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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ENTAGE PHARMA GROUP INTERNATIONAL
亞盛醫藥集團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年度業績公告;及
變更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
•
2 0 2 5 年產品銷售及商業權利收入同比增長9 0 % 至人民幣5 7 4 . 1 百萬元
(82.1百萬美元)
•
2025年耐立克®(奧雷巴替尼)銷售額同比增長81%至人民幣435.3百萬元
(62.2百萬美元)
•
2025 年上市後五個月利生妥®(利沙托克拉)銷售額為人民幣70.6 百萬元
(10.1百萬美元)
•
全球正在進行的9項註冊III期臨床試驗,其中4項已獲FDA及EMA批准
亞盛醫藥集團(簡稱「亞盛醫藥」、「本公司」、「本集團」、「我們」或「我們的」)是
一家處於商業化階段的綜合型全球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發現、開發並商業化創
新且有差異化的療法,以滿足癌症領域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本公司欣然宣佈其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財務業績,以及主要臨床及商業化進展的最
新情況。
亞盛醫藥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楊大俊博士表示:「當我們回顧2025年的成就時,
我很高興地報告,亞盛醫藥在推進我們為全球患者提供創新療法的使命方面取得
了顯著進展。於2025年1月28日,本公司於納斯達克首次公開發售中按發售價每
股美國存託股份17.25美元(根據代表比率,相當於每股相關股份約33.57港元)發
行7,325,000股新美國存託股份(相當於29,300,000股新普通股)。根據發售就固
定美國存託股份籌集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32.5百萬美元(相當於約983.6百萬港
元)。此外,從香港市場到納斯達克,亞盛醫藥成為首家於港交所上市後登陸納斯
達克雙重上市的生物製藥公司。此外,2025年7月17日,本公司於聯交所進行後
續配售現有股份及增發新股認購,發行22,000,000股新普通股,所得款項淨額為
190.1百萬美元(相當於約1,492.5百萬港元)。
我們亦在推進商業化策略方面取得穩步進展。在中國,2025年耐立克®(奧雷巴
替尼)的產品銷售額實現顯著增長,這是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後的首個完整銷售年
度,極大地提升了中國患者的可及性。
隨著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的推進,我們整體商業勢頭持續向好。2025年7月,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獲批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種系統治療藥物(包括布魯
頓氏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劑)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CLL/
SLL)成人患者。於獲得監管批准後,我們快速啟動了利生妥®(利沙托克拉)在中
國的商業化上市。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獲批彰顯了亞盛醫藥將藥物發現和臨床
開發轉化為全新獲批產品的卓越的整體戰略執行能力。
我們的臨床開發項目於過去一年亦取得重大進展。2025年,利生妥®(利沙托克
拉)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和歐洲藥品管理局(EMA)許可,啟動一項
一線治療中高風險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HR-MDS)的全球註冊III期研究。利生妥®
(利沙托克拉)有望改變HR-MDS的治療格局。同時,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獲美
國FDA和EMA許可,啟動一項聯合低強度化療治療一線費城陽性急性淋巴細胞白
血病(1L Ph+ ALL)患者的全球註冊III期研究。目前,我們正在就耐立克®(奧雷巴
替尼)、利生妥®(利沙托克拉)和APG-2449進行合共九項註冊試驗,其中四項已
獲EMA和FDA批准。這些進展突顯了我們致力於通過嚴謹的臨床創新應對未獲滿
足的臨床需求。
我們相信亞盛醫藥正走在成為創新型血液腫瘤領域的全球領導者的變革之路上。
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和利生妥®(利沙托克拉)在中國的商業化、我們其他臨床階
段小分子藥物資產的進展和持續開發,以及我們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反映了亞
盛醫藥的整體增長和長期願景。2026年,我們將繼續專注於加速開發整體管線中
有望改變患者生活的療法,擴大我們的全球影響力,並為所有利益相關方創造可
持續的價值。」
財務摘要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概覽
我們是一家處於商業化階段的綜合型全球生物製藥公司,從事發現、開發和商業
化創新且有差異化的療法,以滿足癌症領域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
我們的兩款獲批腫瘤藥物奧雷巴替尼和利沙托克拉,由我們開發以治療全球範圍
內發生的多種主要血液系統惡性腫瘤及實體瘤。目前,就血液系統惡性腫瘤而
言,耐立克®(奧雷巴替尼)針對或擬用於治療慢性髓性白血病(CML)及急性淋巴
細胞白血病(ALL),利生妥®(利沙托克拉)針對或擬用於治療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CLL)、小淋巴細胞淋巴瘤(SLL)、急性髓性白血病(AML)和中高危骨髓增生異常
綜合徵(HR-MDS)。根據我們委託、由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獨立編製
的行業報告(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預計到2035年,這些特定的血液系統疾病本
身的市場規模總和將超過1,660億美元。
我們的首個產品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為新型、第三代酪氨酸激酶BCR-ABL1抑
制劑(TKI),是中國首個獲批上市治療T315I突變CML患者的BCR-ABL1 TKI,用
於治療伴有T315I突變的慢性髓細胞白血病(CML)慢性期(-CP)和加速期(-AP)的
患者,以及對第一代和第二代TKI耐藥和╱或不耐受的CML-CP患者。我們目前
正在中國商業化耐立克®(奧雷巴替尼)。2025年1月起,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獲
CDE批准的所有適應症均已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極大地提升中國患者的可負
擔性和可及性。我們目前正在進行一項獲FDA和EMA批准的、奧雷巴替尼用於既
往接受過至少兩種TKI治療的CML患者的全球III期註冊臨床試驗(POLARIS-2),
同時正在進行一項獲FDA和EMA批准的、奧雷巴替尼用於一線Ph+ALL患者的
全球III期註冊臨床試驗(POLARIS-1)。此外,我們正在進行針對琥珀酸脫氫酶
(SDH-)缺陷型胃腸道間質瘤(GIST)患者的多國家III期註冊臨床試驗。
我們的第二款產品利沙托克拉為新型Bcl-2抑制劑,我們於2025年7月10日宣佈其
已獲國家藥監局附條件批准用於治療既往經過至少包含BTK抑制劑在內的一種系
統治療的成人CLL/SLL患者。這一里程碑使利沙托克拉成為中國首個批准上市用
於治療CLL/SLL患者的Bcl-2抑制劑,也是全球第二個獲得商業化批准的Bcl-2抑
制劑。我們目前亦在開展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的四項註冊III期臨床試驗:(1)利
生妥®(利沙托克拉)聯合BTK抑制劑針對既往接受BTK抑制劑治療的CLL/SLL患
者(超過12個月緩解欠佳)的全球GLORA研究;(2)聯合阿可替尼治療一線CLL/
SLL患者的多國家GLORA-2研究;(3)聯合阿扎胞苷(AZA)治療一線年老或不耐受
標準化療的AML的多國家GLORA-3研究;及(4)聯合AZA治療一線HR-MDS患者
的全球GLORA-4研究。
我們的中心策略為利用我們在化學領域的專業知識,合成針對驅動癌症關鍵特徵
的蛋白質和信號通路的抑制劑。除了兩個產品外,我們還有其他幾個處於美國、
中國及國際臨床試驗階段的產品。截至本公告日期,我們已利用小分子藥物發現
方面的知識連同我們於全球範圍內實施臨床試驗以開發新型療法,從而滿足癌症
領域未被滿足的醫療需求。憑藉我們強大的科學基礎,我們運用最先進的技術發
現並開發針對我們的目標患者群體的創新性治療藥物。
我們在藥物結構設計及創新藥物研發領域的技術專長使我們有能力通過針對關鍵
的細胞凋亡通路和在該領域中已被廣泛驗證的酪氨酸激酶來滿足尚未滿足的醫
療需求。這些核心競爭力使我們能夠開發針對一系列特徵明確的細胞凋亡靶點
(包括Bcl-2、Bcl-2/Bcl-xL、IAP和MDM2-p53)的小分子和候選降解劑療法。此
外,我們正在構建下一代細胞信號傳導抑制劑候選藥物(即BCR-ABL1、ALK、
FAK、ROS抑制劑)和表觀基因組修飾劑(即PRC2抑制劑)。在我們的早期研發管
線中,我們正利用對蛋白質降解劑的深入了解來開發一系列候選療法,尤其是靶
向嵌合體分子(PROTAC)等,這些療法針對的是與腫瘤發生相關的傳統上認為「無
成藥性」的蛋白質。我們認為我們是全球唯一一家針對所有三類已知關鍵細胞凋
亡調節因子均有臨床開發品種的公司,包括Bcl-2家族、凋亡蛋白抑制劑(IAP)和
MDM2-p53通路。
憑藉強大的內部研發能力,我們已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知識產權佈局。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我們在全球範圍內擁有512項授權專利,包括於報告期間授權的逾50
項新專利(除去與我們核心產品組合並無關聯的若干到期專利及已放棄專利)。截
至2025年12月31日,374項授權專利在海外授權。
我們亦與全球領先的生物技術及醫藥公司建立了合作及其他關係,包括與信達生
物的合作及授權協議,以及與阿斯利康、默沙東及輝瑞等訂立了臨床合作協議。
我們亦與領先的研究機構達成了研發合作關係,包括(但不限於)Dana-Farber癌症
研究所、梅奧醫學中心、MD安德森癌症中心、國家癌症研究所和密歇根大學。
業務回顧
產品管線
下表概述處於臨床階段的包含7個小分子候選藥物的產品管線,包括奧雷巴替尼
和利沙托克拉針對中國當前已獲批適應症以外的腫瘤適應症開展的在研試驗,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候選藥物的開發狀態:
1.
2021年11月於中國獲批,用於治療伴有T315I突變、對TKI耐藥的慢性期(CML-CP)及加
速期(CML-AP)慢性髓性白血病成人患者;納入2022年國家醫保目錄(NRDL),自2023年
3月1日起生效。
2.
2023年11月於中國獲批,用於治療對一、二代TKI耐藥及╱或不耐受的慢性期慢性髓性白
血病(CML-CP)成人患者,納入2024年國家醫保目錄(NRDL),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3.
2025年7月,利沙托克拉獲中國NMPA批准,用於治療既往接受過至少一線系統性治療
(包括BTK抑制劑)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CLL/SLL)的成人患者。
核心候選產品
耐立克®(奧雷巴替尼)
我們的首個產品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為新型第三代抑制劑(TKI)。耐立克®(奧
雷巴替尼)是中國首個獲批上市治療T315I突變CML-CP或CML-AP患者的第三代
BCR-ABL1抑制劑及╱或對一代和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劑(TKI)耐藥的CML-CP
患者,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為國家「重大新藥創製」專項支持品種。自2025年1
月起,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已上市的所有適應症均已納入中國國家醫保藥品目
錄,極大地提升中國患者的可負擔性和可及性。
截至本公告日期,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已獲得FDA授予的關於CML、急性淋巴
細胞白血病(ALL)、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及GIST的四項孤兒藥資格認定(ODD)
和一項快速通道資格認定(FTD),用於治療對現有TKI治療失敗的特定基因標記的
CML患者。耐立克®(奧雷巴替尼)亦已獲得一項EMA孤兒藥資格認定,用於治療
慢性髓細胞白血病。耐立克®(奧雷巴替尼)作為新興治療方案被納入2024年美國
國立綜合癌症網絡(NCCN) CML治療指南及納入更新的2025年歐洲白血病網推薦
方案。此外,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已納入《中華醫學會慢髓性白血病中國診療指
南(2025年版)》、《中國抗癌協會(CACA)腫瘤綜合診療指南(2025年版)》及《中國
臨床腫瘤學會(CSCO)指南(2025年版)》。
下表概述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在全球範圍內已完成或正在進行的註冊臨床試驗
情況:
1.
