月31日,倘人民幣兌美元貶值或升值5%,而所有其他變數保持
不變,則本集團年內除稅前利潤增加或減少約人民幣44.4百萬元(2024年:
減少或增加人民幣2.3百萬元)。
於報告期內,我們並無使用任何衍生合約對沖我們所承受的貨幣風險。然
而,我們的管理層會監察外匯風險,並於必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外幣風險。
22. 流動資金以及資金與借款來源
我們的管理層監察現金及銀行結餘,將其維持在被視為恰當的一定水平,藉
此為我們的營運提供資金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的影響。我們依賴日常業務活
動產生的經營現金流及融資活動作為流動資金的主要來源。於2025年12月
31日,短期銀行借款為人民幣1,065.7百萬元(於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
1,993.1百萬元)。
我們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11.7百萬元增加至
2025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1,054.9百萬元,主要由於合併所致。
23. 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
為補充本集團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呈列的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呈列
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經調整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計量)及經調整淨利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作為額外財務計量,其並
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規定,亦非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呈列。
本集團相信,經調整財務計量有助於理解及評估相關業務表現及經營趨勢,
而本集團管理層及投資者可透過參考該等經調整財務計量,在剔除若干本集
團認為並不反映本集團核心業務表現的特殊、非現金及╱或非經營項目的影
響後,評估本集團的財務表現,從而受益。本集團管理層認為,該等非香港
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已獲本集團所處行業廣泛接納及採用。
經調整財務計量不應被孤立地考慮,亦不應被詮釋為淨利潤或任何表現計量
的替代指標。謹請投資者將我們過往的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與最直
接可比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一併審閱。此處呈列的經調整財務計量未必
可與其他公司呈列的類似名稱計量作比較。其他公司可能以不同方式計算類
似名稱的計量,因此限制了該等計量作為與我們數據進行比較之參考指標的
用途。我們鼓勵投資者及其他人士整體審閱我們的財務資料,而非依賴任何
單一財務計量。
下文載列額外資料,以將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經調整
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及經調整淨利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計量)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算的相應計量進行對賬。
EBITDA、經調整EBITDA及經調整淨利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
附註:
(1)
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指剔除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
舊、其他無形資產攤銷、財務成本淨額及所得稅開支的淨利潤。
(2)
經調整EBITDA(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指剔除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
資產折舊、其他無形資產攤銷、財務成本淨額、所得稅開支、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
開支及與反向收購有關的交易開支前的淨利潤。
(3)
經調整淨利潤(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計量)指剔除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開支及與反向
收購有關的交易開支的淨利潤。
(4)
折舊及攤銷不包括於存貨出售前分配至存貨成本並構成其中一部分的折舊及攤銷。
24. 僱員及薪酬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有1,545名僱員。本集團絕大部分僱員位於中國。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所產生的薪酬成本總額為人民幣547,135,000元,而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563,394,000元。
我們的僱員薪酬包括薪金、花紅、社會保險供款以及其他福利付款。根據中
國適用法律,我們為僱員的社保基金(包括養老金計劃、醫療保險、工傷保
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作出供款。於2025年12月31日,我
們已根據中國法律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適用於我們的所有法定社保基金及住
房公積金義務。
於合併完成前,本公司採納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首次公開發售前購
股權計劃」)、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
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2023年購股權
計劃(「2023年購股權計劃」)及2023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2023年受限制
股份單位計劃」)以為合資格參與者對本集團作出之貢獻提供激勵或獎勵。首
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及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已於2023年10月27日
終止。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項下授出的所有尚未行使購股權(以尚未
行使者為限)將繼續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及相關授出協議的條款
有效及可予行使。所有根據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出但未歸屬的受限
制股份單位將繼續根據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相關授出協議的條款有
效及可予歸屬。2023年購股權計劃及2023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已於2025年
12月終止,即不得再根據2023年購股權計劃及2023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授
出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單位,但2023年購股權計劃及2023年受限制股份單位
