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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ulticenter,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Phase II Clinical Trial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LW402 Tablets in Patients With Non-Segmental Vitiligo
This is a multicenter,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lacebo-controlled Phase II clinical trial designed to assess the efficacy, safety, and tolerability of LW402 tablets in participants with non-segmental vitiligo.
Drawing on the prior/preclinical data of LW402 tablets, this clinical trial will incorporate three dose groups: 50 mg twice daily (BID), 100 mg BID, and 150 mg BID. The trial will be structured into a screening period (maximum 5 weeks), a treatment period (52 weeks, encompassing a 24-week main trial phase and a 28-week extension phase), and a safety follow-up period (4 weeks). The maximum duration of participation in this study will be 61 weeks.
Following the completion of 24-week data collection for all trial participants, unblinding will be perform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e-specified procedure. Subsequently, based on the unblinded data results, regulatory communication will be conducted with the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CDE) regarding the initiation of the Phase III confirmatory clinical trial. Participants who have undergone unblinding will continue to attend scheduled study visits to complete the trial.
A Multi-center, Randomized, Double Blind, Placebo-controlled Phase III Study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LW402 Tablets in Patients With Moderate-to-severe Atopic Dermatitis.
This Phase 3, double-blind (sponsor-open), multicenter, placebo-controlled study aims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oral LW402 tablets in patients with moderate to severe atopic dermatitis.
A Phase I Study to Evaluate the Safety, Tolerability, and Pharmacokinetics of LW402 Tablets Following Multiple Doses in Healthy Volunteers
This Phase 1, double-blind (sponsor open), placebo controlled study will assess the safety, tolerability and pharmacokinetics of multiple doses of LW402 tablets in healthy volunt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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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顿健康导读:
长期抹激素药膏,你是否总在担心皮肤变薄、停药反弹?其实,特应性皮炎(AD)治疗早已跨入“非激素精准时代”。
2025年《特应性皮炎外用治疗与管理专家共识》明确提出:治疗策略从“阶梯式升级激素”转向“分层式精准匹配”,根据年龄、病情、部位靶向用药。同期2026年美国AAD指南也强烈推荐多类非激素外用制剂用于儿童及成人长期管理。掌握以下四类非激素药物,就能告别激素依赖。
1. 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TCI)——薄嫩部位首选
他克莫司软膏(0.03%用于2-12岁,0.1%用于成人)抗炎效果与中效激素相当,但无皮肤萎缩风险。皮损消退后每周主动用2次,可降低约60%复发率。
吡美莫司乳膏(1%)适用于3月龄以上婴幼儿,安全性更高。注意: 初期可能短暂灼热,冷藏后涂抹可缓解。
2. PDE-4抑制剂——轻中度初始治疗优选
克立硼罗软膏获批用于3月龄以上轻中度患者,约1周起效,常见轻微灼热或刺痛感。
新一代罗氟司特乳膏(0.15%)获批用于6岁及以上,耐受性更优,无灼热刺痛。
3. 外用JAK抑制剂——止痒快、效力强
芦可替尼乳膏:中国III期临床显示,治疗8周后63.0%患者实现皮损清除或基本清除,78.0%达到EASI-75,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2026年1月已在国内获批白癜风适应症,AD适应症申请已于2026年2月获优先审评。
迪高替尼乳膏在日本已用于中重度手部湿疹,国内尚未上市,可关注。
4. 芳香烃受体(AhR)调节剂——抗炎+修复屏障
本维莫德乳膏(泽立美) 是全球首个AhR靶点AD治疗药物,同步抗炎和修复皮肤屏障。临床研究显示,用药第2天瘙痒显著缓解,治疗8周约54.4%患者达到EASI-75,儿童2-17岁应答率更高达69.2%,停药10个月后约70%未复发。适用于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面部、颈部等薄嫩部位均可安心使用,2025年AAD指南给予其强烈推荐。
主动维持期是防复发关键。 皮损消退后,每周用2-3次他克莫司、克立硼罗或本维莫德等非激素药物,持续3-6个月,可显著延长缓解期。
针对不同部位精准用药: 面部、颈部、腋窝等薄嫩部位首选TCI、PDE-4抑制剂或本维莫德;手足部位可短期中强效激素快速控炎,维持期转为非激素药物。孕期及哺乳期优先选择润肤剂、弱中效激素或TCI,哺乳后用药并清洁。
你在用什么非激素药膏?效果如何?欢迎留言分享!