2021年11月於中國獲批,用於治療伴有T315I突變、對TKI耐藥的慢性期(CML-CP)及加
速期(CML-AP)慢性髓性白血病成人患者;納入2022年國家醫保目錄(NRDL),自2023年
3月1日起生效。
2.
2023年11月於中國獲批,用於治療對一、二代TKI耐藥及╱或不耐受的慢性期慢性髓性白
血病(CML-CP)成人患者,納入2024年國家醫保目錄(NRDL),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近期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的進展如下:
商業化進展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在中國的銷售收入由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41.0百萬元(33.0百萬美元)增長80.6%至
人民幣435.3百萬元(62.2百萬美元)。
自2025年1月起,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的所有獲批適應症均已納入國家醫保
藥品目錄(NRDL),極大地提升中國患者的可負擔性和可及性。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耐立克®(奧雷巴替尼)准入DTP藥房和醫院達到825
家,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734家增加12.4%。尤其是耐立克®(奧雷巴替
尼)准入醫院數量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60家醫院同比增加36.5%至截至
2025年12月31日的355家醫院。
臨床進展
•
我們已獲美國FDA和EMA批准,就其在研化合物奧雷巴替尼聯合化療治療一
線Ph+ALL患者進行一項全球註冊III期研究(POLARIS-1)。
•
我們持續進行POLARIS-1的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奧雷巴替尼聯合化療對
照研究者選擇的TKI聯合化療治療一線Ph+ALL患者的註冊III期臨床試驗
(POLARIS-1)。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奧雷巴替尼針對過往曾接受治療的慢性髓
細胞白血病慢性期(CML-CP,伴有及並無伴有T315I突變)患者經FDA批准
的註冊III期臨床試驗(POLARIS-2)。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奧雷巴替尼針對系統性全身治療失敗
的琥珀酸脫氫酶(SDH)缺陷型胃腸間質瘤(GIST)患者的註冊III期臨床研究
(POLARIS-3)。
•
2025年3月,奧雷巴替尼獲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藥物審評中心
(CDE)突破性療法認定(BTD),用於與低強度化療聯用,治療一線Ph+ALL患
者。
•
我們正在早期臨床試驗中評估奧雷巴替尼聯合Bcl-2抑制劑利沙托克拉的療
效。
更新的臨床數據摘要
•
2025年12月,奧雷巴替尼多項研究的最新結果在奧蘭多舉行的第67屆ASH
年會上公佈。POLARIS-1的第1部分(劑量遞增)的最新結果顯示,在一線
Ph+ALL患者中進行奧雷巴替尼聯合低強度化療的全球III期研究,在三個誘
導治療週期結束時,MRD陰性完全緩解率為64.2%,安全性良好。
此外,在一項對144名對第一代和第二代TKI耐藥和╱或不耐受的CML-CP患
者群體的4年隨訪研究中,奧雷巴替尼與最佳可用療法(BAT)相比,在支持奧
雷巴替尼獲批的註冊II期臨床試驗的患者群體中證明了療效。具體而言,奧
雷巴替尼治療組的無事件生存期(EFS)顯著長於BAT治療組:在所有CML-CP
患者中,奧雷巴替尼治療組與BAT治療組的中位EFS分別為21.2個月及2.9
個月。在無T315I突變的CML-CP患者中,奧雷巴替尼治療組的無事件生存
期(EFS)為11.9個月,亦顯著長於BAT治療組觀察到的3.1個月。值得留意的
是,長期隨訪數據顯示其安全性特徵良好,7%的患者出現血管閉塞。
在47名CML-CP患者中的更新數據顯示,奧雷巴替尼可為CML-CP患者(尤其
是二代TKI一線治療失敗的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二線治療選擇。在二代TKI
一線治療失敗的患者中,奧雷巴替尼顯示的完全細胞遺傳學緩解率(CCyR)為
76.7%,主要分子學緩解率(MMR)為43.3%。此外,隨著治療時間延長,患
者的分子學反應持續加深,至第21個週期時,主要分子學緩解率(MMR)達
60%。
奧雷巴替尼在伴有FGFR1重排的髓系╱淋系腫瘤患者中的臨床前及臨床研
究數據亦獲展示。在17名可評估患者中,13/17 (76.5%)患者達到完全緩解
(CR)╱部分血液學緩解(CRh)╱完全血液學緩解(CHR),其中1名患者在2個
月的評估中達到完全細胞遺傳學緩解(CCyR),2名患者達到完全分子學緩解
(CMR)。中位隨訪期為11個月(範圍2至38個月),11名患者仍存活且未檢測
到疾病。
一項針對64名符合移植資格的CML急變期(CML最晚期階段)患者使用奧雷
巴替尼的療效及安全性真實世界分析,亦於ASH 2025年會上公佈。該等研究
患者亦存在細胞遺傳學異常及複雜核型。患者被分配至接受第一代或第二代
TKI治療的隊列,或奧雷巴替尼治療組。奧雷巴替尼隊列實現了顯著改善的
MMR(61.9%及16.3%,p<0.001)及CMR(23.8%及4.7%,p<0.05)。此外,
奧雷巴替尼隊列的兩年OS及兩年PFS分別為87.1%及75.8%,而第一代或第二
代TKI治療隊列則分別為57.2%及52.6%。
•
一項於2025年11月發表於著名科學期刊《信號轉導與靶向治療》
(影響因子:
52.7)的奧雷巴替尼在胃腸間質瘤(GIST)患者中的Ib期研究臨床及轉化數據顯
示,奧雷巴替尼在SDH缺陷型GIST患者中具有令人鼓舞的療效及安全性,並
揭示奧雷巴替尼通過調節脂質代謝發揮抗腫瘤效應的新機制。
•
一項旨在研究成人難治╱復發性或持續MRD的費城染色體╱BCR-ABL1陽
性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Ph/BCR-ABL1+ALL)患者,在橋接造血幹細胞移
植(HSCT)前使用奧雷巴替尼聯合維奈克拉方案的療效及安全性的研究,於
2025年12月發表於《血液學年鑒》。該研究顯示,17名Ph+ ALL患者中有15名
(83.3%)成功橋接至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中位移植後隨訪856天,2年總生
存率及無復發生存率分別為88.2 ± 7.8%及79.4 ± 10.9%。此外,不良事件大
多為1級及2級,證明了移植後的長期安全性。
•
於2025年6月,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的多項研究的最新結果以壁報形式在
2025年歐洲血液學協會年會上亮相。總體而言,該等研究顯示奧雷巴替尼在
治療Ph+ ALL方面具有廣泛的治療潛力。在一項奧雷巴替尼聯合貝林妥歐單
抗的前瞻性研究中,所有患者僅接受一個週期治療後即達到完全緩解(CR),
總生存期(OS)及無事件生存期(EFS)分別為100%及91.6%。奧雷巴替尼聯合
長春地辛及潑尼松,以及聯合奧加伊妥珠單抗亦均取得了強勁的臨床緩解及
無復發生存。此外,伴有FGFR1重排的髓系╱淋系腫瘤患者達到了完全緩解
(CR)╱完全血液學緩解(CHR),具有實現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潛力。
•
於2025年4月,我們在2025年美國癌症研究協會(AACR 2025)發佈了有關奧
雷巴替尼聯合利沙托克拉在臨床前AML模型中克服了維奈克拉耐藥的數據及
奧雷巴替尼聯合利沙托克拉在T-ALL中的臨床前數據。
耐立克®(奧雷巴替尼)的預期進展
2026年,我們將繼續推進POLARIS-1、POLARIS-2和POLARIS-3試驗的入組。
關鍵產品及在研產品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為新型、口服Bcl-2抑制劑,通過選擇性阻斷Bcl-2,恢復癌
細胞的正常凋亡過程,用於治療多種血液惡性腫瘤和實體瘤。於2025年7月,利
生妥®(利沙托克拉)獲中國國家藥監局附條件批准用於既往經過至少包含BTK抑
制劑在內的一種系統治療的成人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CLL/
SLL)患者,使利生妥®(利沙托克拉)成為中國首個獲批上市的Bcl-2抑制劑,也
是全球第二個獲批上市的Bcl-2抑制劑。此外,利生妥®(利沙托克拉)於2025年
CSCO淋巴瘤診療指南中獲推薦用於治療復發╱難治性CLL/SLL患者。目前,利
生妥®(利沙托克拉)已在中國、美國、澳洲及歐洲獲得臨床研究許可及批准,涉
及的適應症包括CLL/SLL、非霍奇金淋巴瘤(NHL)、AML、MM、MDS、華氏巨
球蛋白血症(WM)及若干實體瘤。此外,FDA已授予利生妥®(利沙托克拉)五項孤
兒藥資格認定,分別用於治療濾泡性淋巴瘤(FL)、WM、CLL、MM、AML患者。
下表概述利生妥®(利沙托克拉)正在開展╱已完成的註冊臨床研究:
1.