計劃的所有其他條款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
本公司已採納一次性購股權計劃(「一次性購股權計劃」),自合併完成起生
效,以取代目標購股權計劃。
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通函附錄六「法定及一般資料-D. 購股權計劃」一
節。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概無在重大勞資糾紛或在招聘員工方面遭遇困難。
末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報告期的末期股息。
股東週年大會
本公司預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舉行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召
開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將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上市規則規定於實際可行的
情況下盡快適時刊發及派發予股東。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身份,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
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
(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
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
於會上投票,股份的未登記持有人須不遲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
十分將所有已填妥的過戶表格連同相關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辦理登記,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
心17M樓。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本公司於2017年4月10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為一間獲豁免有限公司,本
公司股份於2020年10月7日於聯交所上市(「上市」)。
1.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會致力於建立及維持高水準之企業管治以提高企業透明度及保障股東權
益。本公司致力奉行最佳企業管治常規,並在切實可行情況下遵守上市規則
附錄C1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據董事會所知,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內
所載的所有守則條文,惟下文所述守則條文第C.2.1條及第C.2.7條有所偏離
除外: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主席與首席執行官的角色應有區
分,不應由同一人兼任。主席與首席執行官之間職責的分工應清楚界定並以
書面列載。
自合併完成以來,主席及首席執行官職務一直由倪昕先生(「倪先生」)擔任。
鑒於倪先生對本集團作出的重大貢獻及其豐富的經驗,我們認為由倪先生擔
任我們的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將為本集團提供強而有力且貫徹一致的領導,並
有助於有效執行我們的業務策略。我們認為,倪先生將擔任我們的主席兼首
席執行官乃屬恰當且有利於我們的業務發展及前景,故無意分離主席及首席
執行官的職權。
儘管此將構成偏離企業管治守則第二部分守則條文第C.2.1條,惟董事會認為
此架構將不會損害本集團董事會與管理層之間的權責平衡,理由為:(i)董事
會擁有充足的制衡機制,原因為董事會作出的決策須經至少過半董事批准,
且董事會將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ii)倪先生及其
他董事知悉並承諾履行董事的受信責任,當中規定彼為本公司利益及最佳利
益行事,並將為本集團作出相應決策等;及(iii)董事會將繼續由經驗豐富的
優質人才組成,彼等會定期會面以討論影響本公司營運的事宜,確保權責平
衡。此外,本集團的整體戰略及其他主要業務、財務及經營政策乃經董事會
及高級管理層級別詳盡討論後共同制訂。董事會將繼續審閱本集團企業管治
架構的成效,以評估是否有必要分離主席及首席執行官的角色。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7條,主席應至少每年與獨立非執行董事
舉行一次沒有其他董事出席的會議。由於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
期間並無委任主席,故於報告期內並無安排相關會議。
本公司將繼續定期檢討及監察企業管治常規,確保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
則,並維持高水準的企業管治常規。
有關於報告期內本公司企業管治常規的進一步詳情將載列於本公司年報的企
業管治報告。
2.
董事遵守證券交易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之《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
守則》
(「標準守則」),以規管董事及相關僱員買賣本公司證券的一切交易以
及標準守則涵蓋的其他事宜。
我們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具體查詢並獲其確認,彼等於報告期內一直遵守標準
守則所載的規定標準。就本公司所知,於報告期內並無相關僱員違反標準守
則的事件。
3.
安永的工作範圍
本初步公告所載有關本集團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表及綜
合全面收益表、綜合財務狀況表及相關附註所列數字已由本公司核數師與本
集團於該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金額核對一致。本公司核數師就
此方面所進行的工作並不構成核證委聘,故本公司核數師並無就本初步公告
發表任何意見或作出任何保證結論。
4.
審核委員會審閱綜合年度業績
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其根據上市規則設有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
由三名成員組成,即鄭晶晶女士、于鐵銘先生及許慶先生。本公司獨立非執
行董事鄭晶晶女士擁有適當的專業資格,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於報告期的綜合財務報表,並與獨立核數師安永會
面。審核委員會亦與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討論有關本公司採納的會計政策
及常規以及內部監控、風險管理及財務匯報事宜。審核委員會信納本集團於
報告期的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適用的會計準則編製,並公平呈列本集團於報
告期的財務狀況及業績。
5.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
市證券(包括出售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
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
於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我們於聯交所購回10,934,500股股份,全部均作
為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持有。本公司尚未釐定庫存股份的擬定用途,
並將在符合上市規則、視乎市況及其資本管理需要的前提下,按允許的方式
動用該等庫存股份。
6.
