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載有涉及風險及不確定因素的前瞻性陳述。除過往事實陳述以外的所有陳述均為前瞻性
陳述。該等陳述涉及已知及未知風險、不確定因素及其他因素,當中若干風險及因素並非本公
司所能控制,其可導致實際業績、表現或成果與該等前瞻性陳述所明示或暗示者存在重大差
異。 閣下不應依賴前瞻性陳述作為未來事件的預測。本公司概不承擔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
陳述的責任,無論是否由於新資料、未來事件或其他因素所致。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及所得款項用途變動
董事會謹此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簡明
綜合年度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較數據如下。
財務概要
註:
(1)
本集團收入總額為收入、其他收入及淨收益。
公司簡介
我們的願景
歌禮的願景是成為最具創新力的世界級生物醫藥公司,致力於解決代謝疾病領域
尚未被滿足的全球醫療需求。
概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在代謝性疾病管線、免疫疾病管線及拓展
性適應症產品管線方面取得重大進展:(i) ASC30小分子GLP-1每日一次口服片,
用於治療肥胖症,經安慰劑校準後的體重下降高達7.7%,且胃腸道耐受性更佳。
III期研究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開展。(ii) ASC30小分子GLP-1每日一次口服
片,用於治療糖尿病,目前正在美國開展為期13週的II期研究。預計將於二零
二六年第三季度獲得頂線數據。(iii) ASC30小分子GLP-1每月一次或頻率更低的
皮下儲庫型(depot)製劑,在每月1次、共計3次給藥後,(無每周一次注射的準備
(lead-in)期),在第16周實現了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和臨床意義的平均體重下降7.5%
(經安慰劑校準後)儲庫型(depot)。其表觀半衰期(observed half-life)為46天至75
天。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第三次即末次每月一次給藥後,減重效果維持長達4
個月,表明其有望作為每季度一次給藥的維持療法。(iv) ASC47小分子THRβ每
月一次的皮下注射劑,用於減重不減肌治療,與司美格魯肽聯用,在第29天,較
安慰劑與司美格魯肽聯用(司美格魯肽單藥)減重效果相對提升高達56.2%減重不
減肌。ASC47的半衰期為40天。與ASC35的II期聯合研究將於二零二六年開展。
(v) ASC39是一種對胰淀素具有選擇性的強效口服小分子胰淀素受體激動劑,在臨
床前模型中表現出類似eloralintide的胰澱素選擇性及療效,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
第三季度向FDA提交ASC39片的IND。(vi) ASC36,有望成為治療肥胖症的同類
最佳每月一次至每季度一次皮下注射胰澱素受體激動劑,已獲選為臨床開發候選
藥物,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提交ASC36注射的IND。(vii) ASC36
口服片是本公司的第一款口服胰澱素受體激動劑多肽,已獲選為臨床開發藥物,
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提交ASC36片的IND。(viii) ASC35,有望
成為治療肥胖症的同類最佳每月一次皮下注射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多肽,
已獲選為臨床開發候選藥物,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提交ASC35的
IND。(ix) ASC36是每月一次新一代胰澱素受體激動劑,而ASC35是每月一次新
一代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其複方製劑已獲選進行臨床開發,預計將於
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提交ASC36_35 FDC的IND。(x) ASC37注射劑是新
一代每月一次皮下注射GLP-1R/GIPR/GCGR三靶點激動劑多肽,已獲選為臨床
開發候選藥物,預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提交ASC37注射劑的IND。
(xi) ASC36是每月一次新一代胰澱素受體激動劑,而ASC37是每月一次新一代
GLP-1R/GIPR/GCGR三靶點激動劑多肽,其複方製劑已獲選進行臨床開發,預
計將於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提交ASC36_37 FDC的IND。(xii) ASC50口服
小分子IL-17A抑制劑,為每日一次的片劑,其消除半衰期長達104小時;單次口
服給藥後出顯著的靶向結合效果,表現為血漿中IL-17A水平升高,對於較高劑量
的ASC50,該效應可持續至給藥後第7天;此外,在10毫克至600毫克劑量範圍
內,ASC50具有與劑量成比例(dose-proportional)的藥代動力學特徵。在SAD研究
中,ASC50顯示出良好的安全性與耐受性。(xiii)地尼法司他(ASC40)為每日一次
的口服FASN抑制劑,在中國進行的一項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多中心臨床
試驗中,相較於安慰劑,在所有主要、關鍵次要及次要終點上均實現了高度具有
統計學意義且臨床意義顯著的改善。在第12週時,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治
療成功率為33.2%,而安慰劑組為14.6%;地尼法司他治療組(ASC40)總皮損計數
相對基線百分比下降是57.4%,而安慰劑組為35.4%;地尼法司他治療組(ASC40)
炎性皮損計數相對基線百分比下降是63.5%,而安慰劑組為43.2%。地尼法司他
(ASC40)亦在一項III期開放性研究中展現出良好的安全性與耐受性。地尼法司他
(ASC40)在公司既往公布的安慰劑對照的III期試驗中表現出的卓越療效,結合在
兩項III期試驗中表現出的良好的安全性特徵,使其有望實現痤瘡治療領域的重大
突破。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痤瘡的新藥上市申請已獲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
局受理。
該等成就凸顯本集團強大的研發能力、卓越的執行力以及研發全球同類最佳╱全
球同類首創管線藥物,以解決未被滿足臨床需求的長期承諾。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定期存款、可轉
讓存單、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及在途銀行存款約為人民幣1,932.6百萬元(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1,980.8百萬元)。
本集團的研發投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302.4百萬
元增加35.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409.1百萬元。
本集團期內虧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300.9百萬元
增加19.6%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359.9百萬元。
儘管研發投資同比增長35.3%,但於報告期內,虧損僅擴大19.6%,主要歸因於(i)
研發效率提升;(ii)管理效率提升;及(iii)其他收入及淨收益增加。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於代謝性疾病、免疫性疾病及拓展性適應
症管線方面已取得以下進展:
代謝性疾病管線
小分子
|小分子|Col2|Col3|Col4|Col5|Col6|Col7|Col8|Col9|
|---|---|---|---|---|---|---|---|---|
|產品 (產品類型)|靶點|適應症|權益區域|Discovery|IND Enabling|I期|II期|III期|
|ASC30 (每日一次口服 小分子 )|GLP-1R|肥胖症|全球||||||
||||||||||
||||||||||
|ASC30 (每日一次口服 小分子 )|GLP-1R|糖尿病|全球||||||
||||||||||
||||||||||
|ASC30 (每月一次皮下注射 小分子 )|GLP-1R|肥胖症|全球||||||
||||||||||
||||||||||
|ASC30 (每季度一次 皮下注射 小分子 )|GLP-1R|肥胖症╱減重維持|全球||||||
||||||||||
||||||||||
|ASC47 (脂肪靶向的每月一次 皮下注射小分子)|THRβ|肥胖症╱不減肌|全球||||||
||||||||||
||||||||||
|ASC39 (每日一次口服 小分子 )|胰澱素受體|肥胖症|全球||||||
||||||||||
||||||||||
多肽
|多肽|Col2|Col3|Col4|Col5|Col6|Col7|Col8|Col9|
|---|---|---|---|---|---|---|---|---|
|產品 (產品類型)|靶點|適應症|權益區域|Discovery|IND Enabling|I期|II期|III期|
|ASC36 (每月一次至每季度 一次皮下注射多肽)|胰澱素受體|肥胖症|全球||||||
||||||||||
||||||||||
|ASC36 (口服多肽)|胰澱素受體|肥胖症|全球||||||
||||||||||
||||||||||
|ASC35 (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GLP-1R/GIPR|肥胖症|全球||||||
||||||||||
||||||||||
|ASC36_35 固定劑量複方製劑 (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胰澱素受體+ GLP-1R/GIPR|肥胖症|全球||||||
||||||||||
||||||||||
|ASC37 (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GLP-1R/GIPR/GCGR|肥胖症|全球||||||
||||||||||
||||||||||
|ASC36_37 固定劑量複方製劑 (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胰澱素受體+ GLP-1R/GIPR/GCGR|肥胖症|全球||||||
||||||||||
||||||||||
免疫性疾病管線
|產品 (產品類型)|靶點|適應症|權益區域|Discovery|IND Enabling|I期|II期|III期|
|---|---|---|---|---|---|---|---|---|
|ASC50 (每日一次口服小分子)|IL-17|銀屑病及 其他免疫性疾病|全球||||||
||||||||||
||||||||||
拓展性適應症管線
|產品 (產品類型)|靶點|適應症|權益區域|Discovery|IND Enabling|I期|II期|III期|NDA|
|---|---|---|---|---|---|---|---|---|---|
|ASC40 (口服小分子)|FASN|痤瘡|大中華區1|||||||
|||||||||||
|||||||||||
附註:
1.
