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92,078,4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
税),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天地|股票代码|301277|
|---|---|---|---|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谢雨珊|谢雨珊||
|办公地址|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传真|0374-6105968|0374-6105968||
|电话|0374-6103777|0374-6103777||
|电子信箱|board@hnnewland.com|board@hnnewland.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如下:
1. 医药中间体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系列产品。
公司为全球主要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生产企业,左旋对羟基苯甘氨酸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合成阿莫西林、头孢羟氨苄、
头孢哌酮等原料药。公司依托自主核心技术以及优质、稳定的产品质量,与国内外多家大型知名抗生素原料药生产企业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结构优质,市场地位稳固。
公司为国内主要对甲苯磺酸生产企业,不同规格的对甲苯磺酸对应不同的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公司针对不同需求的
客户提供定制化生产服务。工业级对甲苯磺酸主要用作涂料中间体和树脂固化剂,也用作电镀中间体。医药级对甲苯磺
酸作为催化剂在化学合成中广泛使用,也作为中间体用于合成部分抗生素、抗肿瘤、抗凝血等药物。高纯级对甲苯磺酸
主要应用于高端电子化学品等领域。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和卓越的质量管理体系,在高纯级市场形成了
较强竞争优势。随着对甲苯磺酸在医药、高端电子化学品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积极拓展高端应用领域市场客户,持
续扩大高端市场份额,为全球客户提供精准、可持续的对甲苯磺酸供应。
2. 原料药业务
公司依托自身在手性药物制备技术、绿色制备工艺等方面的优势,以紧缺型、处于产品导入期和快速放量期的原料
药品种作为发展重点。公司目前共有13 个原料药产品在国内注册获批,主要产品包括盐酸利多卡因、盐酸萘甲唑啉、维
格列汀、盐酸莫西沙星、艾司奥美拉唑镁、他达拉非、马来酸氯苯那敏、依托咪酯等,覆盖抗感染、糖尿病、局部麻醉
等多个治疗领域;在研原料药已有6 个品种提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注册登记,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公
司产品管线不断丰富。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处于市场拓展期,截至目前已关联客户包括白云山、仁和药业、国药
集团、鲁抗医药等90 余家,其中盐酸利多卡因、盐酸萘甲唑啉已成为下游制剂厂商主流供应商。国际注册方面,报告期
内公司积极推动国际化认证与准入,磺达肝癸钠完成美国DMF 备案,盐酸莫西沙星完成美国DMF 备案以及完成提交欧洲
CEP 注册,盐酸利多卡因已完成提交欧洲CEP 注册;他达拉非、盐酸罗哌卡因等产品的欧洲CEP 注册工作正在按计划推
进。
3. 制剂业务
公司依托在中间体及原料药领域工艺及成本优势,采用自主研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的方式,致力于推动中间体、原
料药、制剂业务一体化协同发展。报告期内,维格列汀片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盐酸莫西沙星片、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
注射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及磷酸芦可替尼片均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多个在研制剂产品实现从起始物料到制剂全链条
覆盖,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业务一体化布局有利于发挥公司在中间体、原料药领域成本控制、质量管控方面的核心优
势,为后续制剂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元
|Col1|Col2|Col3|Col4|元|
|---|---|---|---|---|
||2025 年末|2024 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 年末|
|总资产|1,779,503,324.16|1,813,734,225.40|-1.89%|1,609,505,72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551,337,346.70|1,542,189,226.64|0.59%|1,448,017,461.58|
||2025 年|2024 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 年|
|营业收入|672,378,728.03|726,437,005.88|-7.44%|651,436,75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21,247,725.40|173,629,224.63|-30.17%|158,979,23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8,560,459.42|160,586,969.82|-32.40%|144,156,55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16,935,737.92|126,759,436.96|-7.75%|259,459,970.22|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1|0.44|-29.55%|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1|0.44|-29.55%|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7.93%|11.72%|-3.79%|11.3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Col1|Col2|Col3|Col4|单位:元|
|---|---|---|---|---|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19,787,892.38|139,021,380.41|122,428,910.55|191,140,54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56,571,160.86|21,463,667.36|13,865,825.54|29,347,07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52,421,252.98|19,366,494.00|11,844,565.70|24,928,14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6,413,452.89|6,813,520.80|70,808,069.48|12,900,694.7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17,741|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16,620|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 总数(如 有)|0|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河南双洎实业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63.21%|247,837,590.00||0.00||不适用|0.00||
|长葛市中远商贸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1.02%|43,222,410.00||0.00||不适用|0.00||
|王炳国|境内自然人|0.27%|1,070,062.00||0.00||不适用|0.00||
|何伟民|境内自然人|0.17%|667,200.00||0.00||不适用|0.00||
|金祖炯|境内自然人|0.17%|660,840.00||0.00||不适用|0.00||
|康杰|境内自然人|0.13%|500,000.00||0.00||不适用|0.00||
|龚莹|境内自然人|0.11%|427,300.00||0.00||不适用|0.00||
|王春|境内自然人|0.11%|419,300.00||0.00||不适用|0.00||
|苏江|境内自然人|0.11%|414,700.00||0.00||不适用|0.00||
|BARCLAYS BANK PLC|境外法人|0.09%|357,754.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报告期内,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和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 下: 潘会平系谢建中胞妹,桑洪涛系潘会平之丈夫、谢建中之妹夫,张晓琳系谢建中之外甥 女。谢建中通过河南双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21%的股权,潘会平、桑洪涛及张晓琳 通过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4.62%、0.55%及0.83%股份。 杨金娥系韩香莲、韩红召之母亲;韩香莲系韩红召之胞姐。杨金娥、韩香莲、韩红召通过 长葛市中远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0.15%、0.11%、0.07%股份。 除此以外,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 名股东及前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