相关临床试药招募
JAK口服
1.阿布昔替尼口服混悬剂III期,国内外已上市(950元),研究周期16周。治疗后有机会参加2年扩展研究。
2.长森药业LW402片(阿布昔替尼/乌帕替尼同靶点) III期临床,用药一年。
生物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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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是由国家药监局审批通过,三甲医院专家随访,符合条件用药、体检均不收费,有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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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特应性皮炎外用治疗与管理专家共识(2025版)
2.中国特应性皮炎诊疗指南(2020版)
3.澳大利亚《用于药师的特应性皮炎(湿疹)管理指南》解读
4.Topical treatments for atopic dermatitis (eczema): Systematic review and network meta-analysis Topical treatments for atopic dermatitis (eczema): Systematic review and network meta-analysis of randomized trialsof randomized trials
5.Molecular mechanisms of atopic dermatitis pathogen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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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应性皮炎临床试验
简要入排
本临床药物为新一代口服JAK1选择性抑制剂;目前招募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患者;年龄:18~75周岁;筛选前AD病史≥1年;筛选和基线访视时,为中度至重度AD患者(以下3条均需满足):AD皮损总面积≥10%BSA,IGA≥3分,EASI≥16分;基线WI-NRS≥4分;筛选期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用皮质类固醇(TCS)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治疗应答不足,或有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AD系统治疗记录的患者也视为外用药物治疗应答不足者;随机前,试验参与者能够并愿意规律使用无添加剂、基础润肤剂,不含有治疗AD的添加成分;排除筛选时具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病史或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的试验参与者;排除有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史的患者;全国多中心。
研究中心
北京
安徽合肥、芜湖
福建福州
广东佛山、广州
河北石家庄
河南洛阳、南阳、三门峡
湖北黄石、十堰
海南海口
吉林长春
江苏无锡、镇江
江西南昌
山西太原
上海
陕西西安
浙江杭州、宁波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研究中心若有更新请拉至文末查看】
试验名称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对照的有效性、安全性的II期临床试验。
试验药物
特应性皮炎(AD)是一种以局部或全身性异常炎症免疫反应为特征的慢性、复发性自身免疫性皮肤病,临床表现为剧烈瘙痒、皮肤干燥、红斑、丘疹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LW402是由长森药业自主研发的新一代JAK1高选择性抑制剂,用于特应性皮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白癜风等多个自身免疫疾病治疗。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显示,LW402起效迅速,一周即可显著改善患者炎症相关疗效指标,多个适应症的临床指标均显著优于已上市竞品,其数倍安全窗特征在多个适应症的临床II期试验(RA、AD)中得到进一步验证,安全性显著优于同类竞品。
拓展阅读
温馨提示:以下数据仅供参考,与本临床试验招募无关!
2024年12月,长森药业自主研发的新一代口服JAK1选择性抑制剂LW402公布了其关于特应性皮炎(AD)的临床II研究结果。该研究为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旨在评价LW402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成年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
该研究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张建中教授牵头。临床数据显示,LW402片的EASI应答水平表现优异:有超过90%(12周)的受试者达到了治疗终点(EASI50),有超过60%的受试者在第12周达到了EASI90,超过25%的受试者(12周)达到了治愈性的EASI100。在安全性方面,各组间TEAE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总体安全性良好。
以上数据来源于长森药业官网
研究药物:LW402片(II期)
登记号:CTR20261235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
适应症: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申办方: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
长森药业成立于2012年,是由全球知名化学药物研发专家领衔的创新药研发公司。公司凝聚了一批在新药研发颇有成就的研发带头人和年轻有为的药物化学科学家,本着“创新、卓越”的宗旨,致力于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拥有全球知识产权的创新药产品,满足临床未竟需求。公司聚焦抗病毒、肿瘤免疫、自身免疫疾病等领域的原研药开发与产业化,以免疫学机理和临床转化为基础,构建并发挥自主研发体系优势,凭借丰富的临床洞察与成果转化能力,开展满足概念验证热门靶点的创新药开发。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药企官网
注:上下滑动可查看全部内容
用药周期
LW402片的规格:50mg;用法用量:每日早、晚各1次,每次5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6周。
对照药如下:乌帕替尼(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商品名:瑞福®)的规格:15mg;用法用量:每日1次,每次1片;用药时程:连续用药16周。
更多项目信息请参考:
http://www.chinadrugtrials.org.cn/index.html