本集團已從Sagimet獲得ASC40的大中華區獨家授權。
縮寫:
GLP-1R:胰高血糖素樣肽-1受體,GIPR:葡萄糖依賴性促胰島素多肽受體,GCGR:胰高血
糖素受體;THRβ:甲狀腺激素β受體;IL-17:白細胞介素-17;FASN:脂肪酸合成酶。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回顧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就其業務取得以下進展。
代謝性疾病
治療肥胖症的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從其評估口服小分子GLP-1R激動劑
ASC30治療肥胖症的13周II期研究(NCT07002905)中取得積極的頂線結果。該研
究在美國多個中心開展,共入組125名肥胖受試者(BMI≥30.0 kg/m²)或伴有至少
一種體重相關合併症的超重受試者(BMI≥27.0 kg/m²)。
每日一次ASC30片的經安慰劑校正後的平均體重下降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和臨床意
義,並呈劑量依賴性,且未觀察到減重平台期。在第13周的主要終點上,每日一
次ASC30片的經安慰劑校正後的平均體重下降呈劑量依賴性,20毫克、40毫克和
60毫克產生的體重下降分別達5.4%、7.0%和7.7%。
80.0%接受60毫克每日一次ASC30治療的受試者體重下降≥5%,而安慰劑組為
4.2%;45.0%接受60毫克每日一次ASC30的受試者體重下降≥7%,而安慰劑組為
4.2%。
除了實現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和臨床意義的體重下降外,ASC30也達到了次要和探
索性終點。ASC30在所有劑量組中均降低了多項已知的心血管風險標誌物,包括
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甘油三酯以及收縮壓和舒張壓。在穩
態下,ASC30的血藥濃度隨劑量增加而增加。
每周滴定(titrated weekly)直至目標劑量的ASC30的嘔吐發生率約為已公布的每周
滴定的orforglipron中觀察到的嘔吐發生率的一半。每周滴定的ASC30的胃腸道
耐受性與已公布的orforglipron在III期ATTAIN-1研究中每四周滴定(titrated every
four weeks)的結果相當。在該ASC30的II期研究中,所有胃腸道不良事件(AE)
的嚴重程度均為1級(輕度)和2級(中度),且大部分發生在劑量滴定期間。無3
級(重度)或以上胃腸道不良事件。在該ASC30的II期研究中,未發現任何不良
事件的嚴重程度為3級(重度)或以上,也未發現任何與藥物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
(SAE)。未觀察到肝臟安全性信號,且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轉
移酶(AST)或總膽紅素(TBL)水平未有升高。此外,實驗室檢查、生命體徵、心電
圖(包括QTc間期)和體格檢查均未發現異常。
根據II期療效、耐受性及安全性數據,用於治療肥胖症的ASC30每日一次片劑展
現出極具前景及競爭力的特徵,凸顯其於本公司研發管線中的戰略價值與全球定
位。
ASC30是一款正在臨床研究中的小分子GLP-1R偏向激動劑,具有獨特和差異化性
質,使得同一小分子同時以口服片和皮下注射給藥成為可能。ASC30是一種新化
學實體(NCE),其美國及全球專利保護期將持續至二零四四年(不包括可能的專利
延期)。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開展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治療肥
胖症的III期研究。
治療糖尿病的ASC30每日一次口服片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開展一項口服小分子GLP-1R激動劑
ASC30治療2型糖尿病的美國為期13週的II期研究(NCT07321678)。
該II期研究將在美國多個中心入組約100例2型糖尿病的受試者。受試者將被按約
2:3:3:2的比例,分別隨機分配至40毫克、60毫克和80毫克的ASC30片治療組及匹
配的安慰劑組。ASC30將從1毫克開始,每周滴定(titrated weekly)至40毫克、60
毫克和80毫克的目標劑量。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公佈每日一次ASC30片治療糖尿
病的13週美國II期臨床研究頂線數據。
治療肥胖症的ASC30每月一次或更低頻率皮下注射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從其小分子GLP-1R激動劑ASC30皮下
儲庫型製劑針對肥胖適應症的美國II期24周研究(NCT06679959)中取得積極頂線
結果。三個隊列共入組65名受試者,採用兩種製劑(A1和A2)給藥,所有受試者
均為肥胖受試者(BMI ≥ 30 kg/m²)或伴有至少一種體重相關合併症的超重受試者
(27 kg/m² ≤ BMI ≤ 30 kg/m²)。
該II期研究達到了其主要終點,接受3劑(每月一次)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的
患者在第12周顯示出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對比安慰劑,p<0.05)和臨床意義的平均
體重下降6.3%(經安慰劑校正後)。此外,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在每月1次、
共計3次給藥後,在第16周顯示出具有統計學顯著性(對比安慰劑,p<0.05)和臨
床意義的平均體重下降7.5%(經安慰劑校正後)。
A S C 3 0 皮下儲庫型製劑A 1 此前已在一項為期1 2 周的I b 期單劑量研究
(NCT06679959)中進行評估,結果顯示其表觀半衰期為46 天至75 天。在本
研究中,製劑A1在肥胖患者中達到了治療性藥物暴露水平(therapeutic drug
exposures)。
數據顯示,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可每月一次給藥用於肥胖症治療,並有望實
現每兩個月一次給藥,且無需每周一次給藥的準備期。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
的給藥方案:所有受試者接受三次皮下給藥,給藥間隔為四周,分別在第1天、
第29天(第4周)和第57天(第8周)給藥,每次劑量為400毫克。ASC30皮下儲庫型
製劑A1在第4周、第8周、第12周和第16周分別實現了2.7%、5.5%、6.3%和7.5%
的經安慰劑校正後的平均體重下降。
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第三次即末次每月一次給藥後,減重效果維持長達4個
月,表明其有望作為每季度一次給藥的維持療法。
結果顯示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有望成為每季度給藥一次的有效減重維持療
法。在第8周完成末次給藥後,對在患者中的療效持續時間進行了為期16周的評
估。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在末次給藥後的16周維持期內均達到了治療性藥物
暴露水平。經安慰劑校正後的平均體重下降在第8周為5.5%,第20周(末次給藥後
3個月)為6.4%,第24周(末次給藥後4個月)為5.8%。
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和A2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其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徵和
GLP1類藥物一致。經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A1和A2或安慰劑治療的受試者均無
因不良事件(AE)而停藥的情況。所有不良事件(包括注射部位不良事件)的嚴重程
度均為輕度至中度。所有胃腸道(GI)不良事件均為輕度(1級),無中度(2級)及以
上胃腸道不良事件。未觀察到肝臟安全性信號。此外,實驗室檢查、生命體徵、
心電圖(包括QTc間期)和體格檢查均未見異常結果。
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是首款無需每周一次注射的準備(lead-in)期、直接每月一
次注射即可實現與同類藥物一致的減重效果,且末次給藥後減重效果可維持長達4
個月的GLP-1藥物。
ASC30長效製劑兼具具有競爭力的療效與良好的安全性、耐受性特徵,這進一步
增強了我們擴大ASC30皮下儲庫型製劑臨床開發項目的信心,包括每月一次的治
療療法,以及每季度一次的維持療法。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下半年,擴大ASC30 皮下儲庫型製劑的臨
床開發計劃,包括每月一次的治療療法及每季度一次的維持療法。
用於減重不減肌治療的ASC47每月一次或更低頻率皮下注射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公佈減重不減肌候選藥物ASC47與司美
格魯肽聯用的積極頂線結果。
在第29天時,ASC47與司美格魯肽聯用在肥胖受試者(BMI≥30 kg/m²)中較安慰劑
與司美格魯肽聯用(司美格魯肽單藥)減重效果相對提升高達56.2%。
ASC47-103研究(NCT06972992)是一項在美國開展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的
研究,旨在評估超長效皮下注射ASC47單次給藥與司美格魯肽(0.5毫克,每周一
次,給藥四次)聯用對比等量(volume-matched)安慰劑與司美格魯肽(0.5毫克,
每周一次,給藥四次)聯用在肥胖受試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療效。治療期為4
周,隨訪期為6周。該研究在美國開展,共入組了28例肥胖受試者。研究目標包
括安全性、耐受性、藥代動力學、ASC47三種不同劑量單次給藥(10毫克、30毫
克和60毫克)與司美格魯肽(0.5毫克,每周一次,給藥四次)聯用的減重療效評
估。由於治療周期短(28天),此研究的目標不包括ASC47對脂肪量和肌肉量的影
響。
司美格魯肽和ASC47在聯用時的藥代動力學特徵與它們在各自單藥療法(此研究
中的司美格魯肽單藥療法及此前一項研究中的ASC47單藥療法)中的一致。此項
研究頂線數據表明司美格魯肽和ASC47在聯用時無需調整劑量。
ASC47與司美格魯肽聯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ASC47與司美格魯肽聯用的
胃腸道耐受性顯著優於司美格魯肽單藥:ASC47與司美格魯肽聯用組的嘔吐發生
率為6.7%,而司美格魯肽單藥組為57.1%。所有甲狀腺功能檢查結果均在正常範
圍內,包括促甲狀腺激素(TSH)、游離三碘甲狀腺原氨酸(FT3)、總三碘甲狀腺原
氨酸(TT3)、游離甲狀腺素(FT4)及總甲狀腺素(TT4)),未有報告與甲狀腺相關的
TEAE;所有心電遙測(telemetry)評估和心電圖(ECG)結果均在正常範圍內,未觀
察到心率升高及QTc延長。
在本研究中,未對司美格魯肽進行劑量滴定(titration)。本研究中司美格魯肽單藥
治療的胃腸道相關TEAE發生率與文獻中未進行劑量滴定的情況下所報告的結果
一致。
脂肪靶向THRβ激動劑ASC47聯用腸促胰素治療產生了顯著的減重協同療效,減
重效果相對提升高達56.2%,並大幅改善了胃腸道耐受性,此結果提供了重要的
概念驗證數據,將進一步指導針對肥胖症的II期聯合用藥研究設計。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開展ASC47與ASC35聯合用藥治療肥胖症