2025年7月,利沙托克拉獲批用於既往經過至少包含BTK抑制劑在內的一種系統治療的成
人CLL/SLL患者。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近期進展的概要如下:
商業化進展
•
於2025年7月10日,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獲中國國家藥監局附條件批准用
於既往經過至少包含BTK抑制劑在內的一種系統治療的成人CLL/SLL患者,
使利生妥®(利沙托克拉)成為中國首個獲批上市治療CLL/SLL患者的Bcl-2抑
制劑,亦是全球第二個獲批的Bcl-2抑制劑。緊隨獲批後,我們已於中國進行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的商業化銷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生妥®
(利沙托克拉)在中國的銷售收入達到人民幣70.6百萬元(10.1百萬美元)。
臨床進展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利沙托克拉聯合AZA治療一線HR-MDS
患者的全球註冊III期臨床試驗(GLORA-4)。GLORA-4臨床試驗已獲FDA及
EMA批准。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利沙托克拉聯合AZA治療一線年老╱不耐
受標準化療AML患者的註冊III期臨床試驗(GLORA-3)。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利沙托克拉聯合BTK抑制劑阿可替尼對比
免疫化療治療一線CLL/SLL患者的註冊III期臨床研究(GLORA-2),旨在驗證
該聯合療法作為一線治療的臨床價值。
•
我們持續進行患者招募工作,開展利沙托克拉聯合BTK抑制劑針對既往
接受BTK抑制劑治療的CLL/SLL患者的經FDA批准的註冊III期臨床試驗
(GLORA)。
•
我們正在美國開展利沙托克拉聯合療法治療多發性骨髓瘤(MM)患者的Ib/II期
臨床試驗。
•
利沙托克拉單藥或聯合其他療法治療AML/MDS患者(包括維奈克拉耐藥的患
者)的一項Ib/II期試驗正在中國進行。
•
利沙托克拉聯合其他療法治療AML/MDS患者的一項Ib/II期試驗正在美國進
行。
•
利沙托克拉單藥及聯合BTK抑制劑伊布替尼或聯合利妥昔單抗治療WM患者
的一項Ib/II期臨床試驗正在美國、澳洲及中國進行。
最新臨床數據摘要
•
2025年12月,我們於第67屆ASH年會進行口頭報告,重點介紹中國利沙托
克拉單藥治療BTK抑制劑治療失敗的復發╱難治CLL/SLL患者的關鍵註冊2
期研究結果。客觀反應率(ORR)為本試驗的主要終點。本研究納入對BTK抑
制劑或免疫化療(或兩者)有耐藥性、復發性或無法耐受,或先前接受BTK
抑制劑治療失敗且不符合免疫化療資格的患者。截至2025年7月25日,72名
可評估的R/R CLL/SLL患者中,經獨立審查委員會確認的ORR為62.5%。中
位無進展生存期(mPFS)為23.89個月,中位隨訪期為22.01個月。在高風險患
者中(具不良預後基因型者,如del(17p)/TP53突變、複雜染色體核型及未突
變IGHV),21.8%的患者達成周邊血微小殘留病灶(MRD)陰性。11名具骨髓
MRD評估資格的患者中,有6名達成MRD陰性。此外,利沙托克拉在BTKi
預處理患者中展現可控的安全性特徵。此外,我們展示利沙托克拉聯合AZA
治療新診斷或既往暴露於維奈克拉的骨髓惡性腫瘤患者的最新結果,初步臨
床數據顯示,利沙托克拉加AZA的聯合方案在克服維奈克拉耐藥性方面具有
潛力,因而有望為AML/HR-MDS患者提供新治療選擇。
•
2025年6月,我們於第61屆ASCO年會進行口頭報告,更新來自多國多中心
Ib/II期研究中,利沙托克拉聯合AZA治療未經治療(TN)或既往暴露於維奈
克拉的骨髓惡性腫瘤患者的最新結果。截至2025年4月數據截止日,共入組
103名患者,包括TN或R/R AML或MDS患者。本次研究數據再次印證利沙
托克拉在骨髓惡性腫瘤中展現出令人鼓舞的抗腫瘤活性及可控耐受性。研究
報告指出,利沙托克拉首次在對維奈克拉耐藥的患者中實現腫瘤反應。具
體而言,在可評估療效的維奈克拉耐藥的R/R AML╱混合表型急性白血病
(MPAL)患者中,ORR為31.8%,顯示利沙托克拉具備優異抗腫瘤特性,與同
類藥物候選者形成差異化優勢。這亦是該臨床研究連續第三年獲選於ASCO
年會發表。
利沙托克拉的預期未來發展
•
我們計劃開展臨床研究,以驗證利沙托克拉在經維奈克拉治療失敗的患者中
克服維奈克拉耐藥性的潛力。
•
我們將於2026年持續推進GLORA、GLORA-2、GLORA-3、GLORA-4試驗
患者入組。
•
我們計劃於2026年積極推動利沙托克拉納入中國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APG-2449
APG-2449為新型的口服活性小分子黏著斑激酶(FAK)抑制劑、第三代間變性淋巴
瘤激酶(ALK)抑制劑,也是受體酪氨酸激酶C-ROS原癌基因1(ROS1)抑制劑。它
是亞盛醫藥設計和開發的三聯激酶抑制劑(TKI),也是國內首個獲CDE許可進行臨
床試驗的FAK抑制劑。在首次人體試驗中,腦脊液PK分析證實APG-2449能夠透
過血腦屏障。一項關於APG-2449的最新研究表明,在二代ALK TKI治療耐藥或
初治的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中APG-2449都顯示了初步臨床獲益;對腦轉移
病灶亦有較強抑制作用。此外,對於二代ALK TKI耐藥的NSCLC患者,其基線腫
瘤組織中的磷酸化FAK(pFAK)表達水準與APG-2449治療後的PFS呈正相關,提示
pFAK升高可能是治療二代ALK TKI耐藥性腫瘤的可行策略。此外,我們正在研
究其與MAPK通路靶向抑制劑(包括RAS、MEK和BRAF抑制劑)聯用的潛在協同
效應。
近期APG-2449的進展如下:
臨床進展
•
正在進行兩項獲藥物審評中心(CDE)臨床試驗許可的註冊III期臨床研究,分
別評估APG-2449治療二代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 TKI耐藥或不耐受的非小
細胞肺癌(NSCLC)患者,或初治ALK陽性晚期或局部晚期NSCLC患者中的療
效。
•
APG-2449聯合鹽酸脂質體阿霉素治療鉑耐藥的卵巢癌Ib/II期研究仍在進行
中。
最新發展摘要
•
於2025年4月,我們在AACR 2025公佈了APG-2449最新臨床前數據,顯示在
FAK活化的小細胞肺癌(SCLC)的臨床前模型中,與化療聯合使用可展現出更
強的抗腫瘤活性。
•
於2025年10月,我們於《柳葉刀•臨床醫學》(eClinicalMedicine)發表APG-2449
的I期臨床試驗數據。結果顯示APG-2449在未接受TKI治療或對二代ALK抑
制劑耐藥的NSCLC患者中,展現出良好的初步安全性、藥代動力學特性及療
效。基線腫瘤磷酸化FAK水平越高,患者從APG-2449治療中獲得的獲益越顯
著。研究提示,靶向FAK信號通路或為克服二代ALK抑制劑耐藥提供一種可
行策略。
上市規則第18A.05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可能無法確定APG-2449最終會成功
開發並推出市場。
Alrizomadlin (APG-115)
Alrizomadlin(APG-115)為口服有效的靶向MDM2-p53的小分子抑制劑,旨在通過
高靶向性干擾MDM2及p53之間的蛋白-蛋白相互作用,以恢復p53腫瘤抑制活
性。我們正在中國、美國及澳洲開展alrizomadlin(APG-115)單藥或聯合免疫療法
或化療治療實體瘤及血液腫瘤的多項臨床研究。
Alrizomadlin已獲得FDA授予的六項孤兒藥資格認定(ODD),包括軟組織肉瘤、
胃癌、AML、視網膜母細胞瘤、IIB-IV期黑色素瘤及神經母細胞瘤。此外,
alrizomadlin已獲得FDA授予兩項兒童罕見病資格認證(RPDD),用於治療神經母
細胞瘤及視網膜母細胞瘤。
近期alrizomadlin的進展如下:
臨床進展
我們目前正在美國及╱或澳洲推進以下alrizomadlin的臨床研究:
•
一項與默沙東合作的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帕博利珠單抗治療不可切除或轉
移性黑色素瘤和其他晚期實體瘤的Ib/II期研究。
•
一項alrizomadlin單藥或與利沙托克拉聯合治療復發╱難治性T細胞幼淋巴細
胞白血病(R/R T-PLL)或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藥代動力學、安全性和有效
性的IIa期研究。
•
一項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化療治療唾液腺癌的II期合作研究。
此外,CDE已批准中國進行以下alrizomadlin臨床試驗:
•
一項alrizomadlin聯合抗PD-1抗體(JS001,特瑞普利單抗),治療晚期脂肪肉
瘤(LPS)或其他晚期實體瘤患者的Ib/II期臨床研究。
•
一項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阿紮胞苷或阿糖胞苷治療患者復發╱難治性
AML及復發╱進展的高危╱極高危MDS的Ib期研究。
•
一項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利沙托克拉治療兒童實體瘤的I期臨床研究正在
開展。目前數據表明,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利沙托克拉方案均表現出可
控的安全性特徵,且對於既往接受過多線治療的複發╱轉移性橫紋肌肉瘤
(RMS)或其他軟組織肉瘤(STSs)患兒,顯示出初步的抗腫瘤療效。
最新臨床發展摘要
•
於2025年6月,我們在第61屆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SCO)年會上以壁報形式公
佈了alrizomadlin單藥或聯合PD-1抑制劑(特瑞普利單抗)治療晚期腺樣囊性
癌(ACC)或其它實體瘤患者的II期臨床研究的臨床數據。在單一療法組中,
17名患者可進行療效評估。12名ACC患者的ORR為16.7%,DCR達100%。
5名MPNST患者的DCR為80%,其中4名達到疾病穩定SD。在聯合療法組
中,29名患者可進行療效評估。在6名BTC患者中,ORR為16.7%,DCR達
100%。在6名LPS患者中,ORR亦為16.7%,DCR為66.7%。
上市規則第1 8 A . 0 5 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可能無法確定
ALRIZOMADLIN(APG-115)最終會成功開發並推出市場。
Pelcitoclax (APG-1252)
Pelcitoclax為新型高效小分子候選藥物,可通過雙重抑制Bcl-2及Bcl-xL蛋白恢復
細胞凋亡以治療小細胞肺癌(SCLC)、非小細胞性肺癌(NSCLC)、神經內分泌腫瘤
及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此前,APG-1252已獲得FDA授予的孤兒藥資格認定
(ODD),用於治療SCLC。
在美國、澳洲及中國開展的各項臨床研究中,患者接受Pelcitoclax單藥治療或與
其他抗腫瘤藥物聯合治療。迄今為止,Pelcitoclax在每週一次或每週兩次間歇性
給藥時都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在經過多線治療的患者的單藥治療中觀察到了初步
的抗腫瘤活性。
近期Pelcitoclax的進展如下:
臨床進展
Pelcitoclax目前正在進行多項聯合研究,包括:
•
在中國進行的pelcitoclax聯合奧西替尼治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
NSCLC患者的Ib期研究;
•
在中國進行的pelcitoclax單藥或聯合其他抗腫瘤藥物用於治療復發╱難治性
非霍奇金淋巴瘤(R/R NHL)患者的Ib/II期研究。
•
pelcitoclax聯合cobimetinib治療復發卵巢癌和子宮內膜癌的I期研究。
預期APG-1252進展
•
計劃在中國啟動一項I期研究,評估APG-1252作為單一療法及聯合療法治療
R/R AML的安全性及PK。
•
將於中國境外進行多項IIT腫瘤學研究。
上市規則第18A.05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可能無法確定PELCITOCLAX (APG-
1252)最終會成功開發並推出市場。
APG-5918
APG-5918為強效、口服且高度選擇性的胚胎外胚層發育蛋白(EED)抑制劑,EED
是多梳抑制複合物2 (PRC2)的一個核心亞基。初步研究結果顯示,APG-5918在慢
性腎臟病(CKD)誘導的臨床前貧血模型中具有改善血紅蛋白(Hb)水準不足的潛力。
我們啟動了一項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的多中心、開放性的I期臨
床試驗,旨在評估APG-5918在先前經批准療法治療後出現疾病進展或不耐受,或
目前無可及標準治療的晚期實體瘤或淋巴瘤(包括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
性、藥代動力學及療效。
臨床進展
•
在中國及美國推進APG-5918治療晚期實體瘤及血液惡性腫瘤患者I期臨床研
究。
•
在中國推進APG-5918治療貧血相關適應症患者的I期臨床研究。在健康受試
者中開展的第一部分單劑量遞增(SAD)已完成,在貧血受試者中開展的第二
部分多劑量遞增(MAD)的研究正在進行。
最新發展摘要
•
於2025年12月,在ASH 2025大會上,我們公佈了APG-5918臨床前研究資
料,顯示APG-5918可以單一療法克服免疫調節藥物(IMiD)抗藥性,以及在臨
床前MM模型中,展現出與IMiD或腦鈣素E3連接酶調節劑(CELMoD)聯用時
的協同抗腫瘤活性。
•
於2025年6月,在EHA 2025大會上,我們公佈了APG-5918臨床前研究資
料,顯示在T細胞淋巴瘤(TCL)模型中的強效抗腫瘤活性,及與組蛋白去乙酰
化酶抑制劑西達本胺協同活性。
•
於2025年4月,我們在AACR 2025大會公佈了APG-5918臨床前數據,顯示