重大訴訟
於報告期內及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涉及任何重大訴訟或仲裁,且據董
事所知,本集團亦無任何待決或面臨威脅的重大訴訟或索償。
7.
報告期後重大事項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董事並不知悉於2025年12月31日後直至本公告日期止
曾發生任何須予披露的重大事項。
8.
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2020年10月7日在聯交所上市,合共發行129,683,500股發售股
份(包括因超額配股權獲部分行使而發行的股份),通過全球發售募集的所
得款項淨額約2,923百萬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2,536百萬元)
(「所得款項淨
額」)。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10月28日之公告所載,本公司須按招股章程
所載目的按比例動用自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籌集的額外所得款項淨額。於報
告期內,本公司並無發行股本證券以換取現金。
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據招股章程所披露計劃、本公司截至2022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所披露分配至我們每項核心產品、其他主要
產品和其他管線產品的不同階段的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途變更及本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2023年中期業績公告」)所披露
進一步更改的所得款項淨額用途動用所得款項淨額人民幣2,029.7百萬元。
於2025年12月31日,所得款項淨額約人民幣506.3百萬元仍未動用,並將按
照2023年中期業績公告所載的用途及比例分配和動用。本公司將因應實際業
務所需按照有關擬定用途逐步動用所得款項淨額之餘額。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的預期時間表乃基於本公司對未來監管批准進展及市況的最佳估計,並可根
據相關臨床開發情況、本集團實際業務營運及市況變動而作出調整。
所得款項淨額用途的詳情載列如下。
1.
所得款項淨額數字已就計算分配及動用用途換算為人民幣,並因自上市以來外幣匯
率的波動而稍作調整。
2.
悉數動用剩餘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的預期時間表乃以本集團對未來市況之最佳估計
為基準。其可能因應現行及未來市況之發展而作出變動。
3.
所得款項原定於2025年年底前悉數動用。為配合本集團的成本控制工作,本集團於
管理及盡量降低一般企業成本方面採取更為審慎的方針。經審慎考慮後,董事會已
議決進一步延長悉數動用分配作一般企業用途的所得款項淨額的時間表。
下表詳述於報告期內分配至我們產品的不同階段的所得款項淨額的進一步細
分及其動用情況。
經修訂分配至各個階段的
所得款項淨額(附註1)
1.
所得款項淨額數字已就計算分配及動用用途換算為人民幣,並因自上市以來外幣匯
率的波動而稍作調整。
2.
悉數動用剩餘未動用所得款項淨額的預期時間表乃以本集團對未來市況之最佳估計
為基準。其可能因應現行及未來市況之發展而作出變動。
3.
其他產品包括GB221、GB223、GB241、GB251、GB262及GB264。本公司將根據當
前及未來的發展情況及市場競爭環境對該等產品進行投資。
綜合財務報表
綜合全面收益表
綜合財務狀況表
綜合財務狀況表(續)
1.
公司及集團資料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其註冊辦事處地址為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年內,本集團從事下列主要活動:
•
銷售醫藥產品
•
提供營銷及宣傳服務
•
生產醫藥產品
•
醫藥研發
於2025年12月22日通過特別決議案及完成合併(定義見附註2.1)後,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
已發出更改名稱註冊證書,證明本公司的名稱已由「Genor Biopharma Holdings Limited」
更改為「Edding Genor Group Holdings Limited」,而本公司的中文雙重外文名稱亦已由「嘉
和生物藥業(開曼)控股有限公司」更改為「億騰嘉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各自均自2025年
12月30日起生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已於2026年1月27日發出註冊非香港公司變更名稱
註冊證明書,確認本公司新英文名稱及中文名稱已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
部於香港註冊。
2.