的II期臨床研究。
治療肥胖症的ASC39每日一次口服片
於報告期間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選定對胰淀素具有選擇性的強效口服小
分子胰淀素受體激動劑ASC39作為臨床開發候選藥物。
在與eloralintide的頭對頭環磷酸腺苷(cAMP)激活實驗中,口服小分子胰淀素受
體激動劑ASC39顯示出與eloralintide相似的選擇性與活性。ASC39與eloralintide
對人胰淀素1型受體(hAMY1R)的EC50分別為21.4 pM和21.2 pM。ASC39與
eloralintide對人降鈣素受體(hCTR)的EC50分別為846.1 pM和1,350.8 pM。這些數
據表明,相較於hCTR,ASC39與eloralintide都對hAMY1R更具有選擇性,且選擇
性相當。
在與eloralintide的頭對頭飲食誘導肥胖(DIO)大鼠研究中,ASC39的口服給藥療
效與eloralintide的相當,顯示出顯著的、經安慰劑校正後的體重下降,ASC39為
6.6%,eloralintide為5.6%。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遞交ASC39口服片劑治療肥
胖症的IND。
治療肥胖症的ASC36每月一次至每季度一次皮下注射多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選定ASC36作為臨床開發候選藥物,該
藥物為有望成為同類最佳的每月一次至每季度一次皮下注射胰澱素受體激動劑。
在頭對頭非人靈長類動物(NHP)研究中,ASC36的平均表觀半衰期比MET-233i的
長6倍。
在一項頭對頭DIO大鼠研究中,ASC36的減重效果較petrelintide相對提升約91%。
ASC36具有優越的理化穩定性,在中性pH值附近不形成纖維化(no fibrillation
around neutral pH),可與包括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ASC35在內的其他多肽
藥物開發複方製劑。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遞交ASC36皮下注射劑治
療肥胖症的IND。
治療肥胖症的ASC36口服多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本集團已選定其首款口服胰澱素受體激動劑多肽
ASC36口服片進行臨床開發。
在非人靈長類動物研究中,通過利用歌禮口服多肽遞送增強技術(POTENT),
ASC36口服片在穩態下的絕對口服生物利用度達6%至8%。
ASC36口服片較長的消除半衰期(116小時至167小時),為每日一次及更低頻率的
口服給藥方案提供了支持。
在非人靈長類動物中,ASC36口服片每日一次給藥7天後,使相對基線的平均體
重下降高達13.2%。ASC36片亦顯著減少了食物攝入。
在一項頭對頭DIO大鼠模型中,治療7天后,與eloralintide和petrelintide相比,
ASC36實現的減重效果分別相對提升約32%和91%。
憑藉潛在更優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和療效,預計ASC36口服片的給藥劑量更低。每
毫克ASC36多肽更優越的減重效果,也可能使其在規模化生產中成本更低。
ASC36是一款利用歌禮基於結構的AI輔助藥物發現(Artificial Intelligence-assisted
Structure-Based Drug Discovery,AISBDD)技術自主研發的胰淀素受體激動劑多
肽。ASC36口服片劑由歌禮利用其專有的POTENT技術開發並優化而成,該技術
用於實現口服多肽遞送。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遞交ASC36口服片治療肥
胖症的IND。
治療肥胖症的ASC35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選定有望成為同類最佳每月一次皮下注
射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多肽ASC35作為臨床開發候選藥物。
在頭對頭非人靈長類動物(NHP)研究中,ASC35的平均表觀半衰期約為14天,比
替爾泊肽的長6倍,支持在人體中每月一次皮下給藥。
在頭對頭非人靈長類動物研究中,ASC35靜脈注射和皮下注射後的藥物暴露量比
替爾泊肽靜脈注射和皮下注射分別高約80%和70%。
體外實驗顯示,ASC35對GLP-1R和GIPR的激動活性比替爾泊肽強約4倍。
在一項頭對頭DIO小鼠研究中,ASC35的減重效果較替爾泊肽相對提升約71%。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遞交ASC35治療肥胖症的
IND。
治療肥胖症的ASC36_35 FDC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選定將每月一次新一代胰澱素受體激動
劑ASC36與每月一次新一代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ASC35的復方製劑進行臨
床開發。
在非人靈長類動物的頭對頭研究中,每月一次皮下給藥的胰淀素受體激動劑多肽
ASC36和每月一次皮下給藥的GLP-1R/GIPR雙靶點激動劑多肽ASC35複方製劑的
藥代動力學特徵與ASC36和ASC35單獨給藥時相當。該複方製劑利用歌禮專有的
超長效藥物開發平台(ULAP)技術開發而成。
在頭對頭DIO大鼠研究中,ASC36單藥的減重效果較eloralintide單藥相對提升約
32%,而在頭對頭DIO小鼠研究中,ASC35單藥的減重效果較替爾泊肽單藥相對
提升約71%。
在頭對頭DIO大鼠研究中,ASC36和ASC35複方製劑的減重效果較eloralintide和
替爾泊肽複方製劑相對提升約51%。
在頭對頭DIO大鼠研究中,ASC36和ASC35複方製劑的減重效果較MET-233i和替
爾泊肽複方製劑相對提升約47%;較eloralintide和替爾泊肽複方製劑相對提升約
98%。
ASC36和ASC35複方製劑具有優越的理化穩定性,在中性pH值附近沒有纖維化導
致的聚集沉澱。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預計於二零二六年第二季度向FDA遞交的ASC36_35
FDC 皮下注射劑治療肥胖症的IND。
治療肥胖症的ASC37每月一次皮下注射多肽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本集團已選定新一代每月一次皮下給藥的GLP-1R/
GIPR/GCGR三靶點激動劑多肽ASC37注射劑作為臨床開發候選藥物。
在頭對頭非人靈長類動物(NHP)研究中,ASC37的平均表觀半衰期約為15天,比
瑞他魯肽的長6倍,支持人體每月一次皮下給藥。
體外實驗顯示,在對GLP-1R、GIPR 和GCGR 的激動活性方面,ASC37 比
retatrutide平均分別強約12倍、11倍和6倍。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於二零二六年第三季度向FDA遞交ASC37注射劑治療肥
胖症的IND。
免疫性疾病
治療銀屑病的口服小分子IL-17抑制劑ASC50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從一項於美國開展的隨機、雙盲、安慰
劑對照的I期臨床試驗(NCT07024602)中獲得積極的頂線結果,該試驗是在健康受
試者中進行的單劑量遞增(SAD)研究,旨在評估ASC50的安全性、耐受性、藥代
動力學及外周循環的IL-17A靶向結合特徵。
單次口服給藥10毫克、30毫克、100毫克、200毫克、400毫克和600毫克ASC50
後,其消除半衰期(elimination half-life)分別為43、89、91、87、104和85小時,
支持每日一次或有望支持每周一次口服給藥。
單次口服給藥後,ASC50展現出顯著的靶向結合效果,表現為血漿中IL-17A水平
升高,對於較高劑量的ASC50,該效應可持續至給藥後第7天。
在10毫克至600毫克劑量範圍內,ASC50具有與劑量成比例(dose-proportional)的
藥代動力學特徵。
在頭對頭研究中,在非人靈長類動物口服給藥後,與LY4100511(DC-853,一款
目前處於臨床開發階段的口服小分子IL-17抑制劑)相比,ASC50顯示出更高的絕
對口服生物利用度、更高的藥物暴露量、更長的半衰期以及更低的清除率。
在SAD研究中,ASC50安全且耐受性良好。所有不良事件(AE)均為輕度(1級)且
持續時間短。未有報告嚴重不良事件(SAE)。該研究未有受試者退出。未檢測到
肝臟安全性信號。
基於良好的安全性、耐受性、藥代動力學及顯著的靶向結合效果,ASC50已推進
至下一階段在輕度至中度斑塊狀銀屑病受試者中進行的臨床開發(多劑量遞增研
究)。
ASC50為歌禮自主研發的口服小分子IL-17靶向抑制劑,IL-17在銀屑病等多種自
身免疫及炎症性疾病中已獲充分的生物學驗證並具備成熟商業價值。ASC50是一
種新化學實體(NCE),擁有美國和全球化合物專利保護,專利保護期至2043年(不
含潛在的專利延期)。
預計二零二六年里程碑:公佈ASC50(MAD)多劑量遞增研究的頂線數據。
拓展性適應症
治療中、重度痤瘡的地尼法司他(ASC40)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已宣佈,其同類首創的每日一次口服小
分子FASN抑制劑地尼法司他(ASC40),在中國開展的治療中重度尋常性痤瘡
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多中心III期臨床試驗(NCT06192264)達到了所有
主要、關鍵次要及次要終點,並公佈了中重度尋常痤瘡患者的III期開放性研究
(NCT06248008)的積極頂線結果。地尼法司他(ASC40)用於治療痤瘡的新藥上市
申請已獲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受理。
該III期臨床試驗(NCT06192264)是一項在中國進行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
多中心臨床試驗,旨在評估每日一次地尼法司他(ASC40)口服片在480名中重度尋
常性痤瘡患者中的安全性與療效。患者被按照1:1的比例隨機分至一個活性藥物組
和一個安慰劑對照組,接受每日一次50毫克地尼法司他(ASC40)口服片或匹配的
安慰劑治療,為期12周。地尼法司他(ASC40)組和安慰劑組基線特徵均衡。
與安慰劑相比,每日一次口服FASN抑制劑地尼法司他(ASC40)在所有主要、關鍵
次要及次要終點上均實現了高度具有統計學意義且臨床意義顯著的改善。第12周
時,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治療成功百分比為33.2%,而安慰劑組為14.6%,
p<0.0001;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總皮損計數相對基線百分比下降是57.4%,
而安慰劑組為35.4%,p<0.0001;以及,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炎性皮損計數
相對基線百分比下降是63.5%,而安慰劑組為43.2%,p<0.0001。第12周時,非炎
性皮損計數相對基線百分比下降(關鍵次要終點),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為
51.9%,而安慰劑組為28.9%,p<0.0001。
每日一次口服50毫克地尼法司他(ASC40),為期12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徵良
好。地尼法司他(ASC40)和安慰劑的治療期間發生的不良事件(TEAE)發生率相
當。任何類別的與試驗藥物相關的TEAE發生率均不超過10%。僅兩類TEAE的