APG-5918在臨床前前列腺癌模型中展現強效單一抗腫瘤活性,並與恩紮盧胺
聯合使用時可增強療效。
APG-5918的預期進展
•
2026年,我們會繼續推進APG-5918在美國及中國的腫瘤和貧血適應症開發。
上市規則第18A.05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可能無法確定APG-5918最終會成功
開發並推出市場。
APG-3288
APG-3288為亞盛醫藥基於蛋白降解靶向嵌合體(PROTAC)技術平台自主研發的首
個新型高效和高選擇性BTK降解劑。該分子通過促進三元複合物BTK-PROTAC-
Cereblon E3泛素連接酶的形成隨之經蛋白酶體降解BTK。與傳統BTK抑制劑不
同,APG-3288旨在通過降解而非抑制的方式發揮作用,可誘導野生型與多種對現
有BTK抑制耐藥的突變型BTK發生快速、強效、高選擇性和持續性的降解,在源
頭阻斷BCR-BTK信號通路,從而克服BTK抑制劑耐藥,為BTK靶向治療提供差
異化的全新解決方案。臨床前研究結果顯示,與其他在研BTK降解劑相比,APG-
3288具更強的BTK降解能力、更高的選擇性及更優越的PK特徵,凸顯該藥物的潛
力。
近期APG-3288的進展如下:
臨床進展
APG-3288於2026年1月獲得美國FDA的IND批准,並於2026年2月獲得中國CDE
的IND批准。
預期進展
2026年,我們將在美國及中國等地區展開全球I期研究,評估APG-3288用於復發
性╱難治性B細胞惡性腫瘤患者的PK、安全性、耐受性及療效。
上市規則第18A.05條規定的警示聲明:我們可能無法確定APG-3288最終會成功
開發並推出市場。
發現項目
我們持續積極運用內部發現能力,致力開發創新、差異化的治療候選藥物,以充
實專有管線。以下概述近期持續進行的發現計劃活動所取得的部分成果:
蛋白降解劑
我們對異雙功能分子及連接酶生物學的深入了解,使我們能夠開發靶向關鍵腫瘤
通路相關的傳統上不可成藥的蛋白質的蛋白降解劑。我們相信我們有能力開發出
具有優秀PK/PD特性的差異化蛋白降解劑,比臨床開發中的其他降解劑表現出更
少的脫靶效應。我們亦相信,通過我們的候選蛋白質降解劑,可以開發針對傳統
上困擾小分子抑制劑的耐藥性機制的癌症療法。
2 0 2 6 年第一季度,我們公告我們的首款新型、高效及選擇性B T K 降解劑
APG-3288獲得FDA及CDE的IND批准。此外,我們已遴選並提名靶向蛋白質降解
劑(TPD)候選藥物進入臨床前開發。該口服生物利用度降解劑靶向p53-MDM2通
路。過去二十年間,為激活p53腫瘤抑制基因,已開發眾多高效力且具口服活性
的MDM2抑制劑,包括alrizomadlin在內數種藥物現正處於臨床開發階段。然而,
抑制p53常導致MDM2上調,至今為止,這進而限制了他人評估的MDM2抑制劑
的療效。因此,我們認為降解劑方法有望成為對抗該等關鍵腫瘤學靶點的革新性
新策略。
我們亦已通過我們的蛋白質降解劑發現能力,發現多個化合物,能夠快速降低
人類癌細胞系中的Bcl-xL蛋白水平,從而通過其對Bcl-xL的依賴抑制其生長。根
據我們的初步研究,我們相信我們的Bcl-xL蛋白降解劑方法具有潛力表現出良好
的抗腫瘤活性並且血小板毒性水平低。我們正在選定並提名我們的首個候選藥
物Bcl-xL降解劑進行臨床前開發。潛在候選產品對Bcl-xL靶點表現出高度的選擇
性,展現出強大的細胞活性和降解活性,並在異種移植小鼠模型中具有很好的藥
效。
研發
本公司於研究、發現、全球臨床開發及商業化針對癌症的新型生物醫藥已有卓越
往績記錄,並計劃透過內部研發、外部與生物科技、製藥公司及學術機構合作,
繼續豐富及擴大本公司產品管線。我們擁有經驗豐富的科學顧問委員會(SAB),
由共同創始人兼非執行董事王少萌博士擔任主席。SAB成員由多位在癌症研究及
開發領域具有豐富專業知識的醫學科學家組成。他們並非我們的僱員,但將不時
通過定期SAB會議提供協助並指導我們的臨床開發計劃。
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的研發費用分別為人民幣947.2百萬
元(129.8百萬美元)及人民幣1,137.4百萬元(162.7百萬美元)。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對本公司業務至關重要。憑藉強大的研發能力,本公司已在全球範圍內
進行策略性知識產權佈局,並在全球範圍內擁有我們的產品及候選產品的授權專
利或專利申請的獨佔許可。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們在全球範圍內累計擁有
512項授權專利,這一總數包括於報告期間授權的逾50項新專利(除去與我們核心
產品組合並無關聯的若干到期專利及已放棄專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374
項授權專利在海外授權。
商業化
亞盛醫藥進入「雙引擎」驅動的商業化加速階段:基石產品耐立克在醫保落地驅動
下實現大幅增長;新上市產品利生妥於報告期內首發上市後迅速放量。於2025年
全年,本公司迅速拓展商業版圖,商業化能力進一步夯實,自有銷售團隊規模持
續擴張。公司亦持續以臨床價值與循證證據為驅動,強化產品競爭力,為未來可
持續增長奠定基礎。
年度商業化摘要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個月,奧雷巴替尼和利沙托克拉在中國的銷售收
入為人民幣505.8百萬元(72.3百萬美元),相較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十
二個月的人民幣241.0百萬元(33.0百萬美元),增加人民幣264.8百萬元(39.3
百萬美元),或109.9%。
•
奧雷巴替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個月,奧雷巴替尼在中國的銷售收
入為人民幣435.3百萬元(62.2百萬美元),相較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十
二個月的人民幣241.0百萬元(33.0百萬美元),增加人民幣194.3百萬元(29.2
百萬美元),或80.6%。強勁的收入增長主要由在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中的覆
蓋範圍有所擴大(自2025年初開始涵蓋一代和二代TKI耐藥及╱或不耐受的
CML-CP患者)所推動。新患者處方的持續增加以及治療週期的延長,支持耐
立克®(奧雷巴替尼)持續增長。
•
利沙托克拉:利沙托克拉於2025年7月10日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NMPA)
批准上市,本公司已於2025年7月25日供應首批處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止五個月,利沙托克拉在中國的銷售收入為人民幣70.6百萬元(10.1百萬美
元),體現新產品上市後的快速滲透與放量。
•
於2025年,公司兩款上市產品覆蓋全國超1,500家醫院及800間藥房。此外,
亞盛醫藥國內領先的醫藥流通企業建立戰略合作,實現了藥品全國範圍配送
覆蓋。
•
商業團隊擴張:我們的自有商業團隊已有超過270名成員,其中絕大多數具
備血液腫瘤學領域的豐富專業經驗。就兩款核心產品而言,公司採用專線專
崗的專屬組織架構。隨著商業團隊及能力的持續擴張,本公司已由單一產品
商業化發展為「雙引擎」並行策略,支持基石產品奧雷巴替尼的持續增長,以
及新上市產品利沙托克拉的快速放量。
耐立克®(奧雷巴替尼):醫保落地驅動全國放量
於2025年,奧雷巴替尼在醫保落地的驅動下實現強勁增長。在維持其在關鍵地區
及核心醫院優勢地位的同時,我們持續推進市場擴面與下沉。這包括深化在核心
醫院的滲透並提升市場份額,以及加速覆蓋更多醫院以擴大患者觸達,提升處方
轉換並延長治療週期。醫院及DTP藥房的覆蓋擴展進一步改善了患者可及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通過其與信達生物製藥(股份代號:1801.HK)
(信達)在
商業化領域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亞盛醫藥已實現在中國覆蓋超過1,000家醫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個月,全國DTP藥房和准入醫院達到825家,目前較
2024年12月31日增長約12.4%。具體而言,奧雷巴替尼准入醫院數量由截至2024
年12月31日的260家增長約36.5%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355家。我們將繼續與
信達強強聯手,通力合作,加速提升市場滲透率,為提升藥物可及性打下堅實基
礎。
利生妥®(利沙托克拉):首發上市後快速放量
利沙托克拉於2025年7月在中國獲批,標誌著其首次商業化上市。獲批後其銷量
迅速攀升。依托已建立的商業化體系與自有銷售團隊的快速擴張,及與多家頭部
醫藥商業公司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我們實現了全國市場及分銷渠道覆蓋。同時,
我們迅速拓展目標醫院覆蓋並深化終端市場滲透。
我們的自有團隊已在中國覆蓋超過1,300家醫院。儘管利沙托克拉仍處於自費階
段,其已獲數家醫院正式列入藥品目錄,並在幾乎所有省級及直轄市級醫院掛
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過去五個月內,全國DTP藥房和准入醫院達到328家。
醫院覆蓋與准入進展
於2025年,受業務擴張、新產品上市及商業化加速所推動,我們的醫院覆蓋持續
擴大。目前,亞盛醫藥銷售團隊已覆蓋全國超過1,500家醫院。本公司亦持續推進
醫院准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十二個月,奧雷巴替尼累計實現355家醫院准
入,較2024年12月31日末淨增95家,增幅36.5%。隨著准入醫院數量增長,核心
醫院准入顯著提升,進一步優化醫院准入質量,並強化了核心終端覆蓋能力。
循證證據積累與學術影響力建設
亞盛醫藥持續強化科學實證與學術影響力。如下所示,其核心產品已獲多項國內
外臨床實踐指南及共識聲明收錄或推薦。
奧雷巴替尼指南收錄╱推薦:
•
2025版中國醫學會《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中國診斷與治療指南》、2025版中國
抗癌協會《中國腫瘤整合診治指南(CACA)》及2025版《CSCO指南》將耐立克
納入二線CML推薦。
•
2025年版中國抗癌協會《中國腫瘤整合診治指南(CACA)》以及2025年版
《CSCO指南》將耐立克納入一線Ph+ALL推薦物。
•
於2025年4月,奧雷巴替尼獲2025版《CSCO兒童及青少年白血病診療指南》
升級推薦,用於治療攜帶BCR-ABL1 T315I突變的Ph+ ALL兒童患者。
•
奧雷巴替尼已納入2024版《NCCN CML指南》及更新的2025年歐洲白血病網
(ELN)推薦方案。
利沙托克拉指南收錄╱推薦:
•
於2025年4月,基於其卓越的臨床數據,利沙托克拉獲列入2025年《CSCO淋
巴瘤診治指南》,用於治療復發性╱難治性CLL/SLL患者,成為首個獲CSCO
指南推薦的中國原研BCL-2抑制劑。
•
於2025年12月,由CSCO白血病專家委員會牽頭制定的《利沙托克拉治療血液
系統惡性腫瘤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25年版)》正式發佈。
2026年商業展望
•
2026年,公司將持續以「雙引擎」戰略推動商業增長。隨著NRDL持續實施及
終端市場滲透加深,我們將進一步擴大醫院覆蓋並提升全國滲透。受處方量
持續增長及治療可及性提升支持,預期奧雷巴替尼將實現持續增長。利沙托
克拉將迎來上市後首個完整年度,憑藉既有商業化能力實現銷量擴容,並向
中國NRDL納入目標邁進。
•
受雙引擎商業化策略推動,我們預期2026年將維持強勁增長動能。為此,我
們將持續擴大商業團隊,不僅滿足短期增長需求,更為長期市場領導地位奠
定基礎。
•
此外,亞盛醫藥領先的血液腫瘤管線及持續推進的臨床開發進程,將為中長
期可持續增長提供額外潛在驅動力。
藥品化學、製造與控制
我們以中國蘇州為總部建立了我們的全球研發中心和產業化基地。該研發中心和
產業化基地已分別在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蘇州生產基地建築面積超過200,000平方英尺,口服片劑和膠囊配方生產線的產
能達2.5億片粒╱年。我們還在蘇州基地預留了注射劑(包括凍乾產品)的生產能
力。我們已取得必要許可及批准,以製造及供應奧雷巴替尼口服片劑,以供應全
球臨床試驗以及中國市場商業銷售。我們已完成奧雷巴替尼片劑的包衣刻字開發
及GMP生產,繼而滿足FDA等全球監管機構的新藥申報要求。
我們的全球產業基地及其質量管理體系已符合歐盟GMP標準,是我們延續全球佈
局的又一里程碑式進展。
我們的全球產業基地可生產並供應利沙托克拉,以滿足全球臨床試驗。
於2025年,利沙托克拉原料藥與製劑預審批檢查及GMP檢查均由亞盛醫藥與合
同開發及生產組織(CDMO)協作完成,加速了利沙托克拉於中國獲得NDA批准。
2025年7月獲NDA批准後,利沙托克拉的商業化批次迅速成功生產並上市,首批
處方於2025年7月底前正式開立。
此外,我們在中國江蘇省泰州市中國醫藥城租賃一間面積約50,000平方英尺的設
施進行研發及生產,利用該設施為本公司的部分候選藥物生產並供應臨床前測試
樣品及臨床試驗物料。我們認為,現有的設施足以滿足我們目前的生產需求。
業務發展
除強大的內部研發團隊外,我們亦與領先的生物技術及醫藥公司及學術機構建立
全球合作及其他關係。我們將繼續在合適時機尋求合作夥伴,以最大化我們管線
產品的價值。
於2024 年6 月14 日,亞盛醫藥、香港亞盛、廣州亞盛、蘇州亞盛及Takeda
Pharmaceuticals International AG(武田製藥)訂立獨家選擇權協議,據此,我們授
予武田製藥獨家選擇權以就奧雷巴替尼訂立獨家許可協議。倘選擇權獲行使,武
田製藥將獲得開發及商業化奧雷巴替尼的全球權利許可,惟中國大陸、香港特別
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台灣、俄羅斯除外。根據獨家選擇權協議,於選
擇權可能獲行使前,亞盛醫藥應全權負責奧雷巴替尼的所有臨床開發。
亞盛醫藥持續與武田製藥緊密合作,落實奧雷巴替尼的選擇權協議。
未經審核財務報表附註
1.