會計政策
2.1 編製基準
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
準則(包括所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及香港公司
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惟股權及債務投資按公允
價值計量除外。該等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呈列,除另有指明者外,所有數值均約整至最接近
的千位數。
於2025年12月30日(「合併日期」),本公司完成與億騰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億騰醫藥」)
(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一項涉及新上市申請的非常重大收購及反向收
購(「合併」)。本公司向億騰醫藥的全體股東(「賣方」)收購億騰醫藥全部已發行股本,代
價為向賣方發行1,667,755,320股本公司新普通股(「代價股份」)。億騰醫藥及其附屬公司
(「億騰醫藥集團」)主要於中國從事醫藥產品的研發、製造及銷售,以及提供營銷及宣傳服
務。有關合併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2月5日的通函。
於合併完成前,本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主要於中國從事腫瘤及自身免疫藥物的開發及商
業化。誠如附註10所披露,於合併完成後,本公司向賣方配發及發行1,482,921,982股代價
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73.73%,而億騰醫藥成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實質上,
億騰醫藥透過合併收購本公司從事腫瘤及自身免疫藥物開發及商業化的業務,而該等業務
構成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併項下的業務。就會計處理而言,本公司被視為由億
騰醫藥收購,即億騰醫藥(法律上的附屬公司)被視為會計收購方,而本公司(法律上的母
公司)則被視為會計被收購方。合併後本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乃按億騰醫藥集團綜合財務
報表的延續編製,因此:
(i)
億騰醫藥集團的資產及負債於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內確認,並按其賬面值計量;
(ii) 本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的已識別資產及負債於合併日期按公允價值確認及計量;
(iii) 億騰醫藥實際轉讓的代價包括:(1)億騰醫藥視作已發行股份的公允價值,以使法律
上的母公司擁有人於合併實體中擁有與反向收購所產生者相同百分比的股權(「視作
已發行股份」);及(2)本公司與合併前服務期有關的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安排的公允
價值。本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的已識別資產及負債與億騰醫藥實際轉讓的代價之
間的差額確認為商譽;
(iv) 已發行股本數目及類型的呈列反映本公司的股本數目及類型;及
(v)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呈列的比較資料已重列為億騰醫藥集團的比較資料。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採用反向收購會計法對合併進行列賬。自合併日期
起,本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的業績已併入億騰醫藥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有關合併及合
併所產生商譽的進一步詳情載於附註10。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錄得流動負債淨額人民幣10,393,000元,其中本集團的現金
及現金等價物以及貿易應收款項分別為人民幣1,054,935,000元及人民幣631,441,000元,
而分類為流動負債的計息貸款及其他借款以及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分別為人民幣
1,065,708,000元及人民幣707,700,000元。董事已審閱管理層編製的本集團現金流量預測,
其涵蓋自2025年12月31日起計12個月期間。本集團預期將於未來12個月產生充足的經營
現金流入。本集團將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償還、續新或再融資其即期銀行及其他借款。因
此,董事經考慮經營表現、融資計劃及措施後,認為本集團將擁有充足的營運資金為其營
運提供資金,並於財務責任到期時履行有關責任,因此按持續經營基準編製綜合財務報表
乃屬適當。
綜合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附屬公
司乃一間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當本集團對參與投資對象業
務的可變回報承擔風險或享有權利以及能透過對投資對象的權力(即本集團獲賦予能力以
主導投資對象相關活動的既存權利)影響該等回報時,即取得控制權。
在一般情況下,存在多數投票權形成控制權的推定。倘本公司擁有少於投資對象大多數投
票權或類似權利,則本集團於評估其是否擁有對投資對象的權力時會考慮一切相關事實及
情況,包括:
(a)
與投資對象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約安排;
(b)
其他合約安排所產生的權利;及
(c)
本集團的投票權及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採用與本公司一致的會計政策編製相同報告期的財務報表。附屬公司的業績由本
集團獲得控制權之日起予以綜合,直至該控制權停止當日止。
本集團母公司擁有人和非控股權益須分擔損益和其他全面收益的各個分類,即使由此引致
非控股權益結餘為負數。本集團成員公司之間交易所產生的所有集團內資產及負債、權
益、收入、開支及現金流均在綜合賬目時全數對銷。
倘事實和情況顯示上文所述的三項控制因素之一項或多項出現變動,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
是否控制投資對象。附屬公司的所有權權益變動(沒有失去控制權),按權益交易入賬。
倘本集團失去對一間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終止確認(i)該附屬公司的資產(包括商譽)及
負債,(ii)任何非控股權益的賬面值及(iii)於權益中確認的累計匯兌差額;並確認(i)已收代
價的公允價值,(ii)任何保留投資的公允價值及(iii)因此於損益中確認的任何盈餘或虧絀。
以前在其他全面收益內確認的本集團應佔部分按倘本集團直接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時要求
的相同基準適當地重新分類至損益或保留溢利。