發生率超過5%(皮膚乾燥在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和安慰劑組的發生率分別
為6.3%和2.9%,干眼症在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組和安慰劑組的發生率分別
為5.9%和3.8%)。所有與地尼法司他(ASC40)相關的不良事件(AE)均為輕度或中
度。沒有與地尼法司他(ASC40)相關的3級和4級不良事件,且沒有與地尼法司他
(ASC40)相關的嚴重不良事件(SAE)。無死亡病例發生。
就經安慰劑校準後的治療成功百分比而言,地尼法司他(ASC40,18.6%)的療效比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的沙瑞環素(sarecycline,9.4%)和多西環素
(doxycycline,6.7%)分別高98%和178%。
就經安慰劑校準後的治療成功百分比而言,地尼法司他(ASC40,18.6%)的療效比
FDA批准的柯拉特龍(clascoterone)乳膏(11.6%)高60%。
第二項III期研究(NCT06248008)是一項在中國開展的開放標籤的多中心研究,旨
在評估地尼法司他(ASC40)在240例中重度尋常性痤瘡患者中的長期安全性。240
例患者接受最長達40周的每日一次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且此前均接受過12
周的地尼法司他(ASC40)或安慰劑治療。
地尼法司他(ASC40)展現出良好的安全性與耐受性特徵。多數治療期間不良事件
(TEAE)屬輕度(1級)及中度(2級)。未發生任何與地尼法司他(ASC40)相關的3級
或4級AE,亦未發生與地尼法司他(ASC40)相關的SAE。無死亡病例報告。
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痤瘡的作用機制是:(1)通過抑制人皮脂細胞的脂肪酸從
頭合成(DNL),直接抑制皮脂生成;和(2)通過減少細胞因子分泌和Th17分化來抑
制炎症。皮脂分泌過剩是導致痤瘡的主要誘因之一,地尼法司他(ASC40)獨特的
作用機制可直接減少皮脂分泌過剩,這使得地尼法司他(ASC40)獨樹一幟,而其
他大多數痤瘡治療藥物並不針對痤瘡的根本原因。
地尼法司他(ASC40)在公司既往公布的安慰劑對照的III期試驗中表現出的卓越療
效,結合在兩項III期試驗中表現出的良好的安全性特徵,使其有望實現痤瘡治療
領域的重大突破。
預計下一個里程碑:獲得NMPA對地尼法司他(ASC40)治療痤瘡的新藥上市申請
(NDA)批准。
臨床前發現
基於其三大核心探索引擎:(i)基於結構的AI輔助藥物發現(AISBDD);(ii)超長效
藥物開發平台(ULAP),及(iii)口服多肽遞送增強技術(POTENT),本集團繼續加
強探索,以開發更多具有全球同類最佳和同類首創競爭力的小分子及多肽管線產
品。
上市規則第18A.05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將能夠最終令管線中的
候選藥物成功開發、銷售及╱或商業化。
本集團的設施
本集團在浙江省紹興市有總建築面積約為17,000平方米的製造廠。該廠配備先進
的生產設備,具有尖端技術能力,例如熱熔擠出機及高速壓片機,以確保我們產
品的高質量。
15. 與全球大型製藥企業尋求對外授權合作機會,以實現本集團價值最大化。
財務回顧
收入總額
本集團收入總額為收入、其他收入及淨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21.1百萬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
人民幣127.4百萬元,乃由於其他收入及淨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及淨收益
本集團其他收入及淨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
119.8百萬元增加4.6%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25.3
百萬元,主要由於(i)我們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權益投資
產生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約人民幣22.7百萬元,主要因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
量之Sagimet權益的公平值增加所致,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
錄得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之Sagimet權益未變現虧損約人民幣1.7百萬元;(ii)由
於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失去對Sagimet的重大影響力後,終止以權益法入
賬其於Sagimet的股權並確認虧損約人民幣24.5百萬元,重新計量前聯營公司權益
之公平值產生之虧損淨額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24.5
百萬元大幅減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零;及(iii)政府補助
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21.1百萬元大幅增加至截至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37.3百萬元,惟被攤薄前聯營公司權益
之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21.1百萬元大幅減少至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零所抵銷,此乃由於Sagimet於二零二四
年一月三十日完成首次公開發售後融資,導致其權益因攤薄而減少。
政府補助主要指由地方政府為補償研究活動、臨床試驗及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開
支、若干項目產生的資本開支及新藥研製獎勵而提供的補助。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其他收入及淨收益的組成部分:
銀行利息收入
政府補助
權益投資產生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虧損)淨額
理財產品產生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資產之
已變現及未變現淨收益
其他
匯兌(虧損)╱收益淨額
攤薄聯營公司權益之收益
重新計量前聯營公司權益
之公平值產生之虧損淨額
總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行政開支
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01.7百萬
元減少26.1%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75.2百萬元,主
要是由於諮詢費減少。
我們的行政開支主要包括(i)非研發人員的員工薪金及福利成本;(ii)代理及諮詢
費;及(iii)公用能耗、租金及一般辦公室開支。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我們行政開支的組成部分:
員工薪金及福利成本
代理及諮詢費
公用能耗、租金及一般辦公室開支
總計
研發開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團的研發開支主要包括臨床前及臨床試驗開支、員工成本及折舊及攤銷成本。
本集團的研發開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302.4百萬
元增加35.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409.1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已增加對代謝性疾病產品管線的投資。
本集團增加對代謝性疾病產品管線的投資,乃配合該領域所取得的重大進展。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研發成本的組成部分:
臨床前及臨床開支
員工成本
折舊及攤銷成本
其他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按產品管線劃分的研發成本組成部分:
代謝性疾病
拓展性適應症
臨床前
總計
融資成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融資成本約為人民幣0.2百萬
元,乃由於租賃負債的利息(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
0.2百萬元)。
其他開支
本集團的其他開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1.8百萬
元減少93.4%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0.8百萬元,乃
主要由於其他無形資產減值減少。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其他開支的組成部分:
貿易應收款項
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保持穩定,均約為人民幣0.2百萬元。
貿易應收款項
總計
本集團與客戶之交易條款主要為授出信貸期。信貸期通常為30日至90日。本集團
力求就其尚未收取應收款項維繫嚴格的控制及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審閱。
貿易應收款項為不計息。
於所示日期之貿易應收款項基於發票日期並扣除虧損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三個月內
總計
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
下表載列於所示日期的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的組成部分:
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付
支
總計
我們的可抵扣增值稅指可結轉用以抵銷未來銷項增值稅,或由相關稅務機關退還
的增值稅。我們的可抵扣增值稅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9.1百萬
元增加9.1%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9.9百萬元,主要由於增值稅
退稅減少。
我們的預付款項主要包括臨床試驗服務及研發所用原材料的款項。我們的預付款
項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1.2百萬元增加184.0%至二零二五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3.5百萬元,主要由於研發所用原材料的預付款項增加所
致。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供應商作出之預付款項於一年內到期。
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為雜項開支,包括租金及其他按金。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的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並未計提減值虧