公司及集團資料
本公司為於2017年11月17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為Walkers Corporate Limited辦事處,註冊地址為190 Elgin Avenue,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9008,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於2018年7月重組完成後,本公司成為附屬公司的控股公
司。本公司為一家全球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發現、開發和商業化療法,以解決主要在血
液系統惡性腫瘤領域的全球醫療需求。
自2019年10月28日起,本公司的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於2025年1月,本公司在納斯達克完成首次公開發售(「IPO」)。
2.1 編製基準
該等財務報表已根據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公佈的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包括所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詮
釋)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
該等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法編製,惟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計量的金融資產(此等已按公
允價值計量)除外。該等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呈列,且除另有註明外,所有數值均已約整至
最接近的千位。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變動
本集團已於本年度財務報表中首次採納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缺乏可兌換性。本
集團並無提早採納任何其他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準則或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規定了當缺乏可交換性時,實體應如何評估一種貨幣是否
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以及如何估計計量日的即期匯率。該等修訂要求進行資料披露,以
使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不可兌換貨幣的影響。由於本集團交易的貨幣以及海外附屬公司及
合營企業用以換算為本集團呈列貨幣的功能貨幣均可兌換,因此該等修訂對本集團財務報
告並無任何影響。
此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佈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
號、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7號中有關財務報表中的不確定性披露說明示例之修訂,並於相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
準則中增設說明示例。該等示例以氣候相關示例,反映相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中
報告財務報表內不確定性影響的現有規定。因此,該等修訂並無生效日期或過渡性條文。
2.3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於本財務報表中尚未應用以下已頒佈但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
計準則。本集團擬於該等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如適用)生效時應用。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2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及其修訂本
不具公共問責性之附屬公司:披露2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之修訂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
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之資產銷售
或注資3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換算為惡性通貨膨脹呈列貨幣2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
改進-第11冊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第7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國際財務
報告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
(修訂本)1
1
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
3
強制生效日期尚未確定,但可供採納
本集團正在評估首次應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影響。迄今為
止,本集團認為,除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外,該等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會
計準則不大可能對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預期適用於本集團。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就損益表內呈列方式引入新規定,包括指
定的總計及小計。當中亦要求於附註中披露管理層界定的業績計量標準,並引入有關財務
資料匯總及分類的新規定。新規定預期將影響本集團損益表的呈列及本集團財務表現的披
露。
3.
經營分部資料
出於管理目的,本集團僅有一個可報告的經營分部,即發現、開發和商業化療法,以主要
解決血液系統惡性腫瘤領域內全球醫療需求。管理層對本集團的經營分部的經營業績進行
全盤監控,以就資源分配及績效評估作出決策。因此,並無呈列經營分部的分析。
*
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該等客戶產生的收入佔本集團總收益的10%以下。
下表顯示計入報告期初合約負債而於本報告期間確認的收入金額:
*
概無本集團作為僱主可用以扣減現有供款水平的已沒收供款。
**
年內的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使用權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及以權益結算為基
礎的股份支付開支計入綜合損益表內的「銷售成本」、「研發開支」、「銷售及分銷開
支」及「行政開支」內。
6.
所得稅
本集團須就其成員公司所處及營運所在的司法權區所產生或賺取的溢利,按實體基準繳納
所得稅。
開曼群島
根據開曼群島現行法律,本公司及亞盛醫藥集團無須就開曼群島產生的收入或資本收益納
稅。此外,該等公司向其股東派付股息時,無須繳納開曼群島預扣稅。
香港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須就於香港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稅率繳納所得稅。
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於任何所呈列期間並無於香港產生或賺取
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香港利得稅計提任何撥備。
美國
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美國經營的附屬公司須分別按最高21.65%及
21.36%的稅率繳納稅項。由於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並無在美國賺取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所
得稅作出撥備。
因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 of 2017)(「TCJA」)第174節作出的變
更導致的先前可扣稅研究及實驗開支的資本化及攤銷規定於2022年1月1日生效。根據
TCJA,本公司須資本化並隨後攤銷於美國境內進行的研究活動的五年研發開支及於美國
境外進行的研究活動的十五年研發開支。
2025年7月,《大而美法案》
(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OBBBA」)正式頒佈,該法案恢
復了國內研究及實驗開支的當期可抵扣性,並提供可選擇加速回收先前已資本化成本的選
項。本公司並未選擇加速扣除先前已資本化的國內研究及實驗開支,並將繼續在剩餘法定
期間內攤銷此類成本。
中國內地
本公司設於中國的附屬公司須根據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
法」)按25%的法定稅率納稅,惟符合資格享有優惠稅率的下列實體除外。
順健生物醫藥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享有15%的企業所得稅
優惠稅率。由於截至2025年本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現須按25%的法定稅率納
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蘇州亞盛獲相關政府機關認可為合資格高新技術企業,並於2023年至
2025年三年期間按15%的優惠稅率納稅。
本公司中國附屬公司應付予非中國居民企業的股息、利息、租金或專利費,以及任何該等
非居民企業投資者處置資產所得款項(扣除該等資產淨值後)須繳納10%的預扣稅,除非有
關非中國居民企業在其註冊成立的司法權區與中國訂有稅收協定或安排,規定較低預扣稅
率或豁免徵收預扣稅。
所得稅開支的即期及遞延部分載列如下:
遞延
即期
年內所得稅開支總計
7.
股息
董事會決議不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發任何末期股息(2024年:零)。
8.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乃基於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以及年內發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權平均數356,130,452股(2024年:302,062,104股)
(經調整以反映年內供股)而計算。
由於尚未行使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單位的影響對所呈列每股基本虧損金額具有反攤薄影
響,故並無就截至2025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呈列的每股基本虧損金額作出攤薄調
整。
每股基本虧損乃基於以下各項計算:
虧損
計算每股基本虧損時所用之母公司
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虧損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
股份的加權平均數乃計及所持庫存股份的影響後得出。
9.
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2025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人民幣約676,985,000元(2024年:人民幣731,282,000元)已
質押作為本集團一般銀行貸款的抵押。
10. 貿易應收賬款淨額
本集團與客戶的貿易條款主要為信貸。信貸期一般為45至120天。各客戶均有一個最高信
貸限額。本集團力求對其未償付的應收賬款維持嚴格控制,並設有信貸控制部門,以盡量
減少信貸風險。逾期的餘額由高級管理層定期審查。本集團並無對其貿易應收賬款餘額持
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貸提升措施。貿易應收賬款為不計息。
貿易應收賬款於報告日期結束時基於發票日期及扣除虧損撥備後的賬齡分析如下:
45日內
45至120日
總計
11. 貿易應付賬款
貿易應付賬款於各報告日期結束時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1個月內
1至3個月
3至6個月
總計
貿易應付賬款為不計息並一般於六個月內結算。
12. 股本及庫存股份
就股份認購事項而言,本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按每股24.10港元的價格發行及配發
24,307,322股配售股份,其中人民幣17,305元已入賬列作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就本公司若干承授人行使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
劃項下購股權發行普通股。就已行使購股權而言,本公司已按加權平均行使價0.01港元發
行656,077股新股,且該款項人民幣466元已入賬列作股本。
於2024年6月,本公司就其若干選定人士於2024年12月31日前行使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
計劃項下的受限制股份單位向該等選定人士發行普通股。就已行使受限制股份單位而言,
本公司已發行65,034股新股,且該款項人民幣46元已入賬列作股本。
於2024年9月,本公司向僱員配發397,949股庫存股份及2,081,399股庫存股份(即2022年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2018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的相關股
份),以支付應付僱員花紅,該相關款項人民幣8,630,000元和人民幣1,381元均由庫存股份
轉出。
於2024年2月,就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而言,本公司指示受託人於香港聯交所購買
100,000股其股份,總代價為人民幣1,959,000元。
就2018年及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歸屬而言,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向僱員配發939,687股庫存股份。
就股份認購事項而言,7,325,000股美國存託股份(相當於本公司29,300,000股普通股)於
2025年2月5日按每股美國存託股份17.25美元的價格發售,隨後額外935,144股美國存託
股份(相當於本公司3,740,576股普通股)於2025年2月14日按相同價格發售,且本公司於
2025年7月17日按每股68.6港元的價格發行及配發22,000,000股配售股份,其中人民幣
39,413元已入賬列作股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就本公司若干承授人行使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
劃項下購股權發行普通股。就已行使購股權而言,本公司已按加權平均行使價0.01港元發
行455,263股新股份,其中人民幣327元已入賬列作股本。
於2025年6月至9月期間,本公司就本公司若干選定人士於2025年12月31日前行使2021年
及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受限制股份單位向該等選定人士發行普通股。就已行使
受限制股份單位而言,本公司已發行1,008,253股新股份,其中人民幣709元已入賬列作股
本。
於2025年6月,本公司向僱員配發775,685股普通股及816,922股普通股(即2021年受限制
股份單位計劃及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的相關股份),以
支付應付僱員花紅,該相關款項人民幣545元和人民幣574元均由股本轉出。
於2025年4月,就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而言,本公司指示受託人於香港聯交所購買
100,000股其股份,總代價為人民幣3,590,000元。
就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項下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歸屬而言,截至2025年12月31
日止年度,本公司向僱員配發17,925股庫存股份。
財務回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收益為人民幣574.1百萬元,而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980.7百萬元,全面收益總額為人民幣574.1
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980.7百萬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虧損為人民幣1,243.0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405.7百萬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
銷售及分銷開支為人民幣353.6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
民幣196.0百萬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研發開支為人民
幣1,137.4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947.2百萬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為人民幣246.3百萬元,而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187.1百萬元。
2.
收益
本集團銷售醫藥產品所得收益、蘇州信達的商業化權利收入及服務收入由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980.7百萬元減少人民幣406.6百萬元或
41.5%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574.1百萬元,主要由於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錄得知識產權收入人民幣678.4百萬元。銷售奧雷巴
替尼的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41.0百萬元增加人民幣
194.3百萬元或80.6%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435.3百萬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錄得利沙托克拉的銷售收益為人民幣70.6
百萬元。
3.