温馨提示:文章入排信息来源于国家临床试验官网公示信息,具体情况以实际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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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https://www.lwbpsh.co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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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是一种难治性的系统性免疫性疾病,经由Janus激酶-信号转导及转录激活因子(JAK-STAT)信号转导通路驱动促炎介质,以反复发作的剧烈瘙痒和皮疹为主要临床表现,患者常合并过敏性鼻炎、哮喘等其他特应性疾病。长久以来亟需快速、持续有效且安全的治疗方案。
LW402是由长森药业自主研发的新一代JAK1高选择性抑制剂,用于特应性皮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白癜风等多个自身免疫疾病治疗。
01
试验标题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中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双模拟、阳性药(乌帕替尼缓释片(瑞福®))对照的有效性、安全性的Ⅱ期临床试验
02
适应症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03
研究用药
实验组:LW402片
对照组:乌帕替尼缓释片
药物介绍:AK1抑制剂(酪氨酸蛋白激酶JAK1抑制剂)
04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遵守临床方案要求,自愿参加临床试验,试验参与者或其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者;2)男女不限,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3)筛选时符合Hanifin-Rajka 诊断标准(附录4),诊断为AD;另外,筛选前AD 病史≥1年;4)筛选和基线访视时,为中度至重度AD 患者(以下3 条均需满足):• AD 皮损总面积≥10%BSA;• IGA≥3 分;• EASI≥16 分;5)基线WI-NRS≥4 分(基线WI-NRS 将根据随机前7 天,每天的WINRS(每天的得分范围为0-10)的平均值进行计算。7 天中,要求至少要有4 天的评分计算基线平均分(如果原计划随机日期前7天中,试验参与者的报告天数低于4 天,应推迟随机,直至符合要求,但不得超出筛选的最长期限35 天);6)筛选期前6 个月内,接受过外用皮质类固醇(TCS)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治疗应答不足(治疗应答不足定义为:即遵医嘱使用中-强效TCS 每日治疗方案(或联合外用TCI,如适用)治疗至少28 天(如若中断,中断时长累计不超过总疗程的 10%(如 14天疗程中断≤1 天,28 天疗程中断≤2 天)),或至产品处方信息中的最大推荐疗程(如,超强效TCS –14 天)(以其中较短者为准)时,仍未能达到或保持疾病缓解状态或低疾病活动状态(相当于 IGA 0 分[=无]-2 分[=轻度])。或有过去6 个月内接受过AD 系统治疗(包括系统用糖皮质激素、传统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 JAK 抑制剂,充足剂量、充足疗程)记录的患者也视为外用药物治疗应答不足者;随机前,试验参与者能够并愿意规律使用无添加剂、基础润肤剂,不含有治疗AD 的添加成分,如透明质酸、尿素、神经酰胺或丝聚蛋白等。
05
排除标准
1)对JAK 抑制剂药物过敏的试验参与者;2)既往接受JAK 抑制剂系统治疗AD 但应答不足的试验参与者;3)当前或既往患有除AD 外其他自身免疫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费尔蒂综合症、硬皮病、炎性肌病或其他结缔组织病,重叠综合征等),或会影响AD 评估的其他皮肤问题(如接触性皮炎、银屑病等);4) 既往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随机前 4 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接受试验药物/器械治疗;或者既往参加的其他临床试验中,末次试验药物给药至本研究随机前未达到该试验药物的5 个半衰期(以长者为准);• 随机前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本品可能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 CYP3A4(细胞色素P450 酶3A4 同工酶)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奈法唑酮、泰利霉素等)、CYP3A4强效诱导剂(如利福平);• 随机前4 周内使用过以下针对AD 系统治疗: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如,全身性糖皮质类固醇、环孢素、霉酚酸酯、干扰素γ(IFN-γ)、JAK 抑制剂、硫唑嘌呤和甲氨蝶呤];• 随机前4 周内,接受过口服或静脉中药治疗AD;或1 周内,接受过外用中药治疗AD;• 随机前2 周内,接受过AD 局部治疗,TCS 或TCI 或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JAK 抑制剂等外用制剂治疗;• 随机前接受以下生物制剂治疗: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细胞耗竭剂,包括但不限于利妥昔单抗;3 个月内或5 个半衰期(如果半衰期已知)接受其他治疗AD 的生物制剂(以较长时间为准);• 筛选期内开始规律使用处方保湿剂或含有添加剂(如神经酰胺、透明质酸、尿素,或者丝聚蛋白分解产物)的保湿剂治疗 AD(如果筛选访视前,试验参与者已经开始使用此类保湿剂,则可以在试验过程中持续稳定剂量使用);• 随机前4 周内,以治疗AD 为目的定期接受光疗(包括但不限于窄谱中波紫外线、补骨脂素长波紫外线疗法等)或使用人工日光浴棚/室;5) 筛选时心脑血管异常(符合以下任一项均排除):• 最近12 个月内有意识障碍,或有不明原因昏迷史者;•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II 级至IV 级心衰,过去12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动脉血栓形成事件,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12 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急性充血性心衰;• 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脏瓣膜炎、心内膜炎;• QTcF 间期:>480ms(使用Fridericia 公式校正QT);• II 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心血管源性晕厥、病理性室性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室性心动过速和室颤)或心源性猝死以及其他筛选时有临床意义并经研究者评估需要及时干预的心电图异常;6)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试验参与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研究者根据临床评估综合判断此类试验参与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7)筛选时具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如多发性硬化症或视神经炎)病史或疑似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变的试验参与者;8)筛选时有任何恶性肿瘤或具有恶性肿瘤病史(经根治后获得完全缓解后超过5 