損。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非流動
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非流動部分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人民幣53.5百萬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56.4百萬元,主
要是由於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非流動結餘(指於納斯達克上市
的股本證券投資)所致。上市股本投資之公平值以市場報價釐定。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流動
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流動部分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
人民幣7.4百萬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26.1百萬元,主要
是由於增加理財產品的投資所致。
現金及銀行結餘
下表載列於所示日期本集團的定期存款以及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組成部分:
定期存款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總計
根據我們的即時現金需求作出不同期限的原到期日三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並按
各項定期存款的利率賺取利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定期存款根據每日銀行存
款利率及相關定期存款利率按浮動利率計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及定期存款存放
於信譽度高且無近期違約歷史的銀行。
貿易應付款項
本集團的貿易應付款項主要包括支付予原材料供應商的款項。下表載列我們於所
示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的組成部分:
貿易應付款項
總計
下表載列於所示日期之貿易應付款項基於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
三個月內
總計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下表載列於所示日期的其他應付款項及尚未支付的應計費用之組成部分:
應計開支
其他應付款項
應付工資
撥備
除所得稅外之稅項
合約負債
總計
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應計開支主要為實際已發生但尚未開具發票的研
發開支。應計開支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66.0百萬元增加至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69.4百萬元。應計開支不計息且將於一年內
到期。
其他應付款項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45.7百萬元減少至二零二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30.6百萬元,主要由於臨床前及臨床開支的派付。
我們的應付工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13.7百萬元增加至二零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17.2百萬元,主要由於應計工資及獎金增加。
撥備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幣15.3百萬元減少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4.0百萬元,主要由於根據與福建廣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
福建廣生堂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仲裁結果結算約人民幣11.2百萬元。
遞延收入
本集團的遞延收入指已授予但截至有關日期我們尚未達到授予條件的政府補助。
下表載列截至所示日期的遞延收入:
本集團現金的主要用途是為研發活動、購買設備及原材料以及其他經常性支出提
供資金。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以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為其營運資金及其他資本開支
需求提供資金。
下表載列本集團於所示年度的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概要及於所示年度的現金及現
金等價物結餘分析: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們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主要以人民幣及美元計
值。
經營活動
我們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主要包括自客戶收取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政府補助收入。
我們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主要包括支付研發成本及行政開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淨額約為人民幣416.8
百萬元,乃主要由於營運資金變動前的經營虧損約為人民幣421.2百萬元,並由營
運資金變動人民幣4.4百萬元所抵銷。
投資活動
我們的投資活動所得現金主要包括原到期日為三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變動、購買
及出售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及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購買及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購買無形資產。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的投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約為人民
幣662.2百萬元,乃主要與定期存款減少約人民幣580.1百萬元有關。
融資活動
我們的融資活動所得現金主要包括根據補足配售發行股份的所得款項,以及股份
回購付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們的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淨額約為人民
幣345.2百萬元,主要由於根據補足配售發行股份的所得款項約人民幣428.0百萬
元所致。
資本開支
本集團的主要資本開支主要包括購買辦公設備、廠房及機器及在建工程的開支。
下表載列我們於所示日期的資本開支淨額:
總計
我們的資本開支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2.0百萬元減少32.0%至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約人民幣1.3百萬元,乃主要由於我們購買的實驗室
裝修所需的機器及辦公室設備減少。
重大投資、重大收購及出售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對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進行
任何重大投資、重大收購或出售。
債項
借款、資產抵押及擔保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未清償的按揭、押記、債券、其
他已發行債務資本、銀行透支、借款、承兌負債或其他類似債務、任何擔保或其
他重大或然負債。
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除於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及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集團並無
任何其他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計劃。
或然負債
(a) Viking案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Viking Therapeutics, Inc.(「Viking」)
(一家位
於美國的製藥公司)就本集團的候選藥物ASC41及ASC43F向本公司、其創始
人吳勁梓及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作出若干控告。一項控告向位於華盛頓特區
的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另一項控告則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
區地方法院(「USDC」)聖地亞哥分院提出的,每項控告均涵蓋了類似的指控。
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收到ITC針對所
提出申訴作出的初步裁定及最終判決(統稱「判決」)。ITC的行政法法官作出
的判決發現,本公司的候選藥物ASC41和ASC43F進口到美國違反了1930年
關稅法(修訂版)第337條。此外,由於調查階段的若干程序問題,建議處以
567,000美元(相當於約人民幣4,038,000元)的罰款。本公司已在財務報表中
為此項罰款作出撥備。
關於向USDC提出的控告,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並無重大進展,相關調
查及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本公司將就該等控告進行有力抗辯。據此,於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對因Viking向USDC提出的控告所引
起的指控作出任何撥備。
(b) 仲裁案
二零二五年九月,歌禮藥業捲入一宗由先前客戶發起的仲裁程序,該程序主
要源於有關若干產品的商業合約糾紛。
申訴人要求賠償總額約人民幣25百萬元,其中包括(i)合約付款,(ii)涉嫌佔用
資金的利息,及(iii)仲裁和法律費用。
於本報告日期,仲裁仍在進行中,尚未作出裁決。根據目前可獲得的信息,
無法可靠地估計仲裁結果及其對本集團的潛在財務影響。於二零二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概無就該仲裁作出任何撥備。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資產抵押。
合約承擔
我們根據經營租賃安排租賃部分物業及倉庫。磋商的物業及倉庫租期主要介於一