其他收入及收益
本集團的其他收入及收益主要包括:(i)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及(ii)與收
入有關的政府補助。與收入有關的政府補助主要指從地方政府收取用於補償
研究活動及臨床試驗所產生開支的補助,以及新藥開發獎勵。該等與收入有
關的政府補助其後在產生相關成本時,並於接獲政府確認合規後於損益中確
認。
其他收入及收益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57.4百萬元增加人民
幣46.1百萬元或80.4%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103.5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i)銀行利息收入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37.8百萬
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82.1百萬元;(ii)政府補助相關
收入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9.1百萬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14.5百萬元;及(iii)租金收入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止年度的人民幣2.3百萬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5.0百
萬元。
4.
銷售及分銷開支
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開支主要包括信達營銷開支、員工成本及差旅及會議開
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開支增加人民幣157.6百
萬元或80.4%至人民幣353.6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則為人民
幣196.0百萬元。該增加乃由於利沙托克拉及奧雷巴替尼商業化產生的銷售及
分銷開支增加。
5.
研發開支
本集團的研發開支主要包括內部研發開支、外部研發開支、員工成本、知識
產權開支、材料、折舊及攤銷以及研發人員的受限制股份單位開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研發開支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人民幣947.2百萬元增加人民幣190.2百萬元或20.1%至人民幣1,137.4
百萬元。該增加乃由於內部研發開支增加所致。
下表載列於所示期間我們的研發開支按性質分類的組成部分。
內部研發開支
外部研發開支
員工成本
知識產權開支
材料
折舊及攤銷
研發人員的購股權及受限制股份單位開支
其他
總計
6.
行政開支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人民幣187.1百萬元增加人民幣59.2百萬元或31.6%至人民幣246.3百萬
元。該增加主要是由於員工成本增加所致。
下表載列於所示期間我們的行政開支的組成部分。
7.
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主要指銀行借款及租賃負債的利息開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融資成本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人民幣64.5百萬元減少人民幣10.4百萬元或16.1%至人民幣54.1百萬
元。該減少主要是由於銀行借款產生的利息下降。
8.
其他開支
本集團的其他開支主要包括公允價值虧損及慈善捐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其他開支人民幣73.6百萬元,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開支人民幣9.1百萬元增加人民幣64.5百萬元
或711.0%,該增加主要是由於(i)於2016年12月收購順健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
司的公允價值虧損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9.5百萬元及
(ii)慈善捐款開支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6.3百萬元增加至截
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3.4百萬元。
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虧損為非現金調整,表示來自本
集團持有的Unity普通股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
9.
報告期內的溢利╱(虧損)
因上述原因所致,本公司的虧損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
405.7百萬元增加人民幣837.3百萬元或206.4%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的人民幣1,243.0百萬元。
10. 現金流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流量淨流出為人民
幣1,174.1百萬元,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人民幣111.4百萬元,該
增加主要是由於來自武田製藥的現金流量流入人民幣712.9百萬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流量淨流出為人民
幣1,000.1百萬元,主要包括(i)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淨增加人
民幣27.6百萬元;及(ii)就我們於2016年12月收購順健生物醫藥支付的或然代
價人民幣43.3百萬元及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增加至人民幣925.1百
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投資活動所得現金流量淨流出為
人民幣362.0百萬元,主要包括(i)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其他無形資產淨增加
人民幣24.3百萬元;及(ii)就我們於2016年12月收購順健生物醫藥支付的或然
代價人民幣9.5百萬元及原到期日超過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增加至人民幣312.2
百萬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流量淨流入為人民
幣2,540.1百萬元,主要包括(i)通過2025年配售事項於聯交所發行股份所得款
項淨額人民幣2,304.9百萬元;及(ii)已付利息人民幣51.3百萬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止年度,融資活動所得現金流量淨流入為人民幣314.8百萬元,主要
包括2024年武田製藥股份認購發行股份所得款項淨額人民幣533.9百萬元。
11. 主要財務比率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的主要財務比率:
流動比率(1)
速動比率(2)
資產負債比率(3)
附註:
(1)
流動比率指於同日的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指於同日的流動資產減存貨再除以流動負債。
(3)
資產負債比率是用計息借款減去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後除以總權益再乘以100%得出。
該減少主要是由於(i)現金及銀行結餘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1,261.2
百萬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470.1百萬元;及(ii)權益總額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幣264.2百萬元增加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
度的人民幣1,324.5百萬元。
12. 重大投資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並無持有重大投資。
13. 外匯風險
我們的財務報表以人民幣列示,惟我們的若干現金及銀行結餘、其他應收賬
款及其他資產、分類為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其他投資、貿易及
其他應付賬款以外幣計價,並面臨外幣風險。我們目前並無外幣對沖政策。
然而,管理層會監察外匯風險,並將於有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外匯風險。
14. 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對附屬公司、合併聯屬實體、聯營
公司或合營企業進行任何重大收購或出售。
15. 銀行貸款及其他借款
於2025年12月31日,我們擁有以人民幣計值的銀行貸款人民幣1,957.5百萬元
及租賃負債人民幣22.2百萬元。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借款人民幣46.3百萬元以定息計算。
2025年12月31日
附註:LPR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通過質押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676,985,000元的樓宇
(2024年12月31日:賬面淨值約為人民幣731,282,000元的樓宇)以及賬面淨值約為人
民幣25,338,000元的使用權資產(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26,468,000元)為銀行貸
款人民幣600,173,000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幣599,745,000元)提供抵押。該等
貸款亦由本集團兩家附屬公司提供擔保。
於2025 年12 月31 日,金額為人民幣140,000,000 元(2023 年:人民幣
278,070,000元)的無抵押銀行貸款由本集團的附屬公司提供擔保。
下表載列本集團計息銀行及其他借款的到期日分析:
分析為:
一年內
第二年
第三年至第五年(包括首尾兩年)
第五年之後
總計
16. 本集團的資產抵押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已抵押本集團賬面值約為人民幣25.3百萬元的使
用權資產及賬面值約為人民幣677.0百萬元的樓宇。
17. 或然負債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18. 資金流動性及財務資源
本集團對現金管理及無指定用途資金的投資採取保守方式。我們將現金及現
金等價物(主要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幣持有)以短期存款形式存放於香港及中
國的授權機構。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現金及銀行結餘由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
1,261.2百萬元增加至人民幣2,470.1百萬元。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現金及銀行結餘主要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幣持
有。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使用任何金融工具進行對沖。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流動資產為人民幣2,944.2百萬元,包括現金及
銀行結餘人民幣2,470.1百萬元、存貨結餘人民幣28.6百萬元、貿易應收賬款
結餘人民幣252.9百萬元及預付款項、其他應收賬款以及其他流動資產人民幣
192.5百萬元。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流動負債為人民幣1,643.4百萬元,包括貿易應
付賬款人民幣106.7百萬元、其他應付賬款及應計費用人民幣276.7百萬元、
借款人民幣1,222.5百萬元及合約負債人民幣37.5百萬元。
於2025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非流動負債為人民幣986.0百萬元,包括長期
借款人民幣757.2百萬元、合約負債人民幣210.2百萬元、長期應付賬款、租
賃負債及遞延收入人民幣6.5百萬元。
19. 僱員及薪酬政策
下表載列於2025年12月31日我們的僱員按職能劃分的明細:
職能
研發
商業
行政及其他
總計
於2025年12月31日,我們有767名全職僱員,包括合共90名擁有醫學博士或
博士學位的僱員。其中,447名僱員從事全職研發及實驗室工作,而320名僱
員從事全職一般行政及商業職能及業務發展職能工作。我們的研發人員包括
90名具有醫學博士或博士學位的僱員,其中多數僱員在研究機構、醫院及美
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藥物審批流程方面擁有工作經驗。
我們的高級管理團隊在生物科技行業擁有豐富的經驗及專業知識,在推動業
務成功方面作出貢獻。於2025年12月31日,我們擁有244名高級僱員,在相
關領域平均擁有15至20年的經驗。
我們在過往兩年的僱員留任率超過85%,這有利於公司知識庫持續發展。我
們正通過提供合作互助的工作環境、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高效的獎勵計劃及
從事尖端科學項目的機會而在全球積極招募人才。
我們的僱員薪酬包括薪金、花紅、僱員公積金、社會保障金及其他福利付
款。根據適用的中國法律,我們已為中國員工作出社會保障保險基金(包括
養老金計劃、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供款。截至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僱員福利開支分別為人民幣
434.2百萬元及人民幣532.5百萬元。
本公司亦已採納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
2018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2022年受限制股
份單位計劃。
於2025年6月27日,已根據2021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向2021年受限制股份
單位計劃的439名獲選人士(「2021年獲選人士」,為本集團僱員)進一步授出
合共824,124份受限制股份單位,相當於824,124股股份(「2021年進一步授
出」)。概無2021年獲選人士為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
任何一方的聯繫人。2021年進一步授出將不會導致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該日)
止12個月期間向各個別承授人授出及將予授出的購股權及獎勵合共超過已發
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7.03D(1)條,2021
年進一步授出將毋須經股東批准。
於2025年11月27日,董事會根據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向2022年受
限制股份單位計劃的145 名獲選人士(「2022 年第二次獎勵獲選人士」)授
出1,177,256份受限制股份單位(「2022年獎勵」),相當於1,177,256股股份
(「2022年進一步授出」),其中,(i)本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楊博士獲
授143,363份受限制股份單位;(ii)兩名非執行董事(即王博士及呂博士)獲授
55,930份受限制股份單位;(iii)六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葉長青先生、任為
先生、Sidransky博士、Marina S. Bozilenko女士、Debra Yu博士及Marc E.
Lippman, MD博士)獲授170,445份受限制股份單位;及(iv)八名服務提供者獲
授170,000份受限制股份單位(即研究開發、臨床試驗及學術界的專家顧問,
在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向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提供與藥物開發及臨
床試驗有關的顧問服務及╱或其他專業服務,而該等服務符合本集團長期發
展的利益)。
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條,向楊博士、王博士及呂博士進一步授出2022年
獎勵,已獲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而向葉長青先生、任為先生、Sidransky博
士、Marina S. Bozilenko女士、Debra Yu博士及Marc E. Lippman, MD博士各
自進一步授出2022年獎勵之事項,已獲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包括身為2022年
獎勵的2022年獲選人士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
無2022年進一步授出的2022年獲選人士為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
或彼等任何一方的聯繫人。2022年進一步授出將不會導致於直至該授出日期
(包括該日)的12個月期間內,向各個別承授人已授出及將予授出的購股權及
獎勵總數超過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7.03D(1)或17.04(4)條,根據2022年進一步授出向2022年獲選人士進一步授
出2022年獎勵,將無須獲股東批准。
此外,董事會建議根據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條款向33名獲授人(「購
股權獲授人」)授出合共633,243份購股權,可於行使有關購股權時認購合
共633,243股本公司普通股(「購股權進一步授出」),惟須待購股權獲授人接
納後方可作實,其中:(i)143,363份購股權已授予本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
行官楊博士;(ii)35,930份購股權已授予兩名非執行董事,即王博士及呂博
士;(iii)110,445份購股權已授予六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葉長青先生、任為
先生、Sidransky博士、Marina S. Bozilenko女士、Debra Yu博士及Marc E.
