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号
证券代码:600521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将持有
的全资子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天衡”
或“标的公司”)67%的股权暨控制权,以28,6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王晶
翼。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及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现持有华海天衡100%的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
充分释放各研发平台的专业潜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
发展,公司以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28,665 万元为交易对价,将持有的华海
天衡67%股份(即26,800 万股股份)转让给自然人王晶翼。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华海天衡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减少至33%,华海天衡不再是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
|交易标的类型|√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华海天衡67%的股权(即26,800 万股股份)|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 28,665 尚未确定|
|放弃优先权金额|不适用|
|支付安排|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 分期付款,双方约定分二期支付交易价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 √否|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交易买方名称|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对应交易金额(万元/人民 币)|
|---|---|---|---|
|1|王晶翼|华海天衡67%的股权(即26,800 万股股份)|28,665|
(二)交易买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王晶翼先生在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并在华海天衡及华海星辰(上
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王晶翼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按期履约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转让华海天衡67%的股权(即26,800 万股股份)。
华海天衡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组织名称|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DYG09149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变更|√是 □否|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控股 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委托其理财: 是 √否 □不适用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4/9/2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861 号8 层808 室|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861 号8 层808 室|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均已实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华海天衡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0,000|100%|
|合计||40,000|1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3,200|33%|
|2|王晶翼|26,800|67%|
|合计||40,000|100%|
4、其他信息
华海天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Col1|单位:元|
|---|---|
|标的资产名称|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67|
|是否经过审计|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不适用|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计机构|是 □否 √不适用|Col3|
|---|---|---|
|项目|2026 年 2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264,879,674.98|207,667,985.95|
|负债总额|76,318,042.28|92,286,390.23|
|净资产|188,561,632.70|115,381,595.72|
|营业收入|-|-|
|净利润|-26,819,963.02|-168,626,139.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26,819,963.02|-168,626,139.53|
(三)华海天衡最近12 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情况
1、最近12 个月进行的增资事项
2025 年7 月14 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华海天衡
增资3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华海天衡注册资本由10,000 万元增至40,000 万
元。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注册资本均已实缴完毕。
2、最近12 个月进行的资产评估事项
除为实施本次交易进行的资产评估外,华海天衡最近12 个月不存在其他资
产评估事项。
(四)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28,665 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华海天衡67%的股份|
|---|---|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参考依据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 28,665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2026/02/28|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具体为:|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评估/估值价值:41,199.71(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118.49%|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
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最终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
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及华海天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专业收费之外,
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坤元评估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
础法和市场法对华海天衡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在综合考虑了不同评估方法和
价值结论合理性的基础上,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所
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晶翼
(二)股权转让安排
1、协议标的:自本次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华
海天衡)26,800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67%)及标的股份对应的所有股
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乙方;
2、交易价格:以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26〕113 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 年2 月28 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41,199.71
万元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认标的股份价值即标的股份对应的转让
价款总额(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8,665 万元;
3、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分二期支付交易价款;
4、产权交接事项:标的公司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后,视为标的股份过户即本
次转让交割完成。
(三)交易对方支付能力
王晶翼先生资信良好,此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源为王晶翼先生的自筹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王晶翼先生的背景、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考察,认为其具
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款项的能力,本次交易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低。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华海天衡67%的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
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生物创新药研发平台的整合,充分释放
各研发平台的专业潜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动创新药业务的突破性发展,同
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华海天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终对公司
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仍持有华海天衡33%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后方为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
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