2.2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本集團在該等財務報表內並無採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會計準則。本集團擬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倘適用)生效時予以
採納。
準則第7號修訂1
1
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
3
尚未確定強制生效日期,但可供採納
有關預期適用於本集團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進一步資料載列如下。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多個章節沿用香港會
計準則第1號作出有限變動,同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引入於損益表內呈列之新規
定,包括指定總額及小計。實體須將損益表內所有收入及開支分類為五個類別之一:經
營、投資、融資、所得稅及已終止經營業務,並列出兩個新定義小計。其亦規定於單一附
註披露由管理層定義的業績指標,並對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的分組(匯總及分解)及資
料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錯誤已沿用先
前載於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若干規定,並已更名為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財務報表的編製基
準。由於頒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香港會計準
則第33號每股盈利及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作出有限但廣泛適用之修訂。此
外,對其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作出輕微相應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及其
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相應修訂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並可提早應用,需追溯應用。本集團目前正在分析該等新規定以及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18號對呈列及披露本集團財務報表的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允許合資格實體在仍然應用其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中的
確認、計量及呈列規定的同時,選擇採用簡化披露規定。為符合資格,實體於報告期末必
須為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所界定的附屬公司、不得具有公眾問責性,且
必須有一名編製可供公眾使用且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
準則的綜合財務報表的母公司(最終或中間公司)。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於2025年4月
作出修訂,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納入適用該準則的資格標準。該準則於2025年
10月作出進一步修訂,以(i)刪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中的披露目標;(ii)減少與供應
商融資安排及某一特定類別金融負債相關的披露規定;及(iii)將與管理層界定的績效計量
相關的披露規定替換為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的交叉引用(適用於使用該等計量的實
體)。允許提早應用。由於本公司為上市公司,故不符合選擇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9
號及其修訂的資格。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正考慮在其特定財務報表中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第19號及其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澄清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終止確認的日期,並引入一項會計政策選擇,允許在符合特定準則的
情況下,終止確認透過電子支付系統結算但於結算日前完成的金融負債。該等修訂亦澄清
如何評估具有環境、社會及管治以及其他類似或然特徵的金融資產的合約現金流特徵。此
外,該等修訂澄清對具有無追索權特徵的金融資產及合約連結工具進行分類的規定。該等
修訂亦包括針對指定為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權工具投資及具有或然特徵的金
融工具的額外披露。該等修訂須追溯應用,並於首次應用日期對期初保留溢利(或權益的
其他組成部分)作出調整。毋須重列過往期間的資料,且僅可在不使用事後資料的情況下
進行重列。允許提早採用全部修訂,或僅提早採用與金融資產分類相關的修訂。該等修訂
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涉及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澄清適
用範圍內合約的「自用」規定的應用,並修訂現金流量對沖關係中對沖項目的指定規定。
該等修訂亦新增披露,以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夠了解該等合約對實體財務表現及未來現金
流的影響。與自用例外相關的修訂須追溯應用。毋須重列過往期間的資料,且僅可在不使
用事後資料的情況下進行重列。與對沖會計相關的修訂須前瞻性地應用於首次應用日期或
之後指定的新對沖關係。允許提早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
號修訂須同時應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解決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與香
港會計準則第28號在處理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出售或注入資產時規定不一
致的問題。當出售或注入資產構成一項業務時,該等修訂要求對下游交易所產生的收益或
虧損作出全面確認。倘交易涉及不構成業務的資產,交易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乃於損益中
確認,惟僅以投資者在該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中與其無關投資者的權益為限。該等修訂須
前瞻性地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理事會已取消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28號修訂的原定強制生效日期。然而,該等修訂現已可供採納。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換算為惡性通脹呈列貨幣規定將非惡性通脹功能貨幣轉換為惡性