Lippman, MD博士;及(iv)80,000份購股權已授予七名服務提供者(即研究開
發、臨床試驗及學術界的專家顧問,在本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向本集
團任何成員公司提供與藥物開發及臨床試驗有關的顧問服務及╱或其他專
業服務,而該等服務符合本集團長期發展的利益)。根據上市規則第17.04(1)
條,向楊博士、王博士及呂博士進一步授出購股權已獲獨立非執行董事批
准,而向葉長青先生、任為先生、Sidransky博士、Marina S. Bozilenko女
士、Debra Yu博士及Marc E. Lippman, MD博士各自進一步授出購股權已獲獨
立非執行董事(不包括作為建議購股權承授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除本
公告所披露者外,概無購股權承授人為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
等任何一方的聯繫人。根據購股權授出向各購股權承授人授出購股權將不會
導致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該日)止12個月期間就向各購股權承授人授出的所有
購股權及獎勵(不包括根據適用計劃條款失效的任何購股權及獎勵)而已發行
及將予發行的股份合共超過1%(就購股權承授人而言)或已發行股份(不包括
庫存股份)的1%。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7.03D(1)或17.04(4)條,根據購股
權授出向各購股權承授人授出購股權將毋須經股東批准。
於2025年11月27日,根據2022年進一步授出及購股權授出,董事會建議根據
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分別向翟博士授出
127,201份受限制股份單位及103,364份購股權(「向翟博士建議授出」)。根據
上市規則第17.04(3)條,由於向本公司主要股東翟博士建議授出將導致截至
建議授出日期(包括該日)止12個月期間內向其已授出的所有受限制股份單位
及購股權(不包括根據本公司採納的股份計劃條款已失效的任何購股權及獎
勵)涉及的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總計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不包括
庫存股份)的0.1%,故向翟博士建議授出須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經股東批
准。載有(其中包括)(i)有關向翟博士建議授出的詳情;及(ii)召開股東週年
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適時寄發予股東。
有關首次公開發售前購股權計劃及首次公開發售後購股權計劃的更多
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附錄四「法定及一般資料-D . 僱員獎勵計劃」
一節。有關2 0 1 8 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據此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
位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 0 1 9 年1 0 月1 6 日的招股章程及
本公司日期為2021 年2 月2 日、2023 年5 月29 日及2024 年10 月24 日的
相關公告。有關2021 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據此授出的受限制股份
單位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1 年2 月2 日、2021 年5 月21
日、2021 年6 月18 日、2021 年6 月25 日、2021 年7 月14 日、2021 年7 月
23 日、2023 年5 月29 日、2025 年6 月27 日、2025 年11 月27 日及2025 年
12 月30 日的相關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為2021 年8 月31 日及2025 年4 月
30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9月20日及2025年5月19日的投票表決結
果公告。有關2022年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及據此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更
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4日、2023年5月
8日、2023年5月29日、2024年10月24日、2025年6月27日、2025年11月27
日及2025年12月30日的相關公告。
未來及展望
我們的使命是成為全球領先的綜合生物科技公司,從事發現、開發和商業化同類
首發及同類最優的療法,以解決癌症領域內全球未滿足的醫療需求。為履行該使
命,我們擬專注於以下發展戰略:
•
完成奧雷巴替尼進行中的註冊試驗以尋求在FDA及其他國際地區的批准,並
推進其在中國的商業化
奧雷巴替尼已於中國獲批用於三項CML適應症,自2025年年初開始,所有適
應症均可根據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予以報銷。根據先前在中國(即獲批國家)的
臨床結果及真實患者數據,我們認為奧雷巴替尼具有全球潛力。我們目前正
在進行一項獲FDA及EMA許可的奧雷巴替尼用於曾接受至少兩種TKI治療的
CML患者的全球III期註冊試驗,名為POLARIS-2。同時,我們正在進行一項
獲FDA及EMA許可的奧雷巴替尼用於一線Ph+ ALL患者的全球III期註冊試
驗,名為POLARIS-1。此外,我們正在進行一項用於琥珀酸脫氫酶(SDH)缺
陷型胃腸間質瘤(GIST)患者的跨國III期註冊試驗。
o
我們戰略性地選擇目標適應症及市場並設計我們的臨床開發策略,從
而使我們能夠在全球CML市場中獲得可觀的市場份額,根據弗若斯特
沙利文報告,2023年市場份額約為123億美元,預計到2035年將增長至
146億美元。隨著奧雷巴替尼在CML中取得成功,我們計劃推進及完成
POLARIS-1及POLARIS-3的註冊III期試驗,分別用於治療一線Ph+ ALL
及SDH缺陷型GIST。
o
於2026年,本公司將繼續以「雙引擎」戰略推動商業增長。隨著醫保藥品
目錄覆蓋範圍的持續落實及終端市場滲透的進一步深化,我們將進一步
擴大醫院覆蓋範圍,並推動在中國市場的快速入院。
•
完成利沙托克拉進行中的註冊試驗以尋求在FDA及其他國際地區的批准,並
推進其在中國的商業化
o
於2025年7月,利沙托克拉獲中國NMPA附條件批准,用於既往經過至
少包含BTK抑制劑在內的一種系統治療的成人CLL/SLL患者,使利生妥
®(利沙托克拉)成為中國首個獲批上市的Bcl-2抑制劑,亦是全球第二個
獲批的Bcl-2抑制劑。
o
我們目前正在進行一項獲FDA及EMA許可的Lisaftoclax聯合AZA用於治
療一線HR-MDS患者的全球III期註冊試驗,名為GLORA-4。同時,我
們正在進行一項獲FDA及EMA許可的Lisaftoclax聯合BTK抑制劑用於既
往接受過BTK抑制劑治療的CLL/SLL患者的全球III期註冊性試驗,名為
GLORA。此外,我們正在進行一項針對一線年老或不耐受標準化療的
AML患者以及一線CLL/SLL患者的跨國III期註冊試驗。
o
我們戰略的核心部分是選擇適應症及地理位置,以及設計臨床開發計
劃,從而使我們能夠在全球CLL/SLL市場中獲得可觀的市場份額,根據
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2023年市場份額約為94億美元,預計到2035年將
增長至382億美元。繼lisaftoclax在CLL/SLL領域取得成功後,我們計劃
推進並完成分別針對一線年老或不耐受標準化療的AML患者及一線HR-
MDS患者的註冊性III期試驗Glora-3及Glora-4。
o
Lisaftoclax將於2026年進入其上市後的首個完整年度,並準備利用已建
立的自有商業化能力來提升銷量。
•
推進其他臨床階段資產
o
我們計劃繼續努力開發其他臨床階段管線候選產品,作為其他血液系
統惡性腫瘤及實體瘤的單藥及聯合療法,包括APG-3288、APG-5918、
APG-2449、APG-115及APG-1252。我們全面整合的能力可以促進我們
管線候選產品的臨床進展。
•
持續戰略性佈局全球市場
o
我們是一家處於商業化階段的生物製藥公司,業務遍及全球。我們擁有
從發現、臨床開發到製造及商業化的綜合能力。我們已於中國、美國、
澳大利亞及歐洲建立業務,以進行及╱或支持發現、臨床前研究及臨床
試驗。我們採取全球臨床開發策略,並利用我們的CMC及生產以滿足
FDA、NMPA、EMA及其他可資比較監管機構規定的適用於臨床試驗的
要求。我們已建立一支功能齊全的商業化團隊,具備可行的架構。在雙
引擎商業化策略的驅動下,我們預期2026年將持續高速增長。為此,我
們將繼續擴大商業團隊,不僅是為了滿足當前的業務增長,更重要的是
為市場領導地位奠定基礎。我們計劃繼續戰略性地建立我們的團隊,以
支持我們的未來發展。
•
適時尋求戰略夥伴關係與合作,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我們產品組合的潛力
o
憑藉我們在細胞凋亡靶向療法方面的強大影響力、與全球關鍵意見領袖
的深厚關係,以及與領先的生物技術和製藥公司及研究機構的廣泛合
作,我們已做好充分準備發展為首選合作夥伴,為有志建立和擴大產品
組合優勢的合作夥伴提供補充價值。我們將戰略性地評估與全球合作夥
伴的潛在合作,以最大化我們產品組合的價值,並為我們的管線開發提
供可持續支持。這些舉措不僅可優化我們的管線,亦能提供可持續的收
入來源,為我們的產品組合開發提供資金。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企業管治守則
本公司已應用上市規則附錄C1內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原則及守則條文。除於下文
披露的偏離情況外,董事認為,本公司已於報告期間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所有守
則條文。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C.2.1條,在聯交所上市之公司預期遵守但可以
選擇偏離以下規定,即主席與首席執行官的職責應予以區分及不應由同一人履行
職務。本公司並無將主席及首席執行官分開,楊博士目前履行該兩個角色。董事
會認為該安排將不會影響董事會與本公司管理層之間的權責平衡,原因是:(a)董
事會作出的決策須經至少大多數董事批准,而董事會有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佔
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一的組成人數及符合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我們認為董事會擁
有足夠的查核及權力制衡;(b)楊博士及其他董事知悉並承諾履行彼等作為董事的
受信責任,這些責任要求(其中包括)其應為本公司的利益及以符合本公司最佳利
益的方式行事,並基於此為本集團作出決策;(c)董事會由經驗豐富的優質人才組
成,確保董事會的運作權責平衡,這些人才會定期會面以討論影響本公司營運的
事宜;及(d)本集團的戰略決策及其他主要業務、財務及經營政策乃經董事會及高
級管理層詳盡討論後共同制定。
董事會將繼續檢討本集團企業管治架構的成效,以評估是否需要區分董事會主席
與首席執行官的職務。
標準守則
我們亦採納我們自身有關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即管理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政策
(「證券交易守則」),其條款不遜於標準守則所示的規定標準且適用於全體董事。
經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已確認彼等於報告期間已遵守標準守則及證券交易
守則。此外,本公司並不知悉本集團高級管理層於審閱年度有任何不遵守標準守
則及證券交易守則的情況。
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內,除2025年配售事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
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包括出售庫存股份(定義見上市規則))。於2025年12月
31日,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
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2019年10月28日在聯交所上市,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包括因超
額配股權獲悉數行使而發行的股份)約369.8百萬港元。先前於招股章程中披露的
所得款項淨額的擬定用途並無變動。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據該等擬定
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下表載列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用量。
所得款項用途
研發以將核心產品HQP1351商業化
利沙托克拉APG-1252持續及
規劃臨床試驗
APG-2575持續及規劃臨床試驗
APG-115持續及規劃臨床試驗
本公司其餘臨床計劃(APG-1387及
APG-2449)持續及規劃臨床試驗
營運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總計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乃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已因全球發售
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2020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2020年配售事項15,000,000股股份的交割已於2020年7月15日進行。2020年配售
事項籌集的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支)約為689.5百萬港元。此
前在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7月8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
變化,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據該等擬定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董事認為,2020年配售事項乃為本公司集資,同時擴大其股東基礎的良機。董事
認為,2020年配售事項將增強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並為本集團提供營運資金。
此前在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7月8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
無變化,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根據該等擬定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
額。
下表載列2020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
用量。
所得款項用途
其他管線產品的臨床開發,如APG-2575、
APG-115、APG-1387及APG-1252
核心產品HQP1351的註冊、試生產及營銷
APG-2575的進行中及計劃臨床試驗
總計
已動用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2020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乃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2020
年配售事項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2021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於2021年2月3日,本公司、Ascentage Limited(「賣方」)與摩根大通證券(亞太)
有限公司及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2021年配售代理」)訂立2021年配
售及認購協議,據此,(i)賣方已同意委任2021年配售代理,而2021年配售代理已
同意作為賣方的代理,盡其所能促使不少於六名承配人(「2021年承配人」)按每股
2021年配售股份44.2港元的價格購買最多26,500,000股本公司股份(「2021年配售
股份」);及(ii)賣方已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同意按每股認購股份44.2港元的價格
向賣方發行最多26,5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2021年認購」)。2021年配售事項已
於2021年2月8日交割,而2021年認購已於2021年2月11日交割。2021年配售代理
已向2021年承配人成功配售合共26,500,000股配售股份。根據於2020年6月19日
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合共26,500,000股認購股份已配發
及發行予賣方。2021年配售事項籌集的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
支)約為1,153.64百萬港元。此前在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2月3日及於2025年12月
31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變化,本公司已根據該等擬
定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董事認為,2021年配售事項乃為本公司集資,使其得以繼續開發其管線中的產
品,同時擴大其股東基礎的良機。董事認為,2021年配售事項將進一步增強本集
團的財務狀況,並為本集團提供額外營運資金。
下表載列2021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
用量。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2021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乃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2021
年配售事項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2023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於2023 年1 月18 日,本公司、Ascentage Limited(「賣方」)與摩根大通證
券(亞太)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及花旗環球金融亞
洲有限公司(「2023 年配售代理」)訂立2023 年配售協議,據此,(i) 賣方已
同意委任2 0 2 3 年配售代理,而2 0 2 3 年配售代理已同意作為賣方的代理,
盡其所能促使不少於六名承配人(「2 0 2 3 年承配人」)按每股2 0 2 3 年配售
股份24.45 港元的價格購買最多22,500,000 股本公司股份(「2023 年配售股
份」);及( i i ) 賣方已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同意按每股認購股份2 4 . 4 5 港
元的價格向賣方發行最多22,500,000 股本公司新股份(「2023 年認購」)。
2023 年配售事項已於2023 年1 月20 日交割,而2023 年認購已於2023 年2 月
1日交割。2023年配售代理已向2023年承配人成功配售合共22,500,000股配售股