至三年。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資本承擔為人民幣0.6百萬元,而於二零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本承擔為人民幣0.6百萬元。
主要財務比率
下表載列截至所示日期的主要財務比率:
流動比率(1)
速動比率(2)
資產負債比率(3)
附註:
(1)
流動比率指流動資產除以截至同日的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指流動資產減存貨後除以截至同日的流動負債。
(3)
資產負債比率指負債總額除以截至同日的資產總值再乘以100%。
我們的流動比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2.9增加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的15.1,而我們的速動比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2.8增加至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15.0,主要由於流動負債減少所致。
我們的資產負債比率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7.5%減少至二零二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6.4%,主要由於流動負債減少所致。
外匯風險
外匯風險指外匯匯率變動造成損失的風險。人民幣與本集團開展業務所涉及的其
他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或會影響我們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
本集團主要於中國經營業務,並面臨來自多種貨幣風險的外匯風險(主要為美
元)。外匯風險來自海外業務的已確認資產及負債。將外幣(包括美元)兌換為人
民幣以中國人民銀行設定的匯率換算。本集團尋求透過密切監控及淨外匯頭寸最
小化來限制其面臨的外匯風險。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貨幣對沖交易。
僱員及薪酬政策
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乃由董事會參考薪酬委員會的建議,並考慮本集
團的經營業績、同類公司支付的薪酬、董事及高級管理層須付出的時間及其職責
以及聘任條件後釐定。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共有202名僱員,其中201名僱員位於中
國。超過80.2%的僱員持有學士或更高學位。下表載列本集團所披露的按職能劃
分的僱員情況:
管理
研發
生產
營運
總計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總員工成本約為人民幣188.1百
萬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為人民幣136.1百萬元。
本集團透過招聘網站、招聘人員、內部推介和招聘會來招聘員工。本集團為員工
提供新員工培訓以及專業與合規培訓。
本集團與員工訂立聘用合約,以涵蓋工資、福利及終止依據等事宜。我們員工的
薪酬待遇包括工資和獎金,一般參考資歷、行業經驗、職位和表現決定。本集團
按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其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本集團還採納了上市規則第十七章所載的股份計劃,以獎勵為實現本集團長期發
展而作出持續貢獻的僱員。
僱員福利
本集團大部分僱員均位於中國。該等僱員須參與由地方市政府運作的中央退休金
計劃(「中國退休金計劃」)。該等附屬公司須按其工資成本的若干比例向中國退休
金計劃供款。供款於按照中國退休金計劃的規定應付時自損益表扣除。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7.0百萬元計入本集團綜合收益
表(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約人民幣6.4百萬元),即按該計劃規
定的費率向中國退休金計劃繳納的供款(如界定福利退休計劃的供款)。根據中國
退休金計劃,僱主將不會使用沒收供款以降低現有供款水平。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指明外以人民幣表示)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為一家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註
冊辦事處地址位於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 Cayman
Islands,於中國的主要營業地點位於浙江省。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的附屬公司(與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主要從事藥
品研發。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2
重大會計政策
(a)
合規聲明
本財務報表乃根據全部適用之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所有適用
之個別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
及詮釋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而編製。本財務報表同時符合適用之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披露規定。本集團採納的重大會計政策披露如下。
香港會計師公會已頒佈若干於本集團現行會計期間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採納的香港
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之新訂或修訂本。附註2(c)提供首次應用該等變更導致會計政
策出現任何變動的資料,而有關變動與本集團於該等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當前會計
期間相關。
(b)
財務報表編製基準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的計量基準為歷史成本基準,惟下列資產乃按其公平值列賬(如
下文所載會計政策所闡釋):
-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表要求管理層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
設,而該等判斷、估計及假設會影響政策應用以及資產、負債、收益及開支的呈報
金額。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乃基於過往經驗及在有關情況下視為合理的各項其他因
素作出,其結果構成對未能透過其他來源確定的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作出判斷的基
礎。實際結果可能有別於估計數額。
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會持續予以審閱。倘會計估計的修訂僅對作出修訂的期間產生
影響,則有關修訂於該期間內確認,或倘修訂對現時及未來期間均產生影響,則會
於作出該修訂期間及未來期間內確認。
2
重大會計政策(續)
(c)
會計政策及披露事項變動
本集團已將香港會計師公會發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外匯匯率變動的
影響—— 缺乏可兌換性應用於本會計期間的財務報表。由於本集團並無進行任何外
幣不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的外幣交易,故該等修訂對該等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尚未採用於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任何新準則及解釋。
3
收入及分部報告
(a)
收入
(i)
收入明細
按主要產品劃分的客戶合約收入明細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ii) 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於二零二五年,本集團兩名客戶的交易金額超過本集團收入的10%,其中
Sagimet Biosciences Inc.(「Sagimet」)佔20.2%,Northridge Health Group (Hong
Kong) Co., Limited(「Northridge」)佔79.8%,並來自中國內地以外地區。
於二零二四年,本集團兩名客戶的交易金額超過本集團收入的10%,其中
Sagimet Biosciences Inc.(「Sagimet」)佔53.1%,Northridge佔46.9%,並來自中
國內地以外地區。
(iii) 預期於日後確認之從於報告日期存在的客戶合約產生之收入
於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客戶合約的剩餘履約責任(未履
行或部分未履行)為原定預期為一年或更短期限的合約的一部分。
本集團已對其母嬰、兒童產品的銷售合同採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 號第
121(a)段中的可行權宜方法。因此,上述資料不包括本集團在履行原定預期為
一年或更短期限的銷售母嬰、兒童產品的合約所剩餘的履約責任時將有權收取
的收入資料。
3
收入及分部報告(續)
(b)
分部報告
經營分部乃根據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層定期審閱分配予分部資源及評估其表現的內
部報告確認。
本集團的最高行政管理層根據內部管理職能作出資源分配決策,並將本集團的業務
表現作為一項綜合業務(而非透過單條業務線或地理區域)進行評估。因此,本集團
僅擁有一個經營分部,且因此並無呈列任何分部資料。
(c)
地區資料
下表載列有關:(i)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及(ii)本集團之物業、廠房及設備
以及無形資產(「特定非流動資產」)所在地區之資料。客戶所在地區按其經營地點劃
分。特定非流動資產所在地區,如屬物業、廠房及設備,則按資產實際所在地點劃
分,而如屬無形資產,則按所分配的經營地點劃分。
(i)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
4
其他收入及淨收益
5
除稅前虧損(續)
(c)
其他項目
附註:
(i)
研發成本包括與員工成本、折舊及攤銷開支有關的金額,該等金額亦包括於上
文或附註5(b)就各類開支單獨披露的相關總額內。
(ii) 訴訟開支主要包括附註11及附註13所披露與訴訟有關的律師服務費及經確認撥
備。
6
綜合損益表內的所得稅
(a)
綜合損益表內的稅項指:
本集團須按實體基準就產生自或源自本集團成員公司註冊及營運所在司法權區的溢
利繳納所得稅。
開曼群島
根據開曼群島現行法律,本公司毋須就收入或資本收益繳納稅項。此外,開曼群島
不會對本公司向其股東派付的股息徵收預扣稅。
英屬處女群島
根據英屬處女群島(「英屬處女群島」)現行法律,PowerTree Investment (BVI) Ltd.