通脹呈列貨幣時,須按期末匯率進行換算。該等修訂亦規定,對於功能貨幣及呈列貨幣均
為惡性通脹經濟體貨幣的實體,須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29號惡性通脹經濟中的財務報告第
34段的規定,透過應用一般價格指數,重列其海外業務(其功能貨幣為非惡性通脹經濟體
貨幣)的比較數據。該等修訂引入若干額外披露。允許提早應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
集團財務報表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改進-第11卷載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香港財務報
告準則第7號(及隨附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的實施指引)、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預期適用於本集團的修訂詳情如
下: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該等修訂更新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第B38段及實施指引第IG1、IG14及IG20B段的若干措辭,以達致簡化或與該準則其
他段落以及其他準則所使用的概念及術語保持一致。此外,該等修訂澄清,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7號的實施指引並不必然說明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相關段落中的所
有規定,亦不會創設額外規定。允許提早應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
表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該等修訂澄清,當承租人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第9號釐定租賃負債已終止時,承租人須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第3.3.3段,並
於損益中確認由此產生的任何收益或虧損。然而,該等修訂並未說明承租人如何區
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所界定的租賃修改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終止確
認租賃負債。此外,該等修訂更新了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第5.1.3段及附錄A的若
干措辭,以消除潛在混淆。允許提早應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
生任何重大影響。
•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綜合財務報表:該等修訂澄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
第B74段所述的關係僅為投資者與其他作為其實際代理人的各方之間可能存在的多種
關係之一,從而消除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第B73段規定的不一致。允許提早應
用。該等修訂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生任何重大影響。
•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該等修訂在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第37段中以「按成
本」取代「成本法」一詞,因先前已刪除「成本法」的定義。允許提早應用。該等修訂
預期不會對本集團財務報表產生任何影響。
3.
經營分部資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團根據其產品和服務分為多個業務單位,並具有以下兩個可報告經營分
部:
(i)
生產及分銷分部從事醫藥產品生產及分銷;及
(ii) 研發分部從事新藥研發。
管理層獨立監察本集團各經營分部的業績,以作出有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的決定。分部
表現乃根據可報告分部利潤或虧損(其為對經調整除稅前利潤或虧損的一種計量)予以評
估。經調整除稅前利潤或虧損與本集團的除稅前利潤或虧損計量方式一致,惟總部及公司
開支不包含於該計量內。
分部間銷售及轉讓乃參考以當時市價向第三方銷售所採用的售價進行交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並無分部間銷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
資本開支包括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其他無形資產以及計入其他長期資產的資本
化的研發成本。
區域資料
客戶合約收入主要來自中國大陸及美國,並在某個時間點確認。
下表列示於當前報告期確認的收入金額,有關金額於報告期初計入合約負債,並於
過往期間已履行履約責任時確認:
本集團履約責任資料概述如下:
醫藥產品銷售
履約責任於醫藥產品交付後完成,且付款一般於交付後一至六個月內完成。部分合
約為客戶提供大額返利,而大額返利引致可變代價限制。
服務
履約責任於提供相關服務的時間點達成。
於12月31日分配至餘下履約責任(未達成或部分未達成)的交易價格金額如下:
5.
所得稅
本集團須就本集團成員公司所處及經營所在的司法權區所產生或賺取的利潤,按實體基準
繳付所得稅。中國大陸當期所得稅撥備乃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於2008年1月1日獲批准
並生效)所釐定的報告期內應課稅利潤按法定稅率25%計算,惟於中國大陸兩家附屬公司
按優惠稅率15%繳稅則除外。
其他應課稅利潤的稅項已按現行稅率或本集團經營所在的司法權區的適用稅法計算。
億騰醫藥(亞洲)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是本集團根據澳門所得補充稅法於澳門註冊
的附屬公司。自2021年以來,應課稅利潤按固定稅率12%繳納所得補充稅。應課稅利潤
32,000澳門元以下免徵所得稅。2014年起,所得稅評估的免稅限額提升至600,000澳門元。
本公司及其大多數附屬公司所在及╱或經營所在司法權區按法定稅率計算的除稅前利潤
或虧損相關稅項開支與按實際稅率計算的稅項開支對賬如下:
6.
股息
於2022年8月5日及2023年2月6日,本公司根據各股東所持股份按比例分別向股東宣派
特別股息10,000,000美元(相當於人民幣67,405,000元)及10,000,000美元(相當於人民幣
67,737,000元),其中6,607,000美元(相當於人民幣46,485,000元)已於2025年支付,而
385,000美元(相當於人民幣2,695,000元)於2025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
7.
