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江西天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文《关于核准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37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6.8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7,501.71 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7 月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汇入金额 (人民币 万元)|
|---|---|---|---|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1503229029000281830|23,886.55|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36050162025009006666|16,002.13|
|---|---|---|---|
|3|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231103090000022665|7,705.48|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798900353010808|1,000.0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191753982539|42,235.62|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202253980612|63,129.15|
|合计|||153,958.93|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460.64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人
民币9,737.33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不含税)|金额(人民币万元)|
|---|---|---|
|1|承销及保荐费用|7,077.08|
|2|审计及验资费用|1,200.00|
|3|律师费用|925.93|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10.38|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23.94|
|合计||9,737.33|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1,723.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2022 年7 月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14,839.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
|1|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余额|20,545.48|
|2|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5,886.79|
|3|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00|
|4|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81.25|
|5=1-2-3+4|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839.95|
|6=5+3|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结余|14,839.95|
注: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3 年10 月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 年11 月16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
吨维生素A 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63,129.15 万元调整为43,129.15 万元,
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23,886.55 万元调整为12,886.55 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
的合计31,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 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
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
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 年
12 月14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
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有7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七天通知存款账
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1503229029000281830|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2,449.6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36050162025009006666|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231103090000022665|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1,449.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德镇分行|798900353010808|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19175398253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20225398061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932.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铜峡支行|106074262639|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7.9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199253734245[注1]|单位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 账户|10,000.00|
|合计[注2]|||14,839.95|
[注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
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注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 年8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
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 号),本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
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
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通知存款的现金管
理余额为10,000.00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综合考
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
吨维生素B5 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保持拟使用募
集资金不变,同时将上述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年产3,000 吨维生素B5 项目”、
“智慧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
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 吨胆固醇、6 吨25-羟基维生素D3
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的投资期限均从2025 年7 月延长至2026 年7 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8 月29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Col2|Col3|Col4|Col5|Col6|Col7|Col8|Col9|单位:人民币万元|Col11|Col12|Col13|
|---|---|---|---|---|---|---|---|---|---|---|---|---|
|募集资金总额|||151,723.3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86.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975.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4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本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期实 现的效 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注2]|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年产1,000 吨维生素A 项 目一期|是|63,129.15|43,129.15|43,129.15|5,056.20|34,163.63|-8,965.52|79.21|一期500 吨 产 能 已 于 2024年10月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33 9.83[注 4]|不适用|否|
|年产3,000 吨维生素B5 项 目|否|16,002.13|16,002.13|16,002.13|-|16,231.24|229.11|101.43[注3]|2024年2月|294.61 [注4]|不适用|否|
|年产350 吨胆固醇、6 吨 25-羟基维生素D3 项目|否|7,705.48|7,705.48|7,705.48|96.04|6,424.88|-1,280.60|83.38|2026年7月|[注1]|不适用|否|
|智慧工厂项目|否|1,000.00|1,000.00|1,000.00|1.95|1,002.23|2.23|100.22[注3]|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企业研究院项目|是|23,886.55|12,886.55|12,886.55|732.59|10,914.69|-1,971.86|84.70|2026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40,000.00|40,000.00|40,000.00|-|40,229.60|229.60|100.57[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
|年产6.677 万吨精细化学 品项目|是|-|31,000.00|31,000.00|-|31,009.59|9.59|100.03[注3]|2026 年|[注1]|不适用|否|
|合计|-|151,723.31|151,723.31|151,723.31|5,886.79|139,975.86|-11,747.45|92.26|/|-45.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1]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注3]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注5]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本期实际 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年产6.677 万吨精细 化学品项目|年产1,000 吨维生素 A 项目|31,000.00|31,000.00|-|31,009.59|100.03|2026 年|[注]|不适用|否|
||企业研究院项目||||||||||
|年产3,000 吨维生素 B5 项目|年产7,000 吨维生素 B5 项目|16,002.13|16,002.13|-|16,231.24|101.43|2024 年2 月|294.61|不适用|否|
|智慧工厂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 项目|1,000.00|1,000.00|1.95|1,002.23|100.22|2025 年4 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公司于2023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 年11 月16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和行业发展变化,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对“年产1,000 吨维生素A 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 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进行调整。其中,“年产1,000 吨维生素A 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3,129.15 万元调整为43,129.15 万元,用于一期500 吨产能建设,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 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3,886.55 万元调整为12,886.55 万元。同时,公司拟将上述两 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 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 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0)。|||||||
|Col1|2、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 年5 月22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综 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 吨维生素B5 项 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同时将上述项目名称分 别变更为“年产3,000 吨维生素B5 项目”、“智慧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6 日披露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