(「PowerTree」)毋須就收入或資本收益繳納稅項。此外,英屬處女群島不會對
PowerTree向其股東派付的股息徵收預扣稅。
香港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香港附屬公司須就於香港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二零
二四年:16.5%)的稅率繳納利得稅。於年內,由於附屬公司並無於香港產生任何應
課稅溢利,故並無作出利得稅撥備。
6
綜合損益表內的所得稅(續)
(a)
綜合損益表內的稅項指:(續)
美國
根據美國現行法律,美國附屬公司須按最高21%(二零二四年:21%)的聯邦企業所
得稅稅率及2.5%(二零二四年:2.5%)的北卡羅來納州稅率繳納稅項。年內,由於該
附屬公司並無於美國產生任何應課稅收入,故並無作出所得稅撥備。
澳洲
根據澳洲現行法律,澳洲附屬公司須按30%(二零二四年:30%)的稅率繳納利得
稅。年內,由於該附屬公司並無於澳洲產生任何應課稅收入,故並無作出所得稅撥
備。
中國內地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企業所得稅法」),在中國內地營運的附屬公司
須按25%(二零二四年:25%)的稅率就應課稅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但所
得與其無實際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按10%的稅率預扣預繳所得
稅(根據稅收協定予以減免的除外)。
歌禮藥業(浙江)有限公司(「歌禮藥業」)由於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故年內納稅享
有15%的優惠稅率(二零二四年:15%)。
若干中國附屬公司由於被認定為小微企業,故享有5%的優惠中國所得稅稅率。
根據中國內地國家稅務總局於二零二三年三月頒佈且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的新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已產生研發開支可自應課稅收入中加計扣除100%。
6
綜合損益表內的所得稅(續)
(b)
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稅項開支與會計溢利間的對賬:
7
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金額計算乃根據本公司普通權益股東應佔虧損人民幣359,880,000元(二零二
四年:人民幣300,936,000元),於年內發行的972,512,060股(二零二四年:1,001,588,704
股)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計算如下: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於一月一日發行的普通股(不包括庫存股)
購回股份影響(附註12(b))
發行股份的影響(附註12(b))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由於股份獎勵的影響對每股基本虧損金額具有反稀釋效果,因此並未就有關稀釋對截至二
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虧損金額進行調整。
11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應計開支
應付工資
撥備
除所得稅外之稅項
合約負債
附註:
(i)
其他應付款項為免息。
(ii) 撥備主要包括:
於二零二四年三月,本公司附屬公司歌禮藥業(浙江)有限公司因利托那韋片銷售及
利托那韋非獨家許可的商業合約糾紛而牽涉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乃由兩家在中國屬
於同一集團的製藥公司福建廣生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廣生堂中霖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統稱「申訴人」)提起。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仲裁庭作出最終判決,要求
本集團賠償申訴人,本集團確認撥備人民幣11,227,000元,並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
日付清。
與附註13披露的訴訟相關的罰金為567,000美元(相當於約人民幣4,038,000元)。
(iii) 所有其他應付款項預期按一年期限結算或按要求償還。
12
資本、儲備及股息
(a)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
無)。
(b)
股本
(i)
已發行股本
本公司普通股的面值為每股0.0001美元。
(ii) 購回及註銷股份
於年內,本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購回其自身普通股如下:
附註:
(a)
購買及註銷自身股份
於二零二五年,本公司於聯交所以89,148,000 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
81,578,000元)的總現金代價購回其9,726,000股股份。同年,本公司於
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註銷44,897,000股庫存股
份。該等註銷庫存股份的總賬面金額為人民幣54,848,000元,其中人民幣
32,000元自股本扣除,人民幣54,816,000元自股份溢價扣除。
於二零二四年,本公司於聯交所以107,834,000港元(相當於約人民幣
98,531,000元)的總現金代價購回其78,004,000股股份。同年,本公司於二
零二四年一月四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註銷59,981,000股庫存股份。該
等註銷庫存股份的總賬面金額為人民幣93,780,000元,其中人民幣42,000
元自股本扣除,人民幣93,738,000元自股份溢價扣除。
12
資本、儲備及股息(續)
(b)
股本(續)
(iii) 發行股份
二零二五年,購股權獲行使,以人民幣5,452,000元的代價認購本公司2,277,000
股普通股。其中人民幣1,000元計入股本,人民幣5,451,000元計入股份溢價。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通過補足配售發行28,820,000 股面值
為0.0001 美元之普通股,每股價格為16.45 港元。所得款項淨額為人民幣
427,975,000元,其中人民幣21,000元(即面值)計入本公司股本,剩餘所得款項
(扣除股份發行開支後)人民幣427,954,000元計入股份溢價。
13
或然負債
(a)
Viking案
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Viking Therapeutics, Inc.(「Viking」)
(一家位於美國
的製藥公司)就本集團的候選藥物ASC41及ASC43F向本公司、其創始人吳勁梓及本
公司若干附屬公司作出若干控告。一項控告向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際貿易委員
會(「ITC」)提出,另一項控告則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區地方法院(「USDC」)聖地
亞哥分院提出的,每項控告均涵蓋了類似的指控。
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和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收到國際貿易委員會對申
訴的初步裁定和最終判決(統稱「判決」)。該判決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一名行政
法法官作出判決,認定本公司的候選藥物ASC41和ASC43F進口到美國違反1930年
《關稅法案》
(經修訂)第337條規定。此外,由於調查階段發現了某些程序問題,對
本公司提出了567,000美元(相當於約人民幣4,038,000元)的經濟制裁。本公司已在財
務報表中對該項經濟制裁作出撥備。
關於向USDC提出的控告,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並無重大進展,相關調查及訴訟
程序仍在進行中。本公司將就該等控告進行有力抗辯。據此,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對因Viking向USDC提出的控告所引起的指控作出任何撥備。
(b)
仲裁案
二零二五年九月,歌禮藥業捲入一宗由先前客戶發起的仲裁程序,該程序主要源於
有關若干產品的商業合約糾紛。
申訴人要求本公司賠償總額約人民幣25百萬元,其中包括(i)合約付款,(ii)涉嫌佔用
資金的利息,及(iii)仲裁和法律費用。
於本公告日期,仲裁仍在進行中,尚未作出裁決。根據目前可獲得的信息,無法可
靠地估計仲裁結果及其對本集團的潛在財務影響。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集團概無就該仲裁作出任何撥備。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股份
二零二五年八月配售現有股份及補足認購新股份(「二零二五年配售及認購」)
茲提述本公司分別於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發佈之公
告。二零二五年配售已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完成,而二零二五年認購已於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完成。由二零二五年補足賣方持有的合共52,400,000股
股份,已按每股16.45港元的配售價成功配售予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據董事(經
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該等承配人連同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
有人均屬獨立第三方。據本公司及二零二五年補足賣方所知,因二零二五年賣方
配售而導致任何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成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
則)的情況均不會發生。
就認購而言,由於認購的所有條件均已達成,本公司已按每股16.45港元的認購價
向補足賣方發行合共28,820,000股二零二五年認購股份。認購價淨額(扣除費用、
成本及開支後)約為每股認購股份16.23港元。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即二零二
五年配售及認購協議日期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聯交所所報收市價為18.26港元。
本公司從二零二五年認購中獲得的所得款項總額約為474.09百萬港元,而二零二
五年認購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佣金及估計開支後)總計約為468.8百萬港元。本
公司擬將二零二五年認購所得款項淨額的約90%用於皮下注射肽類及口服肽類候
選物的研發,以推進肥胖症臨床試驗;並擬將二零二五年認購所得款項淨額的約
10%用於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正在進行二零二五年配售及認購,旨在提升本集團的財務實力、市場競爭力及綜
合實力,並促進本集團的長期健康及可持續發展。二零二五年配售及認購亦通過
吸引眾多優質機構投資者,進一步多元化本公司的股東基礎,並進一步提高股份
的流通性。
報告期後事項
二零二六年二月新股配售(「二零二六年配售」)
茲提述本公司分別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發出的公告。於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本公司已完成向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配售合共69,256,000
股本公司的新股份,配售價為每股12.18港元。二零二六年配售的所得款項總額約
為843.5百萬港元。二零二六年配售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佣金及估計開支後)合
共約為835.2百萬港元。
正在進行二零二六年配售,旨在提升本集團的財務實力、市場競爭力及綜合實
力,並促進本集團的長期健康及可持續發展。二零二六年配售通過吸引多家優質
的長期全球投資基金,進一步多元化本公司的股東基礎,此舉亦彰顯了這些投資
基金對本公司研發能力及商業化潛力的高度認可。
擬將二零二六年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的約90%用於治療肥胖症的小分子口服GIPR激
動劑ASC30的全球III期臨床試驗之籌備、前期工作及啟動,並擬將配售所得款項
淨額的約10%用於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
所得款項用途
所得款項用途變動
茲提述(i)本公司刊發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當
中有關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的擬定用途的內容(「所得款項」);(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
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有關所得款項變更公告;(i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六
月十四日有關所得款項用途變動的公告;(iv)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