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根據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應佔利潤計算。
用於計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乃按合併前億
騰醫藥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目乘以合併協議所載的換股比率,以及於合併完成後本公司發
行在外的普通股數目釐定。
用於計算每股攤薄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年內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目(即用於計算每
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數目),以及假設所有具攤薄效應的潛在普通股於視作歸屬時轉換為
普通股而發行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於各報告期末,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基於發票日期,扣除虧損撥備)如下:
9.
貿易應付款項
貿易應付款項於各年度末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1年以內
1年以上
總計
貿易應付款項不計息,一般於一至兩個月內結算。
10. 反向收購本公司
於合併日期,本公司向賣方配發及發行1,482,921,982股代價股份,以收購億騰醫藥的全
部股權。根據合併協議所訂明的計算方法,應向賣方發行的代價股份總數為1,667,755,320
股。於合併日期實際發行的代價股份,指於扣減下列各項後的代價股份總數:1)本公司已
預留將向若干賣方發行的89,807,425股代價股份(以結清彼等因合併產生的稅務責任);及
2)應向控股股東發行的95,025,913股代價股份(已予扣減以結清於合併日期應收控股股東
款項人民幣239,553,000元)。緊隨合併完成後,賣方取得本公司73.73%的股份。從會計角
度而言,合併的實質為億騰醫藥收購本公司,且合併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業務合
併按反向收購入賬。
億騰醫藥就合併實際轉讓的總代價為人民幣1,481,370,000元,乃就計算合併產生的商譽釐
定,並包括:1)視作已發行股份的公允價值;及2)本公司與合併前服務期有關的以股份為
基礎的付款安排的公允價值。有關代價不應被詮釋為出於任何稅務計算目的而釐定。
由於本公司股份具有市場報價,且其公允價值能可靠地計量,故於收購日期視作已發行
股份的公允價值,乃按緊接合併前本公司的總市值約1,616,573,000港元(相當於人民幣
1,455,077,000元)釐定,該數額乃根據緊接合併前本公司已發行的528,291,792股股份乘以
合併前一日本公司每股3.06港元的收市價計算得出。釐定視作已發行股份公允價值所用輸
入數據(即本公司股價)的公允價值層級,乃參考本公司於活躍市場的報價買入價分類為
第1層級。
就於合併日期存在的本公司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安排而言,儘管本公司所授出的獎勵於
法律形式上並無改變,但從會計角度而言,猶如該等獎勵已交換為會計收購方(即億騰醫
藥)的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獎勵。因此,儘管本公司的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獎勵在法律上
並無作出任何修改,但本公司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獎勵於收購日期的公允價值,已按以下
原則計入會計收購方所轉讓代價的一部分:歸屬於反向收購前服務期的公允價值部分確認
為業務合併已付代價的一部分,而於合併後歸屬的部分則作為合併後開支處理。前者的公
允價值釐定為人民幣26,293,000元。
本公司及其原有附屬公司於合併時的可識別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以及合併所產生的商
譽載列如下:
刊登年度業績公告及年度報告
本公告刊登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eddingpharm.com 。
本公司於報告期的年度報告將刊載於上述網站,並將應要求適時寄發予股東。
執行董事變動
董事會謹此宣佈,翟婧女士(「翟女士」)已辭任執行董事,自2026年3月27日起
生效。由於本集團戰略發展需要,翟女士將投入更多精力於本公司的業務發展領
域。翟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彼辭任的其他事宜
需提請股東垂注。董事會謹此感謝翟女士於擔任董事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
獻。
董事會欣然宣佈,韓淑華博士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
韓博士的履歷詳情如
韓博士的履歷詳情如下:
韓淑華博士,66歲,自合併完成以來一直擔任我們的首席科學官。彼主要負責本
集團的研發戰略及執行。
韓博士在學術研究及藥物發現有逾30年的經驗,尤其是於腫瘤學、腫瘤免疫、炎
症、自身免疫疾病及免疫學領域。韓博士於2024年11月加入億騰醫藥集團並自
此一直擔任億騰醫藥的首席科學官。韓博士目前擔任嘉和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的經
理。於加入億騰醫藥集團前,韓博士曾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敦貝勒醫學院的免
疫系任職。於2011年4月至2020年12月,彼於上海藥明康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無
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3259)
及聯交所(股份代號:2359)上市的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擔任多個職位,包括
其國內新藥研發服務部副總裁、神經與免疫學部高級主任以及執行主任。於2021
年1月至2024年3月,彼擔任本集團的首席科學家,主要負責建立全球早期識別腫
瘤免疫中的雙特異性╱多特異性抗體的首創╱差異化研發平台,組建新藥發現團
隊,對潛在的全球首創及同類最佳產品(最有可能成為臨床有益且商業可行的藥
物)進行分子研究。
韓博士分別於1983年8月及1986年12月獲得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醫學學士學位及