份。根據於2022年5月19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授予董事的一般授
權,合共22,500,000股認購股份已配發及發行予賣方。2023年配售事項籌集的所
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支)約為543.9百萬港元。此前在本公司日
期為2023年1月18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變化,本公
司已根據該擬定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董事認為,2023年配售事項乃為本公司進一步集資,使其得以繼續開發其管線候
選藥物,同時擴大其股東基礎的良機。董事認為,2023年配售事項將進一步增強
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並為本集團提供額外營運資金。
下表載列2023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
用量。
已動用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2023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2023
年配售事項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2025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於2025年7月14日,本公司、Dajun Yang Dynasty Trust(「賣方」)與摩根大通證
券(亞太)有限公司及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2025年配售代理」)訂立
2025年配售及認購協議,據此,(i)賣方已同意委任2025年配售代理,而2025年
配售代理已同意作為賣方的代理,盡其所能促使不少於六名承配人(「2025年承
配人」)按每股2025年配售股份68.60港元的價格購買最多22,000,000股本公司股
份(「2025年配售股份」);及(ii)賣方已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同意按每股認購股
份68.60港元的價格向賣方發行最多22,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2025年認購」)。
2025年配售事項已於2025年7月17日交割,而2025年認購已於2025年7月25日交
割。2025年配售代理已向2025年承配人成功配售合共22,000,000股配售股份。根
據於2025年5月19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股東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權,合
共22,000,000股認購股份已配發及發行予賣方。2025年配售事項籌集的所得款項
淨額(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支後)約為1,492.5百萬港元。此前在本公司日期為
2025年2月2日及2025年2月13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
變化,本公司將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按照相關擬定用途逐步使用所得款項淨額的
餘額。
董事認為,2025年配售事項為本公司進一步籌集資金之良機,使本公司可持續發
展其在研產品,同時可擴大其股東基礎。董事認為,2025年配售事項及2025年認
購事項將進一步鞏固本集團的財務狀況,並為本集團提供額外營運資金。
下表載列2025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
用量。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動用所得款項淨額餘額的預期時間表乃基於本集團對市場狀況作出的最佳估計,並視乎本
集團的研發進度而定。
(3)
2025年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淨額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2025
年配售事項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信達認購股份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信達已認購8,823,863股股份,按每股股份44.0港元的認購價計算,總代價為
388.25百萬港元(約為50百萬美元)。信達認購股份已於2021年7月23日完成。信
達認購股份的所得款項淨額(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支後)約為388.06百萬港元
(約為49.98百萬美元)。此前在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7月14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
所得款項淨額的擬定用途並無變動且於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照該擬定用
途悉數使用所得款項淨額。
信達以股份認購形式向本公司進行戰略股權投資顯示信達對本公司研發能力及本
公司增長潛能的認可。預計股權投資亦會為本公司的全球臨床開發項目提供進一
步財政支持。此外,就本公司與信達的戰略合作關係而言,股份認購可讓信達進
一步分享本公司的前景,並加強兩個集團之間的業務合作。
下表載列信達認購股份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用
量。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信達認購股份所得款項淨額以港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
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於2024年6月14日,本公司與武田製藥訂立證券購買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發
行及配發,而武田製藥同意認購合共24,307,322股股份,總代價為75,000,000美元
(相當於約585.77百萬港元)。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中每股股份購買價為24.09850
港元。股份於2024年6月14日(即釐定證券購買協議的條款之日)的收市價為23.05
港元。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之股份總面值為2,430,732.2美元。
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的股份數目相當於本公司當時現有已發行股本約8.37%及本
公司當時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7.73%。
所有股份認購事項先決條件已獲達成,並於2024年6月20日(交易時段後)交割。
本公司已根據證券購買協議之條款及條件以股份購買價每股認購股份24.09850港
元(相當於約3.08549美元)向武田製藥成功配發及發行合共24,307,322股認購股
份。
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為75,000,000美元(相當於約585.77百萬港
元),而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扣除所有適用成本及開支後)約為
73,000,000美元(相當於約570.15百萬港元)。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之每股股份淨
價約為23.46港元。此前在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6月14日的相關公告中披露的所得
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變動,本公司已根據該等擬定用途悉數動用所得款項淨額。
武田製藥以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的方式向本公司進行戰略股權投資預計將為本公
司的全球臨床開發項目提供進一步財政支持。
下表載列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直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實際用量。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字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以美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
2024年股份認購事項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美國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途
於2025年1月28日,我們完成美國首次公開發售,其中按每股美國存託股份17.25
美元的發行價發行並出售合共7,325,000股美國存託股份(相當於29,300,000股本
公司普通股),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26.4百萬美元(相當於約983.8百萬港元)。於
2025年2月13日,就承銷商行使其超額配股權而言,我們按每股美國存託股份
17.25美元的發行價發行額外935,144股美國存託股份(相當於3,740,576股本公司
普通股),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6.13百萬美元(相當於約125.6百萬港元)。每股美
國存託股份代表4股普通股。我們的美國存託股份於納斯達克上市,股票代碼為
「AAPG」。
因此,我們共計發行了8,260,144股美國存託股份(相當於33,040,576股普通股)。
發行完成後,我們的已發行及發行在外的普通股總數從315,226,005股增加至
348,266,581股。此次發行所籌集的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42.5百萬美元(相當於約
1,109.4百萬港元),扣除約10.0百萬美元(相當於約77.7百萬港元)的承銷折扣及
佣金,此次發行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32.5百萬美元(相當於約1,031.8百萬港元)。
此前在我們日期為2025年2月2日及2025年2月13日的公告中披露的我們美國首次
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擬定用途並無變動,本公司將根據該等擬定用途逐步動
用所得款項淨額。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於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4日、2025年
2月2日、2025年2月13日刊發的公告。
下表載列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計劃用途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實際用量。
附註:
(1)
由於四捨五入,數據總和未必等於總計。
(2)
美國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以美元收取,並就用途規劃換算為人民幣。該計劃因美國
首次公開發售後的匯率波動而作輕微調整。
2021年認股權證
於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與信達訂立認股權證認購契據,據此,本公司同意向
信達發行6,787,587份認股權證。認股權證獲行使後,每股認股權證股份的初步認
購價為57.20港元。認股權證附帶的認購權可於認股權證發行日期起至認股權證發
行日期後24個月當日止期間獲行使。該等認股權證已於2023年7月屆滿且尚未獲
行使。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審計委員會,並已根據上市規則訂定書面職權範圍。審計委員會包
括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葉長青先生及Marina S. Bozilenko女士)及一名非執行
董事(即呂大忠博士)。葉長青先生為審計委員會主席。
審計委員會已考慮及審閱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慣例,並已與管理層討論有關
內部控制及財務申報的事宜。審計委員會亦已審閱並認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年度的年度財務業績符合相關會計準則、規則及規例,並已妥為作出適當披露。
核數師
本公司核數師已同意初步公告所載有關本集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綜合
財務狀況表、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相關附註之數字,等同本集團該年
度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金額。本公司核數師就此進行之工作並不構成按照香港會
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核數準則》、《香港審閱工作準則》或《香港核證工作準則》之
核證工作約定,因此本公司核數師概不就初步公告作出保證。
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無有關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未
來計劃。
報告期後事項
BTK降解劑APG-3288獲美國FDA與中國CDE的IND許可
APG-3288於2026年1月獲美國FDA的IND許可,並於2026年2月6日獲中國CDE的
IND許可,正式開啟亞盛醫藥在靶向降解領域的新篇章。
末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發末期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止年度:零)。
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定於2026年5月20日舉行。召開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將按上市規則
規定的方式適時刊發及寄發予股東。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
本公司將於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
過戶登記手續,以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身份,於此期
間不會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未
登記的股份持有人須最遲於2026年5月1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填妥的過
戶表格連同有關股票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進行登記。
刊發年度業績公告及年度報告
本公告刊登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ascentagepharma.com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載有上市規則附錄D2規定的所有資料)
將適時寄發予股東,並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刊載。
致謝
董事會謹此向支持本集團及為本集團作出貢獻的本集團股東、管理團隊、僱員、
業務夥伴及客戶致以衷心的感謝。
變更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
董事會宣佈,陳焯墁女士(「陳女士」)將辭任(i)本公司公司秘書(「公司秘書」);
(ii)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本公司授權代表(「3.05條授權代表」);及(iii)香港法
例第622章公司條例(「公司條例」)第16部下獲授權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
及通知書的人士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下代表本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書的授權代表(「公司條例及19.05條授權代表」),均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
陳女士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且概無有關彼辭任之其他事宜須提請
股東及聯交所垂注。
董事局欣然宣佈,梁凱恩女士(「梁女士」)將獲委任為公司秘書、上市規則第3.05
條項下之授權代表以及公司條例及上市規則第19.05條項下之授權代表,均自2026
年4月1日起生效。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及在會計及財務管理方面擁有逾19年
經驗。梁女士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有關公司秘書的資格要求。
董事局謹藉此機會衷心感謝陳女士於任內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並歡迎梁女
士即將委任。
釋義
「MM」
指
多發性骨髓瘤
「標準守則」
指
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
交易的標準守則」
「MPNST」
指
惡性周圍神經鞘瘤
「納斯達克」
指
美國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
「NCCN」
指
美國國家綜合癌症網絡
「NDA」
指
新藥上市申請
「NMPA」
指
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監局),前稱中國國
家藥品監督管理局(CNDA)及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
督管理總局(CFDA)
「NRDL」
指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NSCLC」
指
非小細胞性肺癌
「ODD」
指
孤兒藥資格認定
「選擇權」
指
根據獨家選擇權協議的條款,亞盛授予武田製藥
訂立獨家許可協議的獨家選擇權
「PD-1」
指
程式性細胞死亡蛋白1,屬於免疫球蛋白超家族的
細胞表面受體,以T細胞和pro-B細胞表示
「PFS」
指
無進展生存期
「Ph+ ALL」
指
費城陽性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首次公開發售後
購股權計劃」
指
董事會於2019年9月28日批准的首次公開發售後
購股權計劃,經不時修訂
中國蘇州,2026年3月2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主席兼執行董事楊大俊博士;非執行董事王少萌博士
及呂大忠博士附註1;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葉長青先生、任為先生及David Sidransky
博士附註2、Marina S. Bozilenko女士、Debra Yu博士及Marc E. Lippman, MD博士。
附註:
1
呂大忠博士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獨立性規定及納斯達克公司治理規定。
2
David Sidransky博士為本公司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