日的有關所得款項用途變動公告(「二零二四年分配」)及(v)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
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有關所得款項用途變動公告(「二零二五年分配」)。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會決議進一步變更該未動用所得款項的用途
(「二零二六年分配」)。下文載列根據二零二五年分配計劃用途及未動用所得款項
用途建議變更的概要。
二零二五年分配所得款項用途變動的理由及裨益
如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有關二零二五年分配的公告所披露,約90.1%
的修訂所得款項淨額將用於支持管線產品及新管線候選藥物的研發。考慮到本公
司代謝性疾病及免疫疾病管線的最新進展,本公司已決議將90.0%的二零二六年
分配後未動用所得款項分配,用作上述用途,其中(i) 64.0%的二零二六年分配後
未動用所得款項,用於支持代謝性疾病的研發,(ii) 20.8%的二零二六年分配後
未動用所得款項,用於支持新管線候選藥物的研發,及(iii)5.2%的二零二六年分
配後未動用所得款項,用於支持免疫疾病新管線候選藥物的研發。經參照本公司
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的公告,本公司公佈其在美國進行的ASC30口
服每日一次片劑在肥胖症(BMI:30-40 kg/m²)受試者中的隨機、雙盲、安慰劑
對照Ib期多次劑量遞增研究(NCT06680440)的積極頂綫結果。此外,經參照本公
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五日的公告,本公司宣佈其口服小分子GLP-1 ASC30
用於糖尿病患者的II期研究已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新藥臨床試驗行政
許可。此外,經參考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的公告,本公司公
佈其評估地尼法司他(ASC40)在中度至重度尋常痤瘡患者中的III期開放標籤研究
(NCT06248008)的積極頂綫結果。地尼法司他為同類首創、每日一次的口服小分
子脂肪酸合成酶抑制劑。所有上述臨床試驗的進展均證明本公司肥胖症候選藥物
的潛力。因此,本公司已決議將63.6%的二零二五年分配後未動用所得款項重新
分配,用於支持ASC47及ASC30等代謝性疾病的研發。該等二零二五年分配後未
動用所得款項用途的變更皆為應對新興市場商機,把握先機。
二零二五年八月配售現有股份及補足認購新股份
二零二五年配售已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完成,而二零二五年認購已於二
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完成。本公司從認購中獲得的所得款項總額約為474.09百
萬港元,而認購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佣金及估計開支後)總計約為468.8百萬港
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按擬定用途使用了28百萬港元。
下表載列根據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得款項淨額實際使用詳情:
|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佔所得款項 淨額總額概 約百分比|二零二五年 配售及認購 所得款項 淨額|截至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實際已動用 金額淨額|截至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動用 金額淨額|悉數動用 預期時間線|
|---|---|---|---|---|---|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百萬港元)|(百萬港元)|
|本公司皮下注射肽類及口服 肽類候選藥物的研發,並 推進肥胖症臨床試驗|90%|421.9|25.2|396.7|餘下金額預 計將自二 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 十一日起 約四年內 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佔所得款項 淨額總額概 約百分比|二零二五年 配售及認購 所得款項 淨額|截至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實際已動用 金額淨額|截至 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未動用 金額淨額|悉數動用 預期時間線|
|---|---|---|---|---|---|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百萬港元)|(百萬港元)|
|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 途|10%|46.9|2.8|44.1|餘下金額預 計將自二 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 十一日起 約四年內 動用|
|總計|100%|468.8|28.0|440.8||
預期時間線乃基於本公司目前對未來市場狀況及業務營運的最佳估計,並將根據
未來市場狀況的發展及實際業務需求而有所變動。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本公司致力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以保障股東權益,提升企業價值,制定其業
務戰略及政策以及提高其透明度及問責性。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作為其企業管治的
守則。
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於報告期內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內的所有適用守則條文,
惟就企業管治守則第2分部守則條文第C.2.1條而言,本公司的董事會主席與行政
總裁的職位並非分開,均由吳博士擔任。本公司是一家擁有專業管理團隊以監管
其附屬公司經營的投資控股公司。董事會認為,董事會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位由
同一人兼任能更有效率地引領及管理本公司,且並不損害董事會的權力及權限與
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平衡。董事會將不時審閱企業管治架構及慣例,並會在其認為
適當時作出必要安排。
遵守證券交易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一套其標準不遜於標準守則的書面指引作為其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
行為守則。
經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各位董事均確認彼等於整個報告期間及直至本公
告日期已遵守標準守則及書面指引。於報告期內,本公司並無發現可能掌握本公
司內幕消息的僱員存在不遵守書面指引的情況。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內,本公司於聯交所購回合共9,726,000股股份,總代價為89,147,750港
元。於本公告日期,於報告期間購回的1,658,000股普通股已註銷,並已據此相應
減少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的股份總數。董事會進行購回旨在長遠提高股東價值,
並為董事會提供更多靈活性以按市價轉售庫存股份,為本公司籌集額外資金,或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七章的股份計劃轉讓或用作股份授出,以及作上市規則、章程
細則及開曼群島適用法例准許的其他用途。
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止所購回股份的詳情如下: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報告期內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
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持有7,084,210股庫存股,該
等庫存股用於本公司的股份計劃,包括二零二五年股份獎勵計劃。詳情請參閱本
公司日期分別為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的公告及通函,
以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二月三日的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公告。
審核委員會對年度業績的審閱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顧炯先生、魏以楨博士及華林女士。
審核委員會主席為顧炯先生。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並建議董事會予以批准。審核委員會已與管理層共同
審閱本集團所採納的會計原則及政策,以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綜合財務報表。審核委員會認為,該年度業績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法律及
法規,且本公司已就此作出適當披露。
末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截至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無)。
股東週年大會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本公司將適時宣佈股東週年大會的日期以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時間。
刊載年度業績及年度報告
本公告已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 www.ascletis.com )。
載有所有符合上市規則規定之資料的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
報,將於稍後適時寄發予股東(如接獲要求),並刊載於聯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網
站。
致謝
董事會謹此對股東、本集團的管理團隊、僱員、業務夥伴及客戶向本集團作出之
支持及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大中華區」
指
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及台灣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IND」
指
研究性新藥,製藥公司於藥品上市申請獲批准之
前獲准經司法權區運送(通常運往臨床調查人員)
的實驗性藥品
「ITC」
指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LDL-C」
指
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或補充)
「主板」
指
聯交所主板
「MASH」
指
代謝異常性脂肪性肝炎
「標準守則」
指
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的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
交易的標準守則
「中國退休金計劃」
指
由地方市政府運作的中央退休金計劃
「研發」
指
研究及開發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報告期」
指
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一年期間
「rGBM」
指
復發性膠質母細胞瘤
「SAE」
指
嚴重不良事件
「Sagimet」
指
Sagimet Biosciences Inc.,一家於二零零六年十二
月在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公司,其股份於納斯達
克股票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碼:SGMT)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TEAE」
指
治療期間不良事件
「THRβ」
指
甲狀腺激素β受體
「美國」
指
美利堅合眾國
「美元」
指
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美元
「USDC」
指
加利福尼亞南區美國聯邦地方法院
「Viking」
指
Viking Therapeutics, Inc.
「書面指引」
指
本公司採納的關於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指引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聯繫人」、「關連人士」、「控股股東」及
「附屬公司」等詞彙應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等詞彙之涵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吳勁梓博士及何淨島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
事魏以楨博士、顧炯先生及華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