年且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9)筛选时研究者和/或专科医生确定的甲状腺疾病控制不佳的试验参与者;10)a)筛选时有活动性结核需排除;b)潜伏性结核感染,筛选时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QUANTIFERON®-TB GOLD、T-SPOT.TB试验或其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同等指标)阳性,但无结核的症状或体征,且筛选访视前3 个月内胸部影像学检查未提示活动性结核的试验参与者,在基线访视前预防性抗结核治疗时间≥4 周,并由研究者评估后可允许参与本研究;c)既往感染过结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完成标准抗结核治疗,未再暴露过结核,且筛选访视前3 个月内胸部影像学检查未提示活动性结核的试验参与者,允许参与本研究,此类试验参与者无需在筛选时进行γ-干扰素释放试验;d)筛选时γ-干扰素释放试验结果为“+/-”者,可重复检测一次,若重测结果为阴性,允许参与研究;11)存在活动性感染,或病史:• 在随机前4 周内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抗感染治疗(包括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 随机前2 周内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全身急性感染病史;• 随机前 1 周内患有浅表皮肤感染且未完全治愈者。感染消退后,可重新进行筛选;• 存在憩室炎病史;• 筛选时存在复发性、慢性或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评估判断可能会增加试验参与者风险;12)筛选时存在严重的控制不佳的疾病,如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疾病或消化系统疾病等,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加入本研究,符合以下任一项均排除:• 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 eGFR<60 mL/min/1 .73m2(改良 MDRD 公式)或肌酐>1 .2× ULN;• 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或总胆红素(TBil)水平≥2×ULN。注:有异常结果的筛选实验室检查可重复一次,以确认异常结果。如果结果在2 周筛选期内恢复至方案正常可接受范围内,则试验参与者可进入研究。13)筛选时患有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脱氧核糖核酸(DNA)阳性(或HBV-DNA 定量检测值高于检测下限),或者丙肝(HCV)抗体(Ab)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者筛选时的HIV 血清学结果呈阳性;筛选时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反应素试验(RPR/TRUST)阳性;14)筛选前8 周内遭受过严重创伤,骨折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试验参与者;15)筛选时存在以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符合以下任一项均排除)• 中性粒细胞计数×109/L;• 淋巴细胞计数×109/L;• 白细胞计数(WBC)×109/L;• 血红蛋白(HGB)(男性)(100 .0g/L),或(女性)(90 .0g/L);•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 .5× ULN;注:有异常结果的筛选实验室检查可重复一次,以确认异常结果。如果结果在2 周筛选期内恢复至方案正常可接受范围内,则试验参与者可进入研究;16)正处于怀孕、哺乳期的女性试验参与者;17)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活/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包含试验用药品末次用药后至少4 周内接受活/减毒疫苗接种者;18)筛选前6 个月内,有酗酒(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超过28 单位的酒精。1 单位=285mL 啤酒或25 mL 酒精含量≥40%的烈酒或1 玻璃杯葡萄酒)和/或药物滥用史;1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或男性及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给药后3 个月内:拒绝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或有生育、捐献卵子计划(女性)或捐献精子计划(男性);20)存在使试验参与者面临风险、干扰参加研究或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医学或精神症状,如癫痫、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20)试验参与者患有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例如,减肥/肥胖手术(如胃旁路术或胃束带术)、胃切除术等;21)有重要器官移植(如:心、肺、肾、肝)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史;23)经研究者综合评估,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有效性评估,或不适合参与本临床试验的医学或非医学因素的试验参与者。
06
试验周期
用药时程:最长6个月,研究将包括5 周的筛选期、16 周的治疗期、4 周随访期。
07
患者权益
1.研究期间相关检查免费
2.研究药物免费使用
3.专家定期随访及相关检查
4.权威的医疗专家对疾病的指导
5.一定的交通补助
08
研究中心
北京市、上海市、长春市、芜湖市、合肥市、太原市、广州市、佛山市、镇江市、无锡市、南昌市、石家庄市、南阳市、洛阳市、三门峡市、杭州市、宁波市、海口市、黄石市、十堰市、福州市、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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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1、最新皮损照片(受累体表面积(BSA)≥10%),照片最好近几天最新拍摄;2、二级以上医院1年前确诊病历或者超过3个月的回顾性病历——如诊断湿疹,需要病历上有症状描述符合特应性皮炎,病历要盖章,手写病历要盖章+当天的挂号记录)3、半年内激素药物医嘱及凭证
【医研新招募】目前有乙肝、脂肪肝、银屑病、特应性皮炎......等慢病临床试验正在招募患者。
100 项与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相关的药物交易
100 项与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相关的转化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