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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1], 指出要重点发展高端制剂,包括脂质体、脂微球、纳米制剂等新 型注射给药系统,口服速释、缓控释、多颗粒系统等口服调释给 药系统,经皮和黏膜给药系统, 儿童等特殊人群适用剂型等,推 动高端制剂达到国际先进质量标 准。上述关于高端制剂的范围, 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划定。我国目前药品监管相关法规、指南中, 尚无明确的定义及范围。在不同的药品监管法规和指南中,多以 特殊制剂或特殊剂型泛指这类制剂,且名称和范围有所不同。
(1)2007 年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 将靶向制剂、缓释制剂、 控释制剂等定义为特殊剂型。
(2)在《化学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技 术指导原则》[3] 中,特殊制剂的范围包括口服缓(控)释制剂、 特殊活性成分制剂、复方制剂。
(3)在《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4] 中, 特殊注射剂的范围包括脂质体、 乳剂、微囊(球)等,其质量和 活性成分的体内行为受处方和工 艺的影响较大,引起药物在体内 分布和消除的差异。
(4)《 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