免疫學碩士學位,並於2000年9月獲得倫敦大學帝國理工學院博士學位。
本公司已與韓博士就彼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訂立服務協議,初步任期自2026年3月
27日起計為期三年。韓博士將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為止,並將有資格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於同一大會上膺選連任執行董事。韓博士將不會就彼獲
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收取任何酬金,並將繼續根據彼與本集團訂立的現有僱傭
合約收取酬金。
截至本公告日期,韓博士直接於879,3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並持有本公司一次性
購股權計劃項下的8,255,958份已轉換購股權。
據韓博士確認,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i)韓博士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
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其他關係;(ii)韓博士於
過去三年並無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
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且並無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專業資格;(iii)韓博士概
無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證券中擁有任何其他權益;及(iv)概
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的任何規定予以披
露,亦無任何其他有關韓博士獲委任的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韓博士亦已根據上市規則第3.09D條取得法律意見。
首席執行官變動
董事會謹此宣佈,郭峰博士(「郭博士」)已辭任本公司首席執行官,自2026年3月
27日起生效,以投入更多時間處理其家庭事務。郭博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
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彼辭任的其他事宜需提請股東垂注。董事會謹此感謝郭
博士於擔任首席執行官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
於郭博士辭任後,倪先生已由本公司總裁調任為本公司首席執行官,自2026年3
月27日起生效。
倪先生的履歷詳情如下:
倪先生,54歲,於2025年12月30日獲委任為本集團主席、執行董事兼總裁。彼為
提名委員會主席。倪先生於2001年9月創立億騰醫藥,並於2025年12月30日合併
完成前擔任億騰醫藥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彼於製藥行業擁有逾
25年經驗。彼於2020年6月22日獲委任為億騰醫藥董事,其後於2020年8月27日
調任為億騰醫藥執行董事。倪先生亦擔任億騰醫藥集團各附屬公司、嘉和生物藥
業有限公司、Genor Biopharma (HK) Limited及Genor Biopharma (USA), Inc.的董
事。倪先生於1994年7月在鎮江醫學院(後併入江蘇大學)取得醫學學士學位,並
於2006年9月在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取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於2017年11月獲蘇
州工業園區評為科技領軍人才。
本公司已與倪先生就彼獲委任為首席執行官訂立服務合約,初步任期自2026年3
月27日起計為期三年。根據該協議,倪先生作為首席執行官有權收取每年固定薪
金總額人民幣4,800,000元。應付倪先生的薪酬由董事會經參考其資格及經驗,以
及其作為首席執行官將承擔的責任水平後釐定。
於本公告日期,倪先生直接及透過顯智控股有限公司(「顯智」)及Chinapharm
Group Company Limited(「Chinapharm Group」)間接被視為於758,102,399股本
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37.69%(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
法例第571章)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因此,倪先生、顯智及Chinapharm
Group為本集團的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i)倪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
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其他關係;(ii)倪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於其
他上市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
他職位,且並無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及(iii)概無任何其他資料須根據
上市規則第13.51(2)(h)至13.51(2)(v)條的任何規定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有關倪
先生獲委任的事宜需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致謝
董事會謹此向本公司股東、管理團隊、僱員、業務合作夥伴及其他持份者致以衷
心謝意,感謝彼等的支持及貢獻。
承董事會命
億騰嘉和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倪昕先生
香港,2026年3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倪昕先生及韓淑華博士;非執行董事
David Guowei Wang博士及于鐵銘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許慶博士、陳文先生
及鄭晶晶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